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認識心得體會

  遵守交通安全是文明出行的表現,唯有遵守才能使生命綻放光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大家參閱。

  範文一

  聽了今天上午鄭增儀講的安全講座,感受很深,尤其是聽到那一幕幕摻不仁睹的安全事故:縱火殺人,精神病人砍傷兒童,駕駛員車上睡覺撞傷跑操學生等。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係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幼兒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是能達到一代人和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

  新學期一開始,為確保學校師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校園的教學、生活秩序,與學校一道一方面加強對校園內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學校“綠色通道”的建設和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以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自防自護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據瞭解,每年因各種事故,數以萬計天真無邪的兒童少年死於非命,而因交通意識缺乏和淡薄引發的交通傷亡事故,在中小學生傷亡事故中佔有較大的比例。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負責,齊抓共管。

  交通法規規定,做到行車安全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無牌無證的車輛不能上路,二是年滿18歲並考取了相關駕照才有資格駕駛車輛。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邏執勤時發現,有相當部分的車輛“三證”不齊,一些還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學生也騎車上街。看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任重道遠,如何讓中小學生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呢?

  我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選派民警或教師勸導員在交通複雜的學校門口或路口維持上、放學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綠色通道”安全暢通。同時將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學校管理的內容,每所中小學平時就必須按照驗收考評標準抓工作,並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督導評估的內容之一。建議小學生上放學實行“排路隊”和戴“小黃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學生編排成隊,由教師護送過馬路,保證學生走路安全;在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或組織春、秋遊時,嚴格規範審批手續,把好審批關,堅決制止病車、超載車運送學生,保證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同時,加強了對學校及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堅決取締校園門口擺攤設點、佔道為市等妨礙學校師生通行的違章行為。為廣大師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

  說了這麼多,我想大家應該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麼,就請大家“保護生命,拒絕違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範文二

  通過對交通安全一週的學習,學車的實踐,交通事故的繁再現,無數條生命的“貢獻”。違規駕駛的代價,無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帶來的悲歡離合。更多的是讓我們“幸運兒”深深地體會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從上世紀初至今,交通帶給我們帶來很大的便利,更肯定的說,給我們帶來了第二次生命,與革命,為人類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為人類寫下不朽的篇章,在有限的時間裡使我們有更多時間全身心去投入工作中去,很多地方縮短了時間上的浪費。也帶動了許多產業的發展。在不久以前很幸運的成了一門產業――運輸業。運輸業的興起、發展。證明了一個國家在文化、科技、經濟的發展程度,國家的國民生活水平,因此,可以毫不猶豫的說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交通運輸工具。

  與此同時,在不同程度上,也給人類帶來災難,交通事故的頻繁,直接帶來生命的安全、財產的損失,而交通事故是人們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發生的,那麼為什麼交通事故就這麼頻繁發生呢?這與違規駕駛分不開的。如: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等。這些都是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視交通安全法規,所帶來的後果是不言而議的,雖然交通帶來很多方便,但也給我們帶來生命的危險。在生與死的關頭,生存的慾望迫使人們在生命線駐紮。此時此刻,見證了人類的脆弱與不幸。只要謹慎、小心駕駛,遵守交通法規,珍惜生命。明天的交通會一路平安。

  範文三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 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 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 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 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 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 了警鐘。新交通法裡,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 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 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 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 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 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裡,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 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 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 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 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 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範文四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時刻圍繞著我們,只要我們一出門上路,便同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

  在馬路上的一次走神,過馬路時的一次僥倖,僅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這一切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飛旋的車輪會無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不僅是對城市交通的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教我們學會保護他人、保護自己、文明開車、文明走路的重要性。常常看到或者聽到路口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多重的悲劇,“人的生命只此一次”,眾多血的教訓告訴我們,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視!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真正做到“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現代交通的發達雖然給人們帶來了無盡的便利,但同時也增加了許多安全隱患。有時,一些人因有急事,常常闖紅燈。而就在那刻,一個生命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有時,有人騎自行車,在機動車位上行駛,看見汽車從身邊過去,想不願服輸似的,便飛奔起來,有的汽車鳴笛警示了,他卻聽不見,就撞上了迎面開來的汽車……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做到安全出行,營造一個良好的交通執行環境,無疑是在為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而添磚加瓦,而和諧的社會,又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設撐起了一片藍天。我們一定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律,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通過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我認識到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來的日子裡,不論我是騎自行車,還是行走,我們一定堅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來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我還體會到了“珍愛生命,安全出行”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