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吃飯禮儀

  泱泱中華,文明古國5000年。在很早以前,我國古代就已形成了一系列的飲食禮儀。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首先,中國古代通過飲食禮儀體現等級區別。

  禮產生於飲食。在中國古代,在飯、菜的食用規格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如王公貴族講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麥,魚宜漲,凡君子食恆放焉”。而貧民的日常飯食則以豆飯藿羹為主,“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有菜餚二十餘種。“凡王之饋,食用六百,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這告訴我們,進獻王者的飲食要符合一定的禮教。

  《禮記·禮器》曰:“禮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而民間平民的飲食之禮則“鄉飲酒之禮,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鄉飲酒,是鄉人以時會聚飲酒之禮,在這種慶祝會上,最受恭敬的是長者。

  其次,古人講究飯菜的擺放方式和賓主的坐席。

  自周代開始,在貴族階層設宴招待賓客的場合,尤其講究餐具、菜餚的擺設規則,相關記載見於《禮記·曲禮》、《禮記·少儀》等史料中。席間,他們席地而坐,餐具直接放在席上。飯菜要這樣擺放:左邊依次為帶骨的熟肉、主食***飯***,右邊依次是大塊的熟肉、酒和飲料;在最裡邊放醬酪調料,外邊放烤肉,右邊放著蒸蔥;乾肉鋪類的菜餚,彎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若是燒魚,以魚尾向著賓客;若是乾魚,則以魚頭向著賓客;冬天魚肚向著賓客的右方,夏天魚脊向著賓客的右方。

  為什麼要有這些講究呢?原來這是為了敬客、尊長,以及食用方便。這些擺設次序,在家裡以尊長的座位為準;宴請客人時,則以最尊貴的客人所坐席位為準,宴飲開始之前,要進行進食的禮儀,賓先主後說一些互相激勵祝福的話。然後再行祭食的禮儀,以報答先祖,表示不忘本。

  再次,古人喝酒時也有很多禮儀。

  無酒不成席。傳統禮儀中,有專門的筵席禮儀。酒在筵席中不僅是禮的需要,更起著樂的作用,是故有“依酒成禮”、“借酒助興”、“以酒作樂”等說法。《尚書·酒誥》就有如下規定:“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平常少飲酒,以節約糧食,只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執群飲”***禁止民眾聚眾飲酒***、“禁沉湎”***禁止飲酒過度***。周朝對此有更細緻的

  規定:進門不脫鞋,邊喝酒邊聊天是為“禮”,脫鞋席地再喝,是為“宴”;能喝者喝,不能喝者不喝,這叫做“漚”;大家一起喝,是為“沉”,喝得出不了門,叫“湎”。君子可以“禮”、“宴”,可以“漚”,但不可以“沉”、“湎”,也就是說前三種做法符合禮節,後兩者是喝酒時應該嚴格禁止的。

  古人在宴席上總是離不開酒,自然喝酒時的禮儀規範也不少。宴席上在祭食禮儀後,便接著行飲酒的禮儀。主人舉杯向賓客敬酒,叫“獻”;賓客回敬主人,叫“酢”;主人先自飲酒,再勸賓客飲酒,這叫“酬”。飲酒時,要小口細品,而不能大口喝酒,更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否則就會大出洋相,甚至召來殺身之禍。

  最後,用筷禮儀也是古人飲食禮儀中的主要內容。

  筷子是中華民族飲食文化所獨有的一大特色。古代用筷禮儀很多,客人不得持筷過“河”夾菜,也就是不要將筷子伸得老遠去夾飯桌對面的菜餚,寧可不吃。

  用筷子給別人夾菜也要看具體情況。雖然用筷給客人夾菜可以表示尊重和熱情,不過,當主人老是用自己的筷子給人夾菜時,雖熱情有餘,但會令有的客人難以接受。“袁府盛宴佳餚美,總統筷上口水鮮。”說的就是袁世凱當臨時大總統時在宴席上的尷尬事,雖說“禮多不為怪”,但這種不衛生的“禮”顯然難以令人接受。

  古代吃飯待客之禮

  如何以酒食招待客人,《周禮》、《儀禮》與《禮記》中已有明細的禮儀條文,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禮儀的具體內容。

  首先,安排筵席時,餚饌的擺放位置要按規定進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則。帶骨肉要放在淨肉左邊,飯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則放在右方;膾炙等肉食放在稍外處,醯醬調味品則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漿也要放在近旁,蔥末之類可放遠一點;如有肉鋪之類,還要注意擺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顛倒。這些規定都是從用餐實際出發的,並不是虛禮,主要還是為了取食方便。

  其次,食器飲器的擺放,僕從端菜的姿式,重點菜餚的位置,也都有陳文規定。僕從擺放酒壺酒樽,要將壺嘴面向貴客;端菜上席時,不能面向客人和菜餚大口喘氣,如果此時客人正巧有問話,必須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呼氣和唾沫濺到盤中或客人臉上。上整尾魚餚時,一定要使魚尾指向客人,因為鮮魚肉由尾部易與骨刺剝離;上乾魚則正好相反,要將魚頭對著客人,乾魚由頭端更易於剝離;冬天的魚腹部肥美,擺放時魚腹向右,便於取食;夏天則背鰭部較肥,所以將魚背朝右。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這細微之處體現出來,僕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會鬧出不愉快來。

  再次,待客宴飲,並不是等僕從將酒餚擺滿就完事了,主人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導,要作陪伴,主客必須共餐。尤其是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煩就多了。陪伴長者飲酒時,酌酒時須起立,離開座席面向長者拜而受之。長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還入座而飲。如果長者舉杯一飲未盡,少者不得先幹。長者如有酒食賜與少者和僮僕等低賤者,他們不必辭謝,地位差別太大,連道謝的資格都不給。

  侍食年長位尊的人,少者還得記住要先吃幾口飯,謂之“嘗飯”。雖先嚐食,卻又不得自己先吃飽完事,必得等尊長者吃飽後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飯時還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嚥下去,隨時要準備回覆長者的問話,謹防發生噴飯的事。

  凡是熟食製品,侍食者都得先嚐一嘗。如果是水果之類,則必讓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搶先。古時重生食,尊者若賜你水果,如桃、棗、李子等,吃完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須懷而歸之,否則便是極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將沒吃完的食物賜給你,若盛器不易洗滌乾淨,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則於飲食衛生有礙。

  尊卑之禮,歷來是食禮的一個重要內容,子女於父母,下屬對上司,少小對尊長,要表現出尊重和恭敬。對此,不僅經典立為文,朝庭著為令,家庭亦以為訓。《明史·禮志十》有“庶人相見禮”,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時曾兩度下令,都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禮儀。

  洪武五年***1372年***,凡鄉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謁拜之禮,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於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禮。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

  古代的許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禮作為家訓的訓條,教導子孫謹守。清人張伯行《養正類編》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禮》,就提到這樣的訓條:

  凡進饌於長,先將几案拂試,然後雙手捧食器,置於其上,器具必幹潔,餚蔬必序列。視尊長所嗜好而頻食者,移近其前,尊長命之息,則退立於傍。食畢,則進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則揖而就席,食必視尊長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將畢,則先畢之,俟其置食器於案,亦隨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