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妃子在皇帝寵幸時來大姨媽怎麼辦

  在古代皇權至上的封建社會裡,女人只是皇帝的附屬品,主要用作生育的工具,但是為了榮華富貴,還是有很多的女子依然進宮。 萬一皇帝要寵幸妃子時,要是“大姨媽”來了該怎麼辦?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歡迎大家閱讀:

  

  後宮的妃子也是女人,一個月裡總會那麼幾天“親戚”來了,按照後宮的規定,這個時候的妃子是不能服侍皇帝,在古代如果見血了那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觸怒龍顏可是死罪。因此各朝各代針對此類情況都有規矩去辦的。

  比如說在漢朝時期,後宮妃子若是來了例假,就會在自己的手指上戴一枚金戒指來提醒皇帝,金戒指=經戒之,皇帝就不會再去碰你了,巧妙的暗地裡提醒了皇上。其中有一個典故就是漢景帝去寵幸程姬侍寢,程姬那天恰好來了月事,於是讓自己的侍女唐姬去侍寢,後來唐姬生下一子,取名劉發,就是漢光武帝劉秀的祖先。

  到了唐朝時就流行密奏方式了,就是皇帝在召幸妃子的時候,妃子就寫本密奏交給皇上表示自己不方便房事,皇帝您只能去找別人。這個方法就簡單明瞭。

  五代十國時期,後宮的妃子們來了大姨媽為了提醒皇帝也是費盡了心思,有的手上系一根紅繩,或者掛紅燈籠,反正各種各樣的方式提醒皇帝不方便行房事。

  到了明清兩朝規矩又不一樣了,因為明清朝專門成立一個敬事房,而且是翻牌子決定侍寢的妃子,所以妃子們如果來了例假,或者是不方便房事都會通知敬事房把自己的牌子撤下來,這樣就不擔心“大姨媽”來了還要去侍寢了。

  清代後宮制度及選妃程式

  清朝統治者比較了歷史上後宮制度的優劣,依照滿族習俗制定了清代後宮制度。清初宮闈之中沒有位號,僅是循用俗稱“福晉”即元代“可敦”的轉音。清順治十五年***1658***後宮方立位號。據《清史稿?后妃傳》載:“康熙以後,典制大備。皇后居中宮,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妃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分居東西十二宮。”從以上簡述可以看出,后妃的稱謂品級是迥然不同的,可見,到康熙年間,後宮典制才趨於完善。

  清入關後時興選秀女,其制很嚴,做后妃的要求更高。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少數從漢族中挑選。咸豐時選過幾個漢族小腳秀女,叫牡丹春、杏花春、武林春和海棠春,人稱四春娘娘。滿蒙人年齡在13~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均須參加閱選。女13歲曰“及歲”,超過16歲曰“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參選。適齡女因故未參選,則要求在下屆參選,否則二十餘歲尚不準出嫁,違者將遭到嚴懲。私結姻者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如果是殘疾的,則須層層上報戶部,經皇帝允許後方可免選。戶部掌管閱選大權,由他通告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選。閱選地點一般在紫禁城御花園舉行。引看之日,秀女排列入園,由專人目測閱選,其方式與明代天啟年選美大同小異。入選秀女除了備選補充皇妃外,還要賜給一些旁近宗室。凡獲得皇帝賜予封號的人,至死不得出宮另嫁。選為皇后者則應通過大婚禮,由大清門、午門入宮,至坤寧宮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