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電子商務基礎論文

  現代資訊科技的發展,特別是電子商務的發展,使生產方式、貿易方式及競爭方式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子商務基礎論文,供大家參考。

  電子商務基礎論文範文一:簡論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保護

  [論文摘要]由於相關立法的滯後和隱私權保護觀念的缺乏,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值得關注。我國應採取法律保護為主、私法自治為輔的模式,建立起消費者網路隱私權保護體系。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消費者 網路隱私權

  一、引言

  隨著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網路技術和資訊化高度發達的今天,電子商務正在以驚人的速度進入到每個人的日常生活當中。我國的電子商務始自1997年,據中國B2B研究中心相關調查資料顯示,截止到2009年6月,我國規模以上電子商務網站總量已經達12282家。其中,B2B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有5320家,B2C、C2C與其它非主流模式企業達6962家,特別是自進入2008年來,呈現出高速增長乃至井噴之勢。

  在電子商務中,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消費者往往是弱勢的一方,其隱私權在不知不覺中就受到了侵犯。由於相關立法的滯後和隱私權保護觀念的缺乏,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非常值得關注,值得研究。

  二、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界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消費者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本文所指的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是指以電子及電子技術為手段,在因特網上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

  從詞語構成上來看,網路隱私權包括“網路”和“隱私權”這兩個詞彙,因此“網路隱私權”是一個組合型術語。關於網路隱私權的概念,大致認為,有狹義和廣義兩種:

  第一,狹義的網路隱私權概念。狹義的網路隱私權指僅限於新型的個人資料***或個人資料***領域的資訊隱私權。具體而言,就是個人對於能夠確定或影響其個人形象的資料或資料的收集加以限定,對其資料或資料進行查詢及更正,接受資料收集的通知,確知資料是否存在等權利,換言之,資訊隱私權就是每個人對其所有的資料加以控制和支配,決定其是否公開以及公開範圍的權利。

  第二,廣義的網路隱私權概念。廣義的網路隱私權應該包括對於新型的個人資料或資料所享有的控制和支配的權利,以及對於傳統的隱私資訊、私人活動、私人領域不受他人非法侵擾、知悉、刺探、監視、監聽及洩露、公開的權利,是一種綜合性的人格權。

  對於消費者的網路隱私權,筆者認為,應當採用狹義上的概念。因而,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網路隱私主要指的是:消費者個人資料;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使用狀況、網路活動蹤跡;消費者計算機儲存的資料、資訊、內容等隱私;消費者個人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三、電子商務中侵犯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形式和特徵

  ***一***針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侵權形式

  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有可能涉及消費者隱私的主體主要有: 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網站服務商、網路即時交易平臺、網路銷售方、第三方支付平臺、物流企業、惡意軟體釋出者和黑客等。目前,這些主體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對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侵犯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非法隱私蒐集。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消費者要完成交易,必須要開通網路獲取IP,訪問、點選相關網站、網頁,並進行註冊,與網路銷售方進行談判,談妥後支付貨款,填寫收貨資訊等行為。

  第二,非法隱私公開。在電子商務中,為了商業上的需要,網站要求使用者填寫一系列表格,如姓名、生日、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家庭地址、電話號碼、工作單位、郵箱地址等內容。事後,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消費者私人資料進行公開。

  第三,非法隱私利用。網站通過Cookie 技術跟蹤和分析,保留消費者的資料,在適當的時候將這些資料用於商業交易,獲得比一般交易更多的經濟利益。

  ***二***消費者網路隱私侵權的基本特徵

  與其他侵犯網路隱私權的行為相比,針對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侵權行為有著以下鮮明的基本特徵:

  第一,從侵權動機來看,消費者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主要是逐利型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網路隱私權的侵權動機多樣,如獵奇型,洩憤型。有學者指出,傳統報復型隱私侵權是出於“私憤”而進行報復,而網路報復型隱私侵權則更多出於“義憤”。而消費者的網路個人資料資訊具有較大的經濟價值,因此,許多對消費者網路隱私侵權都以追逐一定的經濟利益為動機,把網路資訊和個人隱私當成一種商品,從中牟利。

  第二,從侵權內容來看,消費者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針對個人資料的侵權行為。對網路隱私權的侵犯可以是針對網路個人空間的侵權行為,也可以是針對網路個人活動的侵權行為。但是侵犯消費者的網路隱私權主要是針對個人資料的侵權行為。針對網路中消費者個人資料的隱私侵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非法獲取個人資料。二是不當共享和披露網上個人資訊。比如一些專門出售個人資料的公司通過各種渠道收集了許多個人資訊,而後公開標價出售。在美國,這種公司頗有市場,因而頗有擴充套件的趨勢,目前有影響的公司有1—800U.S·Search,American Datalink,Discreet Data systems和Dig Dirt等。

  第三,從侵權方式來看,消費者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主要是直接侵權行為。直接侵權行為,即直接通過網路釋出他人隱私,非法獲取他人隱私,直接侵犯他人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資訊的行為;間接侵權主要是指作為直接加害人的直接侵權行為之外,網路服務商***ISP***沒有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提供服務時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侵害他人隱私的間接侵權行為。顯然,對消費者網路隱私權的侵犯基本上都屬於直接侵權行為。

  電子商務基礎論文範文二:試論企業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構建與平衡研究

  論文摘要:網際網路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電子商務叢集化發展。生產企業、供應商、消費者、物流公司、提供金融服務的相關機構和支付機構,提供資格保障的相關認證單位,以及其它相關的各類服務型、平臺型等一系列企業與組織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一系列大環境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本文通過剖析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概念,研究其組成與構建原則,並進一步探究如何實現系統內部及整體的平衡管理。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生態系統 協同效應 平衡管理

  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內涵

  商業生態系統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Moore的《捕食者和獵物:一個新的競爭生態》一文,他首次提出了商業生態系統的概念,將生態學與企業戰略相結合。商業生態系統被描述為一個經濟聯合體,這個經濟聯合體內部的組織與個人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形成一個共生共贏的生態系統。

  將商業生態系統理論的思想運用到電子商務領域,可以很好地解釋電子商務領域出現的叢集現象。在網際網路經濟的大環境下,一系列相互影響並相互依存的企業和組織機構,通過網際網路作為競爭和溝通平臺,形成虛擬聯盟形成優勢互補的協作並進行資源共享,結成了一個有機的生態系統,即電子商務生態系統。這是一種與以往傳統的經營理念完全不同的一種新觀點,其根本目標是各主體之間的平衡與共同可持續發展。在這種觀點的指導下,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不可簡單將目光停留在自身資源與條件之上,而應該將自己置身於一個動態變化的生態環境之中,根據變化適時調整管理策略。

  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構建

  ***一***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構建原則

  1.系統性原則。自然生態系統中,物質之間存在著很強的複雜性和非線性,因此生態系統的平衡是一項系統性的協調工作。電子商務的生態系統構建同樣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應該保證系統內部各個子系統之間,子系統與外部環境之間保持著相互協調相互聯絡的關係,從整個系統的平衡出發,保證系統資訊流、物質流的暢通。

  2.開放性原則。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內的各個主體都不是封閉的,必須不斷與外界進行物質與能量交換。同時,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本身也是開放的,系統由電子商務的生產者、傳遞者與分解者構成,這樣的結構也並非是一塵不變的,外部環境的變化會帶來系統層級的相應變化。在這種動態變化中,各主體需要從自身需求出發選擇合作伙伴,進行商品交換,這種持續的交換過程帶動了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整體優化。

  3.互動性原則。電子商務的各個主體在生態系統裡都不是孤立地進行進化的,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資訊、資源流動會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而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內的各個主體自身的進化,也是帶來整個系統進化的決定性力量。因此構建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過程中,有必要著重研究不同構成因子之間的互動關係,而不可孤立分析。

  ***二***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結構

  1.領導種群—生態系統中的核心企業。核心電子商務企業領導者整個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內的資源配置,在生態系統中發揮著整合與協調資源配置的角色,為系統中的其它主體提供交換平臺與監管服務。核心企業在系統中處於中樞地位,擁有共享資源、創造價值的能力。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視角下,企業之間的競爭實際上是其所處的商務生態系統之間的競爭。

  2.關鍵種群—電子商務生態系統中的“網商”群體。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關鍵種群即電子商務交易主體,網商的概念指的是利用網際網路通過運用電子商務工具進行商業活動的個人或企業。包括供應商、客戶、投資商、渠道商、消費者。

  在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競爭日益激烈的大環境下,原本相對孤立的網商開始結為聯盟,他們通過樹立共同的願景,相互信任,制定共同的規則進行高效協作,共擔風險,共享利潤。同時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視角下,將消費者納入了關鍵種群的利益內,單一企業的力量已經無法更好滿足不斷提高的消費者的要求,電子商務生態系統體現出了其系統整合力量,通過系統成員高度相關整合形成的系統價值來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同時消費者也是系統共同進化的一個部分,成為系統成員的消費者在為系統創造價值同時,也得到了更多的自身需要的動態變化發展的價值。

  3.支援種群—網路交易必須依附的組織。電子商務生態系統中交易的實現必須依靠一系列支援性的組織的支撐,這類組織主要包括金融機構、物流公司、電信供應商以及相關的政府機構及準政府組織。這些種群並不完全依賴與電子商務生態系統而生,但他們通過對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優化而獲得超額收益。同時這些組織又會被系統中的各個主體影響,其原本的組織運作模式會發生相應的改變。

  在眾多支援種群中,政府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與引導電子商務中的方方面面,建立公平有序的商業環境。同時在一些投資大回收期長的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4.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環境。在生態學視角下,進化論認為,物種之所以在進化過程中存活下來,並不是因為它更強大或機智,而是因為它更加適應變化的環境。因此,電子商務中的各個主體可持續地生存下來必須依賴於健康有序的外部環境,這種環境包含了系統環境的方方面面,如社會文化環境、經濟制度環境、法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技術發展環境等。

  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平衡管理

  ***一***完善系統內部個體的平衡管理

  為了有效支援電子商務系統內部的平衡有效發展,可以通過建立企業電子商務系統,將企業的採購、銷售、物流、財務整合到一個平臺中,使得管理人員可以從巨集觀層面來觀測企業的運營狀態,同時又可以把握住企業各個細節,並且可以運用大資料對企業進行預測分析,增加決策效率,企業對市場的反應速度增快,則可以提升自身的競爭能力。

  部門之間的協同效應本質上是一個企業的組織管理問題,在協同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部門協同的資訊化、規範化來實現,開發協同商務軟體、協同決策方法與管理技術。而除此以外,必須建立與之相對應的績效評價機制與組織協同體系,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部門之間平衡管理的目的是提高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與利益相關者需求響應能力。

  ***二***協調系統內部主體之間的平衡管理

  主體之間的平衡管理包含了三個方面:第一,生態系統中同類主體之間的平衡,同類主體之間存在著競爭關係,但通過具體的細分,可以實現競爭合作的局面,通過互補與戰略叢集的效應,充分實現資訊流通的充分性與經濟效益的規模化。第二,生態系統中關鍵群體之間的基於供應鏈的協同管理,要求各個節點企業之間形成一個聯合體,通過這種可以協作的互助網路實現資訊共享,提高整個供應鏈各個環節的柔性,實現供應鏈價值的最大化。第三,生態系統中關鍵種群與支援種群之間的協同管理,關鍵種群與支援種群之間是相互依存的,電子商務運營所需的大量支援性服務,這些服務大多需要各類支援性企業的協作,與支援性企業的合作效率也將直接影響電子商務的運營效果。

  ***三***外部環境與主體之間的平衡管理

  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對電子商務生態主體的影響具有兩面性,既可能為系統內各個主體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又可能制約系統的發展與進步。同時,電子商務生態環境也是持續變化著的,電子商務主體必須要適應環境變化,適時去調整自身資源配置,另一部分主體則應採取有效措施完善電子商務發展的外部環境,以促進主體可持續發展。在主體與外部環境的平衡管理中,應該注重為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創造更加適宜的發展環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制定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為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提供了嚴謹有序的生態環境。對電子商務資訊科技進行革命性的創新,在滿足需求的同時,更應創造需求。以生產廠商為中心,融合企業上下游產業,形成面向消費者的高效一體化供應鏈。建立與完善電子商務安全與信用體系,為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的安全保障。

  我國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存在的問題及構建路徑

  ***一***我國電子商務生態系統存在的問題

  隨著網際網路在我國的迅速普及,電子商務的使用者群體急速膨脹,電子商務市場發展迅速,但我國的電子商務在整體上仍然處在較低的發展水平,使用者集中於知識水平較高的群體,使用者發展不均衡。從硬體設施的角度來看,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也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速度與水平。資訊網路基礎設施水平的區域差異仍然較大。從社會信用發展的角度,在電子商務模式下,有許多的問題都不可迴避,諸如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遠端徵稅,網路公共安全,交易誠信機制的監督與管理等。

  ***二***我國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構建與平衡的發展路徑

  充分發揮核心電子商務企業的平臺作用。核心電子商務企業是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中起著發揮領導資源配置的核心能力,為其它主體的發展提供了平臺。我國有著眾多中小型企業,他們充滿活力與創造力,但是由於規模的限制缺乏自主開拓電子商務平臺的能力與公信力,而依託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發揮中小企業的網路集聚效應將可以有效緩解這一問題,將會成為中小型企業實現電子商務發展的良方。但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的建設會面臨著大量硬體、軟體和政策的制約,相關的政府部門應該對其進行扶持,提供相應的政策優惠,以引導我國大量的中小企業在電子商務領域的發展。

  注重傳統商務與電子商務之間的協調與促進。由於資源的稀缺性,傳統商務與電子商務之間必然存在著競爭關係。然而電子商務完全取代傳統商務並非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初衷。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更加高效的商務模式和經營手段有著自己不可替代的優越性,但是仍然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它在很多的領域都無法完全替代傳統商務而存在。基於此,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之間應該充分相互利用彼此的特點與優勢,而非排他性競爭,通過生態位的分化,實現演化過程中的協同效應,達到共生與共同進步的目的。

  轉變政府角色並構建公平有序的支援環境。我國電子商務的未來發展需要一個公平的、有序的、穩健的發展環境。在這種秩序的構建過程中,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政府應該從經濟成果的分配者更多轉變為規則的制定者、監督者。惡性競爭、信用危機、稅收流失等問題必然會影響電子商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危機到整個金融、經濟社會的安全。在這方面政府必須走在前面,加強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建設,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工作,規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為我國電子商務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援。

  結論

  在電子商務高速發展的今天,企業已經不再簡單是一個單獨的個體,買賣雙方以外的很多行業與機構為了滿足網路客戶的需求而逐漸開始集聚,物流、金融、軟體以及一些政府及準政府機構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資源整合,形成了網際網路時代的新型產業環境。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理論很好地解釋了這種資源集聚與整合的現象。本文從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系統性、互動性、開放性特徵出發,提出了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中對領導種群、關鍵種群、支援種群以及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環境的構建策略。筆者認為只有通過資訊化、規範化的平衡分析案例實現該生態系統內種群內部、不同種群之間以及種群與外部環境之間的平衡協同管理,才能夠實現整個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協調可持續演化。最後,針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筆者認為在我國的特殊環境下,政府在電子商務生態系統的構建中發揮著更加關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