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實習期間的心得體會

  經過這短時間的律師實習,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戶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一

  經過一年的實習,我成長了很多。在此,特別感謝我的指導律師對我的幫助和教導,使自己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逐步提高,為我從一名實習律師到有能力獨立執業給予了極大的幫助。

  非常感謝所裡能給我機會,給我一個良好的發展平臺,讓我開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謝同事們的幫助,使自己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實習生涯已經結束,在即將拿到律師執業證、能成為一名真正的執業律師、開始自己的執業生涯之際,我感慨萬分。

  回顧一年多的實習生活,我強烈的感受到律師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雖然常常能夠體味到喜悅,但同時總會伴有淡淡的苦澀味。雖然是實習,但已漸漸體會到要想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必須保有堅強的信念和意志。

  進入湖北扶輪律師事務所後一直擔任指導律師的助理,他是一名敬業、專業、優秀的律師。他做事非常認真、細緻,精深的專業水平受到我所律師及客戶的一致肯定。跟著他學習的時間裡,在他的悉心指點和正確引導下,我很快適應了律師工作,對律師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著指導律師做訴訟案件的過程中,我常常感覺到理論與實踐的巨大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稜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存的空間。實習一年多,自認為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穫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於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說是僅僅為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

  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執業能力方面,在過去一年的實習期間,我學會了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擬訂各種法律文書,然後請指導老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還跟著指導律師或者其他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跟著指導律師參與了訴訟案件的調查、開庭以及和當事人談判等。空閒時間也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以吸取經驗。通過上述具體工作,使我對律師工作有了深切的瞭解。扶輪所也很注重培養我們實習律師的素質和能力,每一週我們所都會安排講座或者培訓,也對我們實習律師的業務能力進行了專門的培訓,這些學習與培訓都是許多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能力強的律師的經驗之談,不僅擴大了我們的視野,也使我們的執業能力和執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職業道德方面,經過一年的實習,我熟知並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與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我還深刻的認識到,要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還要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不僅要不斷學習業務理路知識,還要不斷學習與之相關聯的各學科知識。

  執業態度方面,一年來,跟隨所裡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休閒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為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為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人際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所以,在以後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儘可能多向其他擅長於交際的同事們學習,並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讓自己在與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執業規劃方面,在一年的實習過程中,深深覺得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的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鍊,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加全面的發展。在專業化方面,自己在實習期所從事的業務基本屬於民商事領域,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實習期已經屆滿,在未來執業的日子裡,沒有了指導老師的呵護,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決策,我更應該用實習期中的這種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時要加強專業學習,因為我深信,要成為一名專業的大律師,紮實的法學功底及高超的執業技能兩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後時間更充裕,就更要加強法學功底的學習,珍惜律協及所裡給我們的那麼多的培訓、講座的學習機會。從事律師職業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卻是光明的。

  想要做一名優秀的律師,從成為一名合格的實習律師開始,我一直告誡自己要耐得住清貧和寂寞,要踏踏實實做事,認認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堅守著自己的信念。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將利益和誠信分得更清,不為利益而毀掉自己的誠信。我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在我今後的律師職業生涯中,爭取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不求達到令每一個當事人滿意,但至少要盡力做到無愧我心,無愧我心中對法律的信仰。

  經過一年的實習,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處理流程,在協助指導律師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不僅學會如何起草各種法律文書,還學會了如何分析案情。實習期間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單純依靠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能夠解決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個人無法克服的,需要整個法律共同體以及整個社會為之傾注心血,才可能改變的。作為一名律師,首先要尊重事實、其次要恰當運用法律,更為重要的是要在事實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知識也許很重要,但比知識更加重要的是應用知識的方法。實習過程中,具體到個案,一開始往往很難找到頭緒,於是常常會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匱乏,但每每經過指導律師的指點後,總會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其實就法律專業而言,並

  不是案件所涉法律知識的缺乏,而是缺乏以什麼樣的切入點去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律師行業的苦與累。律師,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著自由、體面、風光,然而,律師行業的酸甜苦辣,只有真正投身於這一行業才能體會到,律師職業的自由,我總認為是對律師職業的一種誤解,律師有太多的“不自由”,律師的工作時間往往非律師的意志能決定,法定程式的要求、當事人的需要,都是需要律師圍著它們轉,而非它們圍著律師轉的,律師工作,需要犧牲業餘時間,當然,嚴格意義上,律師是沒有業餘時間的。律師行業的工作難度之強,比之其他職業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每個案子都必須做通盤考慮,如法律法規查詢是否全面,法律分析是否嚴謹,法律建議是否可行,是否觸及政治敏感問題,是否有另外更和諧的解決方法等等,諸如此類的細節不能有一丁點的疏忽,這些細節既關乎當事人的利益,亦關係到律師自身的風險,天堂與地獄只一線之差,在律師行業體現得淋漓盡致。

  自從對律師行業迴歸理性認識之後,我一直問自己,是否要堅持將律師之路進行到底?每當我有這樣的念頭時,我總會被一位“老”律師的歷經深深震撼,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讓一位曾經是“反革命分子”的長者,在經歷那段讓共和國沉思的歷史浪濤的摧殘之後,仍然對律師職業如此熱衷,如此義無反顧地站到律師行列中,為祖國的法治建設不遺餘力?我想那是一種信仰的力量,對法律的信仰!

  二

  2xxx年第一期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在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舉辦,從5月4日開始,至6月3日結束,為期一個月。我有幸參加了這個三十天的集中培訓。期間,各位資深律師和法官給我們帶來了精彩而實用的課程,不僅涵蓋了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訴訟事務,還包含智慧財產權、公司法、會計知識等非訴訟實務,更有實彈射擊等精彩的活動,使我獲益良多,現總結以下幾點:

  一、律師要有法律的信仰。

  在陳錫康律師的課上,他引用了胡喬木先生的話:“你戴著荊棘的皇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律師,神聖之門、又是地獄之門。但你視一切險阻誘惑為無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觀事實才有最高的權威。” 他告訴我們律師應當時刻謹記律師的職業倫理,要有對法律的信仰。如果一個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這將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法治道路上,可以說,沒有律師就沒有法治。律師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既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而是通過參與司法活動的整體過程去實現並體現正義。

  有一句著名法諺:“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然而信仰法律並不是一般的“街頭正義”,也不是普通人的“道德規範”,即使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法律也賦予其辯護律師為其無罪或者罪輕辯護的權利,被告辯護律師的責任,在於保護被告免於在犯罪證據不明確的情況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證確鑿,原則上是爭取最低的刑罰。這是一種程式的正義,無關法律人的道德,像是“計程車規則”,律師做的就是“立場決定腦袋”的工作,律師所做的盡力辯護和說謊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像是說謊,作偽證,賄賂法官檢察官等等這些就是違反職業道德了。我們

  作為“準律師”,一定要謹記這一點,信仰法律,信仰正義。

  二、律師要有嚴謹的精神。

  在每一位老師的課上,我都深深地體會到老師們嚴謹的精神。律師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一定要嚴謹細緻。這一點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第一,要注重細節。不管是訴訟業務還是非訴業務,都必須注重細節。每一個細節上的錯誤都可能導致很大的問題。第二,凡事都要準備充分,才能佔得先機。如果準備充分,在討論和對話中就可以拿出有力的論點說服對方,在見客戶的時候可以給對方留下好的印象。最近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明星范冰冰聘用的律師就是因為其不嚴謹的工作態度,出具的所謂“宣告函”錯漏百出,最後貽笑大方。因此律師務必有時刻抱有謹慎的態度。

  但是,工作難免會出現錯誤,但一定注意不要犯同樣的錯誤。對於錯誤一定要“檢討”。林泰鬆律師說“失敗並不是成功之母,檢討才是成功之母”。對於別人給自己指出的錯誤,優秀的律師會認真琢磨,不會再犯第二次。但有的律師卻總是重複地犯同樣的錯誤,根本原因在於“不上心”,沒有把自己的錯誤當成一件重要的事,僅僅停留在“知道”層面,而沒有真正記在心裡。這是本質問題,其他表象問題都是從這分支出來的,體現在各個方面:比如研究、寫作、與客戶溝通等。對於自己的錯誤要有責任感。有的律師認為自己犯了錯誤只要沒有外在懲罰就沒有直接後果,因為有合夥人在把關和承擔。這種想法是非常消極的。律師不能消極地面對自己的錯誤。律師要有自律、自省意識,不能總等著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要“每日三省吾身”,積極認識、評價與提升自我。

  三、律師要有專業的能力。

  專業能力,是一名律師安身立命之本。課上的每一位老師無不印證了這一點。具體而言,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律師要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從各位成功的資深律師的講課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師必然是有著很好為人修養和專業素養的律師。而那些靠著走歪門邪道去執業賺錢的律師必然都會斷送自身。從各位成功的律師身上,不難看出,雖然他們有的已腰纏萬貫,在業內享有崇高威望和聲譽,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十分擅長,但他們都依然保持著謙遜的態度和不斷學習的精神。我想這就是對自身為人和專業知識上的嚴格要求。從為人上說,律師這個職業是個需要廣泛的人際脈絡的行業,而良好人際關係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養和為人。而對於專業素養而言,只有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鍛煉出高超的執業技巧和積累豐富的執業經驗,才能不斷的為當事人提供優良的法律服務,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要想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去學習,特別是對於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中國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斷膨脹與更新,使我們時刻不能忽略學習。所以說,從培訓中給我們年輕律師的一個主要啟發就是要不斷的學習,從為人和專業知識上嚴格要求自己,加強素質修養。

  其次,律師執業必須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進行分工合作。以前總以為律師是什麼案子都要做的、什麼案子都能做的。但聽了各位資深律師的講課,才發現自己的這種想法和觀點是十分錯誤的。隨著律師的增多,律師業競爭的激烈,“萬金油”式的律師肯定是要被淘汰的,而只有在某一專業領域有專長,能夠做出自己特色和名聲,才有發展前途。這就要求我們年輕律師要根椐自身特點,選好自己執業的主攻方向,在此方向上多下功夫,多加積累,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這樣不僅能夠使自己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跟而且能夠做的比“萬金油”式的律師輕鬆的多。而全能式的律師不僅會使自己非常辛苦而且很難做出水平,也就很難很好的去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為一個律師不可能擅長所有的專業領

  域,對自己不熟悉領域進行執業,必須是一個全新的學習過程,做起來也會比較辛苦和困難。所以只有專業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會的進步、適應社會對法律服務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務市場中脫穎而出,走向成功。

  以上就是這次培訓所給我帶來的幾點體會和收穫。最後,我認為這次培訓的最大意義也就是給我們中山、江門、茂名的各位實習“準律師”提供了一個學習和交流的機會。每位參加此次培訓的實習律師都應該藉此機會,圍繞培訓內容好好的進行總結,規劃好自己的的律師職業生涯。

  三

  深圳市2xxx年度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崗前教育培訓班於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劇院舉辦。我是八百多名學員中的一員,故而有幸參加,收穫也頗豐。一位同樣是實習律師的網友讓我寫點我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好讓其學習和參考一下,希望能對他有點幫助。我就隨手寫了這點東西,對網友也算是有個交代,對自己也算是個提高的過程吧。我的這點學習心得和體會,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車時思考和構思的,今天來辦公室後才把它整理出來,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為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一 有關“萬金油”律師和專業律師的問題

  從第一天李會長講課開始,就有好多律師講我們律師應走專業化的道路,要一門精,不要樣樣都懂,樣樣又都不行。好多律師都好拿英美、香港來舉例,證明律師專業化的重要性。直到後來一位律師講到臺灣律師的情況時,說人家臺灣的高雄平均每2個半律師就有一個所,且大多律師都是“萬金油”律師,專業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為什麼臺灣會和英美,香港不一樣呢?難道臺灣的市場經濟不發達嗎?顯然不是。那是什麼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兩者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兩者處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

  我們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適用上要證明問題或者說論證某一觀點時的論證方法不同――前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後者者習慣用演繹形式。歸納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援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歸納是從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它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結論未必真。它是從一系列具體事實概括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過大量的現象來抓本質,將一定的事實***現象、過程***歸入某個範疇,並找到支配的規律性。大陸法系則是演繹法,特徵是從一般到個別,也就是從一般的原理為前提去論證個別事物,從而推匯出一個新的結論。

  這樣的論證問題方法的差異表現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採用的是判例法,大陸法系則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審理案件

  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說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裡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說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相對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國家那樣浩如煙海,也就是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幾個重要的部門法,一年也出不了幾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釋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來我們的法律遠遠不及判例法國家的法律多,

  相對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陸法系國家,律師要做的在於從現存的法律規定中找到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相聯絡,推論出必然的結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維與社會經驗之上,就是直接將法律原則和精神規定進法律,不需要法官對案例進行歸納整理。即便是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只要把為數不多法律條文給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說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職業的門檻相對的也就低一些,專業化程度要求也就沒那麼高了。這樣大大減少法官與律師的工作量,律師也就有時間和精力多學幾門法律,多涉及幾個領域了。這樣也就有了個別稱叫“萬金油”律師。當然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所觸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萬金油”律師將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裡,律師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確實是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我不是反對什麼我們律師一定要專業化,我只是把我想到問題的寫出來,來說明我們大陸律師的專業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來為什麼會不高的原因在哪裡。只是在理論上分析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源在哪裡而已。這些所謂理論的東西沒有一位講課的律師涉及,我權當給他們做個有益的補充吧。 我個人認為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接觸到案子相對簡單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幾部重要的大法律,做個“萬金油”型的律師沒什麼不好的,也無可厚非。首先要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不是嗎?而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適當的追求點專業化,不為過,但不能盲目的為了專業化而專業化,其他的法學領域還是要掌握點的,不是天天在喊培養符合型人才嗎?

  二、面對律師界存在“二八現象”我們該如何應對的問題

  今天我來談談我們律師界的所謂“二八現象”,或者叫“二八定律”。這個問題也是從培訓一開始就有幾位律師一直在談,反覆講到的問題。下面我來談談我個人對此現象的理解和看法。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我大學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不少的行業,諸如超市,賓館,保險業推銷員等行業,自己也嘗試著做了幾年的書店小老闆,在成為律師的道路上,也算是歷經磨難,走了不少彎路。我先後從事過幾個不同行業,所以也就有機會參加了上述幾個行業的相關培訓、講座,有幸聆聽了各方面所謂“專家“的高見,有趣

  的是,大家都無一例外的講自己的行業存在“二八現象”。在律協培訓上我又有幸聽到律師同行們大講特講自己行業存在“二八現象”,這好象還被當作是個十分重大的發現,讓我感到頗有點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經濟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律師業作為商品經濟社會的一部分,出現“二八”現象沒什麼大不了的。所謂定律也就是規律性的東西,我們是沒辦法變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規律了,咋地你還想人為的改變規律不成。“二八定律”反應了一種不平衡性,但它卻在社會、經濟及生活中無處不在。

  “二八現象”應解釋為“二八法則”,也稱帕累托法則,不平衡法則。因為在現實社會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財產,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務,在我們律師界就是說20%的律師掌握了80%案源,或者說是20%的律師掙了80%的錢。

  在我看來,我們律師界“二八現象”的出現,恰恰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我們國家回覆律師制度幾十年來,我國律師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單單從數量上看,律師業也開始出現僧多粥少了,也開始兩極分化了,與此同時律師業也就有機會進行所謂的產業升級換代了。

  律師和其他的有些行業比起來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徵,就它是個大小通吃的行業,相對來講是個純粹的單人表演的專案,只要你一個人的能力、學識超群,在你的行業領域內,只要有你一個人在,其他的人就該一邊歇菜,哪裡涼快哪裡呆著去,你一個人就足以代表一個行業,一個領域。我們這個行業的這個特徵,也就決定了我們行業成功的只能是少數人。我們律師業不象農民工他們蓋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幹活,相互照應才能把房子蓋好。我們行業通常狀態就是單兵作戰,所以就一定要分出個一二三四,三六九等來不可,我想要是沒有了競爭我們的行業發展也就成問題了。也就正像美國的游泳運動員菲爾普斯一樣,在游泳賽場上只要有他,那麼金牌非他莫屬,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難很難的事。人家在奧運會上一人獨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麼別的想法,是啊誰讓人家能耐超大呢?遊戲的規則如此,誰也沒有辦法啊。而作為團體運動的籃球就不同了,儘管姚明球技出眾,也人高馬大的,可中國隊照樣不行,為何?因為籃球是項集體運動,光單單憑某一個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隊員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戰的。

  就算是退一步講,人家老律師工作十幾、二十來年了,案源多點,錢賺的多點,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齡計算,人家也應該多拿點。這沒什麼啊。超市、酒店,商場哪個行業不存在“二八現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貴,這又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市場法則。我們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就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我們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嘛,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