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我國現行營業稅制的思考

論文關鍵詞:營業稅制  徵收範圍  公平稅負  稅收管理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現行的營業稅稅制各要素已難以滿足目前經濟發展的需要,深化營業說制改革已是當務之急。作為間接稅的營業稅設計時應當充分考慮效率和公平,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既要體現行政執法效率,更要發揮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應消除重複徵稅、稅負不公的弊端。營業稅的改革必須要私其他相關稅種的改革配套進行,以保證整個稅收體系的完善協調。 
  1營業稅制改革的必要性 
  現行營業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我國1994年實行的以分稅制為主導的稅收管理體制,是在短缺經濟條件下制定的,十年的實踐表明,作為流轉稅主體稅種之一的營業稅,在平衡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過程巾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更好地適應我國建沒小康社會發展的需要,營業稅制的改革和完善勢在必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加入wT0以後,我國第三產業發展迅速,現行的營業稅稅制各要素已難以滿足目前經濟發展的需要,深化營業稅制改革已是當務之急。地方稅收入增長緩慢,影響了一些地方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從歷年地方稅佔地方財政的比重和營業稅佔流轉稅的比薰演變看.地7b-分享的稅收增量部分逐年下降,地方財政愈來愈困難。地方稅的稅種較多,但缺乏對地方財力具有決定意義並且長期穩定的主體稅種。營業稅應當繼續作為地方稅的主體稅種。分稅制實施後,國家比較注重中央稅制的建設,忽略了地:稅制的完善,嚴重影響了整個稅收體系的完善和整體功能的發揮。從營業稅執行的總體分析來看,地:稅法規制定權、解釋權、稅目稅率調整權及減免稅權等高度集中於中央,削減了地方因地制宜發展地方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改革我國現行營業稅制是確立和強化地方主體稅種的需要,優化地方稅制結構的內在要求,應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地方稅收管理許可權。 


  2現行營業稅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 
  2.1營業稅稅目的列舉式規定.造成營業稅徵管困難和收入流失現行營業稅條例對課稅物件採用列舉法,將應稅專案逐一列出,列舉出屬於營業稅的課稅範圍,但缺乏概括性條文規定。使得未列舉的應納稅勞務和行為被排除在營業稅的徵管範圍之外。例如公交線路營運權和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拍賣機動車號和道路冠名權,拍賣住宅電話、手機特殊號碼的行為等等。 
  2.2從營業稅計稅依據看,部分行業存在重複徵稅的弊端 
  例如對交通運輸業稅目巾不允許扣除票價中所含的保險費金額。房地產公司代收的天然氣、暖氣、集資費、維修費、基金等代收款項不允許扣除。 

  2.3營業稅的稅率設計不盡科學.多層次與簡單化並存.導致稅負不平衡 
  交通運輸業與代理業、租賃業等服務業稅率為5%。於是很多企業都有可能將適用稅率較高的營業收入全部或部分轉換為稅率較低的收入。 
  服務業中包永珍,HlJ使是同業之間也會因裝置檔次、收費標準差距較大,卻都適用5%的稅率,對暴利行為缺乏有力調控。 
  對娛樂業適用全國統一的20%的稅率,實施效果不如以前幅度稅率的效果好。如此規定。將影響巾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第三產業的發展。將音樂茶座列為娛樂業的徵稅範圍也不合適,再加收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使其總體稅負偏高。 
  2.4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比較籠統,不便於操作 
  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但是“對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中的“憑據”,到底包括些什麼,相關的稅收法律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和財務制度中均沒有明確的解釋。由於對憑據缺乏具有法律意義的解釋,在實踐過程中分歧很大。還有因為預收款以收入是否實現來確認納稅義務的發生,納稅人有很大的選擇餘地.為稅款及時入庫帶來相當的難度。
  2.5營業稅有關稅目的扣繳義務人、稅目的解釋及規定不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實際 
  例如。對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這個規定範圍太小,造成大量的私人建房、私房裝修的建築安裝工程營業稅的流失。 
  2.6由於“費擠稅”,造成了長時期的、多層次的、大範圍的稅收缺損 
  在實際徵管巾,收費擠佔稅收的現象依然,重。對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稅***基金***專案,即經營性、服務業的收費***基金***,徵管難度很大,稅收流失比較嚴重。

3完善我國營業稅制的改革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現行的營業稅應進行修訂和完善。作為間接稅的營業稅設計時應當充分考慮效率和公平,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既要體現行政執法效率,更要發揮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應將營業稅的多環節全額徵稅逐步向增值稅的差額徵稅靠攏,消除重複徵稅、稅負不公的弊端。營業稅的改革必須要和其他相關稅種的改革配套進行,以保證整個稅收體系的完善協凋。 
  3.1增加對稅目概括性規定條款.並適當擴大營業稅的徵收範圍 
  為了增加營業稅對經濟發展的前瞻性和適用性。應在營業說暫行條例巾增設一個概括性科目,即“其他應稅勞務和經營行為”.這樣,就可以把不斷出現的新型勞務和經營行為及時納入營業稅徵收範圍.避免稅法的滯後效應,既擴大了營業稅的徵收範圍.增加了財政收入,又保持了不同經營者之間的稅負公平。同時。在實現增值稅轉型逐步擴大範圍的同時.營業稅在將一部分徵稅範圍讓渡給增值稅後,營業稅亦應在符合稅制改革大政方針的前提下穩步擴在自己的徵收範圍。讓分稅制更科學可行合理。如將修理修配業、小型商業企業改徵營業稅,把一些與營業稅性質相近的基金收費改徵營業稅。 
  3.2對計稅依據進行調整。克服重複徵稅的現象 
  首先。應允許將代收款項從計稅依據中扣除。把營業稅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中的“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3’t-費用”改為“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續費、基金、集資費、代墊款項及其他各自性質的價外費用,代收款項除外。”因為代收款項是屬於代收代付性質的款項並不屬於納稅人的收入。為了避免稅收漏洞.要嚴格界定代收款項的範圍。其次,對新出現的一些勞務和經營行為,要及時明確其計稅營業額。如規定對訂房服務行為、承辦會議行為等差額計徵營業稅。 
  3.3調整稅率.公平稅負。使名譽稅負與實際稅負相一致 
  目前營業稅稅率按稅目實行分類比例稅率。基本與當前適用行業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效益相適應.但是由於一些稅基和稅率配置不合理,出現了名譽稅負與實際稅負相脫節的現象。針對這些現象,可採取對建築安裝業等工程做業,只對其勞務收入計稅.並將其稅率由3%提升到5%或更高的稅率;對於服務業和郵電通訊業可適當凋高稅率到5%;將金融保險業的稅率調低為3%為宜;將娛樂業的稅率恢復改進為區間較為合理的幅度稅率;將音樂茶座改換飲食業徵稅。 
  3.4進一步明確營業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 
  將“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中的“憑據”含義應明確為確確實實能使收入***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憑據如匯票等,才是確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合法“憑據”.並且嚴格界定其範圍。另外。對於提供勞務所收預收價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依據不同行業做出具體規定。 
  3.5重新規範營業稅稅目及扣繳義務人的定義.提高徵管質量 
  根據<徵管法>規定擴大營業稅扣繳義務人的範圍,就將私人建房或私房裝修中的房主、工程建設單位運費的支付方擴充為扣繳義務人;將車輛年審年檢部門、運管、徵費部門和房產土地管理部門確定為車輛稅收的法定協稅人;可以對房屋租賃、其他不動產租賃等租賃行業賦予其承租人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3.6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的稅收管理 
  對行政事業性的收費***基金***,凡是沒有列入國家不徵收營業稅名單的,不管是否列入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應一律徵稅。對提供有償服務的。不論服務單位是否為行政單位。以何種名義,凡是收取費用的,均屬應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