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學習英語的方法

  英語是世界上最廣泛使用的語言,當今世界,全球65億人大約有4億多人講英語,即每十五人中就有一人講英語。近二十年,講英語的人數又增加了15%。在國際事務中,英語的應用也十分廣泛,它已成為外交、科學、國際貿易及流行文化領域中的主導語言。在競爭激烈的21世紀,任何一個有文化的人,如果不懂英語,聽不懂英語,必將成為21世紀的新"文盲"。因此,英語學習將成為我們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

  

  對於英語,只要掌握以下六大技能,即可把握英語的核心——

  第一,用英文界定事物的技能。界定事物是交流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而我們傳統的英語口語教學卻沒有強調過這一點。我們的英語課本經常有這樣的問題:This is a glass? Where is the book? 而很少出現這樣的問題,如:What is a book? What is a glass﹖其實,當中國人說英語卡殼的時候,大多數情況是你想告訴別人這是什麼但卻不知道怎麼來界定它。誰都可以輕易地做出描述:Where is the book? It's on the table . It's on the desk.等。但不是所有人都能界定“書是什麼”,所以學英文時要有意識地多問自己“是什麼”,然後想方設法回答。

  第二,用英文進行解釋的技能,也就是能夠用不同方式表達同一意思。我們用母語可以自如地交流,原因是當我們說一件事卡殼的時候,我們總能找到另一種方式來表達。而用英文交流時,如果對方對我們所說的不太清楚時,我們就沒辦法換種方式再說了。其實,只要表達同一意思,使用哪些單詞或句法沒有太大關係。這就引出一個背單詞的問題。許多人只是照著單詞表很機械地背單詞的拼寫和中文意思,並沒有把單詞學活並用起來。其實記單詞應該是這樣的,記一個單詞,還要能同時說出一到兩個它的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等,這才叫記住了。

  第三,用英文描述事物的技能。描述事物大致可以分為按時間順序描述和按空間順序描述。從時間上來說,美國人習慣“開門見山”:從自我出發,描述時總是把他認為最重要的東西先點出來,然後是次重要的,他不考慮這個東西在時間上按什麼順序發生。而中國人則習慣“按部就班”地描述事物,強調壓軸,把最重要的放在最後。這樣一來,按中國人的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給美國人描述東西,美國人很快就失去興趣了,因為他難以確定這一描述中的重點。從空間上來說,美國人總是由我及外,由裡及表的,而中國人通常是遠遠地走來,一步步貼近自我。理解了這些差異,對於英文語法結構的組織就能夠遊刃有餘了,說起來也才像美國式的英文。

  第四,自如使用習慣用語的技能。習語是一種語言具備某一國家或地區風格的重要因素。通俗地說,就是每個單詞你都認識,但把它們組合在一起,你就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通過學習美式英文中的習語,可以深入瞭解美國文化;而如果能在適當的場合加以運用的話,能讓你的口語聽起來十分地道。因此,積累相當數量的有效的習語是非常重要的。習語可以通過看美國電影來習得。

  第五,英文猜測能力,即與對方交流時能夠根據上下文推測對方的意思的能力。在英語聽、說、讀、寫、譯中,大家一致反映聽、說最難。因為這時候的內容一現即逝,無法慢慢推敲研究。所以猜測能力就尤為重要了。培養良好的猜測能力,需要不斷地磨練。比如,可以每天選一段帶有一些生詞的閱讀材料,快速瀏覽,迅速得出其大體的意思。

  第六,養成良好的漢語、英語的雙語轉換習慣。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用英文交流時要遠離漢語思維。個人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一個人的母語是怎麼也無法忘記的。語言都是有其共性的,比如漢語和英語的主謂結構就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定語、狀語的位置,漢語的定語都在所要修飾的詞之前,英語則將最重要的定語放在所要修飾的詞前,其餘的都在該詞後。

  因此,學英語時不要認為自己是在學一個從未接觸過的東西而產生無力感,也不要總認為自己的英文程度沒有達到能表達現有的漢語水平的程度而不敢開口。其實,大多數英語學習者所掌握的英語詞彙都足以表達目前的生活和思想了,關鍵在於,不要一開始就想對應的英文怎麼說,而是降低自己的漢語水平:先拆解漢語,直到拆解成最小單位,這樣,在每個詞的意思都確定以後,然後才想英語中對應的東西。事實上,把漢語拆成最小單位的時候,英語已經在那兒等著了。比如,把“我們不是近親結婚”翻譯成英語,看起來似乎很難。現在不管英語怎麼說,先拆解漢語。“我們”到底指什麼?如果說話的主體是女性的話,她一定會說“my husband and I”。如果是男性的話,他一定會說“my wife and I”。當把“我們”拆解成“my husband and I”或“my wife and I”時,你會發現“結婚”這個概念也表達出來了,因為你不可能稱任何一個陌生的男人為“husband”,也不會叫一個陌生的女人為“wife”。接下來“不是近親”可譯為“are not something”,而“親屬”為“relatives”,“近”為“close”,這樣整句話變成地道的美語原來就是“My husband and I are not close rela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