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培養學生的學習態度

  不同的學習態度制約著學習的動力不同,學習的效果不同。因此可以說學習態度制約學習的效率,制約學習的成績,制約考試的成績。良好的學習態度是學習成功的重要內因之一。

  學生學習態度的培養方法

  學習態度是學習者對學習物件的一種心理傾向,包括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因素。

  從認知的角度來看,學習態度就是學習者對學習物件的價值判斷,即為什麼學。它經常是構成學習態度的前提,但不能夠簡單地理解為決定學習態度的一切,因為它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於情感。

  從情感的角度來看,學習態度是學習者對學習物件的情緒反映。情感在學習態度中具有比認知更為重要的地位,因為,當一個人在自己的心靈中播下了對某門學科愛或不愛的“情種”以後,不論客觀上再如何加強對認知因素的影響,往往仍然堅持原有的愛或不愛的心理傾向。

  從行為的角度來看,學習態度是學習者對學習物件的外顯行為。它一方面受認知和情感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將認知和情感這些內在的心理傾向用行為呈現出來,但是,學習態度與學習活動中的外顯行為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一致的,因為認知和情感這些內在心理狀態變為外顯行為時,常常受客觀條件的制約,如權威勢力的干預,學習行為所期待的結果,客觀環境條件的變化等等。

  當我們瞭解了學習態度的本質內涵及其關係後,就不會簡單地對一個學習者的學習態度用一個“好”或“不好”予以評價了,就會比較科學地予以評審和指導。

  那麼,我們應當如何去培養學生們良好的積極的乃至最佳的學習態度呢?美國心理學家邁爾曾經提出這樣一個公式:工作成績=動機 能力。如果我們借用這個公式來分析學習成績與學習態度的關係,用學習個體在某一階段所處的學習環境、供給他的學習條件、自身的智力和體力、原有的學習基礎等因素代換“能力”,用學習態度代換“動機”***許多心理學家認為態度是動機的核心因素***,那麼可以得出如下兩個結論:

  第一,學習成績與學習態度存在相互依賴的關係。如果相對穩定的“能力”項是個常數,那麼學習成績的好壞取決於學習態度的好壞。

  第二,學習成績與學習態度不能看作相互等同或成正比的關係。如果在某一學習群體中個體之間的“能力”項的差異很大,那麼可能出現學習態度雖然好而成績還是上不去的情況。按照上述闡明的標準我們不妨把學習態度分為自覺型、興趣性、說服型和強迫型等四種。但從學習策略上來看,又可分為偏於理解型和偏於記憶型四種;從性格特徵上來看,還可以為衝動型和踏實型兩種。請學習者不妨“對號入座”,藉此認識自己學習態度的現狀,找出努力方面。如果我們把學習態度的三個心理因素作為標準,將學習態度的分類統一在同一標準之下,那麼學習態度則可以分為“最佳型”、“缺陷型”、“嚴重缺陷型”和“較差型”四類。現將每項標準的不同發展水平進行量化,供學習者自我認識學習態度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