法律名言格言諺語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幣,一面寫著平等,一面寫著自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大全,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

  1. 任何人無義務控告自己。

  2. 在法庭上,只有證據,沒有事實。——法諺

  3. 約定必須遵守。——法諺

  4. 特例不應成為立法之依據。——法諺

  5.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幣,這枚金幣叫人權。—盧梭

  6. 法律應當與道德保持一致。——[美]富勒

  7. 法律應當與權利保持一致。——[美]德沃金

  8. 法律應當與正義保持一致。——[美]羅爾斯

  9.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幣,一面寫著平等,一面寫著自由

  10. 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前,皆應被視為無辜。

  

  1. 存疑時有利於被告***indubioprereo***。

  2.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古羅馬法諺

  3. 證明責任是訴訟的脊樑。

  4. 素樸的絕對的正義感,往往卻是證據法則最大的殺手。

  5. 法官諳知法律。

  6. 法官不得因沒有法律拒絕裁判。

  7. 陛下雖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英國法諺

  8. 救濟走在權利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利。——英美法諺

  9. 以公正的邏輯代替武力的邏輯是法律本質的全部所在。——卜思天〃儒佩基奇

  10. 只要愛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國,但是,能夠維護共和國和使它繁榮的,只有愛法律。——[法]馬布利

  11. 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法]伏爾泰

  12.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貧窮者。——[德]尼采

  13. 在民主的國家裡,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裡,國王就是法律。——[德]馬克思

  14. 警察是法庭的僕人。——英美法諺***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須根據法庭傳召出庭作證***

  15.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處罰***Nemocogitationispoenampatitur;Cogitationispoenamnemopatitur***。——羅馬法法諺***即思想是自由的,國家不能對任何人的思想進行刑事處罰***

  16. 無犯意則無犯人***Nonreunisimenssitrea***——英國法諺***即不能對不具有犯意的行為進行刑事處罰***如意外事件、精神錯亂、年幼無知等均不能歸責於行為人***

  17. 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惡果,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意】貝卡利亞《論犯罪與刑罰》

  18. 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庫全書〃政法類〃法令之屬按語》

  19. 程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西方法諺程式先於權利。——英國法諺

  20. 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Justicedelayerisjusticedenied***。——西方法諺

  21.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的見的方式實現。——英國法諺

  22.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英】培根《論司法》

  23. 訴訟一方的陳述等於無陳述;裁判者應聽取雙方的陳述。——英國法諺***自然正義原則:裁判者應聽取雙方的陳述***

  24. 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利,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予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使法律適合於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英】洛克《政府論》

  25. 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援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馬丁

  26. 法律的調整物件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係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互動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互動行為,就沒有社會關係。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係的調整。——張文顯

  27. 能夠認識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並藉助於別人認識到的利益來控制自己履行權利,使人意識到,權利應該得到履行;這也就意味著,應該有權利存在,而權力應該通過相互承認得到控制。——格林

  28.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禍害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法]摩萊裡

  29. 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漢密爾頓

  30. 即使判決並沒有準確地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願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邁克爾.D.貝勒斯

  31.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馬克思

  32. 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棚瀨孝雄

  33.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比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歷循守舊、難以變化。——[法]亨利〃萊維〃布律爾:《法律社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