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建工作進行批示

  黨建,即黨的建設的簡稱。包括: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純潔性建設等,具有鮮明的黨性和實踐性,指導黨在不同時代、不同情況下的工作與活動。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黨建工作的批示,僅供參考!

  篇一

  市委、紀委書記張曉永同志的批示:

  請交警支隊黨委和紀委切實履行好“兩個責任”,運用好“四種形態”,每位同志都要回答好“打鐵還需自身硬,我要做什麼?”的問題,認真加強紀律建設。

  篇二

  認真學習貫徹省領導關於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的批示:

  12月12日,中心黨委召開全體工作人員學習會,集中學習江蘇省委李強書記關於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的重要批示。劉軍書記要求大家深入學習貫徹李書記批示中強調的“著力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管理,著力創新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著力引導老同志發揮獨特優勢和作用,推動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創新發展,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作出新貢獻”要求,不斷夯實黨建工作基礎,凝心聚力,在即將到來的2017年不斷創新創優老幹部工作,為服務全省重要工作盡綿薄之力。

  篇三

  市委副書記雷健坤同志的批示:

  市公安交警支隊新一屆黨委成立以來,以習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硬,以黨建促業務,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成效顯著。特別在履行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文明單位建立、規範執法建設方面成績可圈可點。希望在新的一年裡,市交警支隊要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嚴格公正執法,熱情為民服務,以良好的形象,過硬的本領為平安臨汾建設再做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