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與收條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為什麼收條、借條與欠條,一字之差,結果卻截然相反呢?在市場經濟蓬勃發展、法律規定日漸完善的今天,如何認識和書寫與金錢有關的單據,才能切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編為你講解。


  案例:

  張三跟李四關係非常好,某日,李四因生意週轉需要,向張三借了3萬元應急,李四隨手打了一個欠條給張三,沒有約定還期期限。因為兩人關係好的原因,張三礙於情面未向李四追討,但過了兩三年,張三看李四仍無歸還的意思,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要求李四還款,但法院經過調查後,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了張三的訴訟請求。對此,張三覺得非常不解,不明白法院為何沒支援他的訴訟請求。

  民事律師評析:

  本案中,張三敗訴的原因,在於借錢給李四時,沒有要求李四出具符合實際情況的單據,根據他們之間的借款事實,李四應該出具借條而非欠條給張三,借條還應註明借款利息、還款日期等等。這樣,如果李四沒有按期還款,張三可以在約定的還款日起兩年內起訴要求李四還款並支付利息,法院也會支援張三的訴訟請求。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出借款項給他人,要求其書寫借條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或“收條”,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出具。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收條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表示完結雙方全部或部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收條”,藉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借條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內容要相對完善,利率、借款人資訊、還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公民之間的借款,一般人可能會誤認為法律不支援利息,故利息採用口頭約定,不寫入借條中,但實際上,只要約定的利息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法院都是支援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還是寫進借條當中。另外,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還宜將借款人的身份資訊***如全名、身份證號碼、住址***、還款日期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款的,出借人可以憑藉明確的借款人資訊及確定管轄法院,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其權利。

  3、用語要準確,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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