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實習心得總結

  律師民事責任是律師執業責任的一種,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過程中,律師的不當執業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接下來就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去看一下關於吧。

  篇1

  11月,我懷著緊張而又興奮的心情來到xx律師事務所,開始為期一年的實習生活。時光如梭,而今我的實習生涯已近尾聲,在即將踏入執業律師隊伍的這一刻,回首過去的一年,我感觸頗多。一年前我剛從法學院校畢業進入社會,沒有工作過的我,在諸多方面都沒有經驗。好在這一年內,我的指導律師與事務所其他律師給了我一個良好的實習環境。正是在他們的悉心指導和無私幫助下,我有了較為明顯的成長。

  實習剛開始,我以為作為一名正規法學院校的畢業生可以輕鬆面對各種事情。我的指導律師沈律師為了能讓我更快的進入狀態,讓我分析一下幾個民事案件並自己起草訴狀,我竟然有無從下手的感覺,這時我才知道,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踏實學習和積累。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積極地做好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交給的每一件事情,包括影印材料、裝訂案卷這樣的小事我都仔細認真對待。付出總有回報,經過一年的鍛鍊,我逐漸掌握了律師辦案程式和技巧,在參與辦理業務過程中對所學知識有了更為直觀的認識,在人際關係方面更加成熟,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也有較為深刻的理解。

  在這一年時間裡,我參與了不少的訴訟或非訴訟案件辦理,有的是幫助指導律師及其他律師接待當事人或者解答諮詢,有的是書寫起訴狀或其他法律文書,有的是調查證據,有的則是協助參與了整個案件代理的全過程,包括立案、庭審和調解等,這些工作使我在各個方面都得到了鍛鍊。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通過解答當事人諮詢、為其提供法律建議等,提高了我溝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過文書寫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維養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強。通過立案、申請保全等,加深了我對於案件辦理程式的把握。通過參與庭審,使我對律師參與案件審理時的舉證、質證、辯論技巧都進行了直觀的學習。此外,我還全程參與了一些較為簡單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辦理,在這些案件中除了開庭等事項,幾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導律師指導下獨立進行的,這不僅對我是全方位的鍛鍊,也為那些弱勢的群眾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實習的過程中,指導律師經常提醒我要重視學習和總結。因此,我只要有空閒時間,都要認真蒐集最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對它們進行學習和解讀。我還會在本所範圍內或者網上尋找一些疑難案例進行分析研究,必要時也會向指導律師或其他律師進行討教。我也對自己參與過的案件有何體會和有何不足及時地進行總結。

  我深知,作為一名律師,學習應該是堅持常態化的,不斷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以達到“與時俱進”。另外,我也深知實踐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師,過硬的理論縱然必不可少,但是嫻熟靈活的實踐經驗更加重要。只有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才能使自己在面對各種問題時遊刃有餘。

  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認識到,律師這個職業是單純的,因為律師的首要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同時律師職業也是複雜的,因為不僅要服務於各行各業的當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眾多部門打交道。一個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關係和社會層面,對於一個剛剛起步的年輕律師而言,這些經驗無疑是極其鮮活而又深刻的。作為律師,一定要在工作中準確地對自己進行定位,也要靈活地面對不同的人群。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經過學習和自己的直觀體會,我認為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具備職業道德和遵守執業紀律。律師在進行宣傳時,做到規範合法,在代理案件過程中,要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的祕密。另外還要注意處理好律師與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或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還要時刻不忘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服務於廣大群眾。一名律師可以有高超的辦案技巧和眾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執業紀律,沒有職業道德觀念,那其執業生涯註定不會順利。因此我認為,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職業底線,塑造正確的價值觀,甚至要比掌握辦案技巧更為重要。

  應該說,在這一年的實習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還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補足。比如,專業知識不夠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見的法律問題甚至會一頭霧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參與案件辦理過程中,在與當事人或者承辦法官的溝通方面做得不夠,欠缺積極主動性。另外,對於自己所要進行的各項工作沒有指定清晰的計劃。這其中有些經過指導律師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經有所改觀,有些則需要在今後繼續改正和完善。

  律師這個行業是大有可為的,同時競爭也是相當激烈的,但是我認為每個人的未來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實工作,積極探索,一定可以迎來屬於自己的光明未來!最後,在這即將結束實習生活之際,要再次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全體同仁,今後我會更加努力進取,全方位完善自己,爭取做一名優秀的律師。

  篇2

  經過在校期間的理論學習,我對法律專業的基礎知識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說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嘆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俗話說,“實踐出真知”,為了能將我所學到的理論應用到實踐當中去,進一步加深對知識的認知和掌握,我選擇了到律師事務所中鍛鍊自己。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是提高動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過近兩個月的實習,我收穫良多。

  首先,通過實習,我對律師這個職業群體有了更深刻的瞭解,有人說:“律師這個職場,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通過實習,我對這句話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律師的工作是這樣的,:忙,工作壓力大;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為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程序中特有的現象。正所謂案件一進門,雙方都託人。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為了什麼而為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說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說按關係,這個案件裡面還是要暗含著法律陰影的,因為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為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為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為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為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說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說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說減少了。

  其次,在實習期間,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件並歸類裝訂***2***書寫基本的法律文書

  ***3***熟悉律師辦案的流程***4***瞭解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開庭審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讓我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式;並且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積累了實踐經驗,同時也注重了寫作技能問題。

  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著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裡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於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於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於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為一直在書寫著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範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此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後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鍊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麼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第三,通過實習,我認識到自己作為一名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離一個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遠,自身存在著諸多的不足,比如我發現自己的專業知識學得不夠翔實、細緻。很多具體的小細節根本就不知道。課本知識和實踐操作完全是兩碼事!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

  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與此同時,讓我發現以前對法律的認識存在不少的缺陷,學習的理論過於格式化,過於“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而對社會問題的敏感性還待以後慢慢的培養。這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一個基本的素養,因為法律解決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問題,對這一個基本問題存在誤差可能直接就導致對法律的理解和適用的巨大失誤。作為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另外,通過和所裡的實習律師和律師交流,大家都認為做人是做律師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師,首先就應該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誠實勤快上進的人。師傅就曾經教誨我,作為一名女律師,要以專業素養征服對手,而不是憑藉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關係。我對這句話深以為然。許多業內業外的人都強調,女律師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麼才算是“肯付出”?犧牲親情、友情、愛情?出賣肉體、人格、靈魂?我覺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鬆有,在位的時候叱吒風雲炙手可熱,可是靠某些手段獲得的財富,在口袋裡還沒有捂熱,就成了落馬之徒。所以,律師不是不可以搞關係,律師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當事人和一切值得我們學習借鑑的人,我們都要和他們搞好關係,這也是一種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個度,防止過猶不及。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問題和困難,不僅是專業知識方面,還包括與人交流,融入社會的能力上,畢竟社會和校園生活是不同的,殘酷的現實讓我明白要想在這個行業中生存就必須使自己先強大起來。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也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在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還沒有完全鍛煉出來的時候,實習律師不應該產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沒有學會平穩地站立就想飛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現。而且也不應該僅僅只看到老前輩的輝煌,要知道作為開拓者和先驅者,他們經歷了比我們更為嚴格地磨礪。所以,我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緊充實自己,在步入社會之前讓自己具備更多的技能和涵養,機會總是提供給那些早早做好準備的人,在外部機遇還未成就的時候就要抓緊時機練好基礎,養精蓄銳,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讓自己成為一個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體會,面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的努力目標和前進的方向,我會努力完善自我,彌補不足,爭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綜合素質,希望將來在法律這一行裡會有我的一片天地。

  篇3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為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為盡。”通過這次的兩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這個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位於浦東的三石律師事務所,主跟江律師實習工作。事務所並沒有因為我年輕,尚未大學畢業,而隨便給我安插個無足輕重的閒職來敷衍了事。江律師和藹可親,對我悉心指導,而其他律師也給予了我許多幫助,正由於他們的傾囊相授,令我開拓了眼界,對律師領域的工作有了相當深入的瞭解,瞭解到了這個行當的意義,其中的箇中曲折,使我將來從事這個行當,或者其他與法律相關的行當時,能夠更加得心應手。總體來說,這次實習相當有意義,對我幫助很大,實踐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過這次實習的經歷,來談談我的收穫:作為大二剛畢業的學生,實習工作的機會少之又少。這次炎炎夏日,連著二十多天的高溫,對我來說還真是考驗呢。拋開法律版塊的知識不談,在這次實習中,每天的上下班對我就是一種鍛鍊了。我體會的金錢的來之不易,父母每日為生活奔波的辛勞。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務也做得多了起來,時常幫著父母打掃衛生,準備飯菜。我感覺不僅大腦充實了,身體得到了鍛鍊,也精神也得到了昇華。剛進事務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著實讓我有些恐慌。要讓這一張張臉變得熟悉起來,讓這一張張臉變得和善、可親,變成會心的歡笑和幫助的善意,而不是偽裝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棄、厭惡的表情,對我也是一種鍛鍊。平時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

  我們會為一點小事,一句無意間的話語而爭辯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難時,我們又會互相幫助。在學校裡,我們展示的是真實的我們。但我知道,在社會裡,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在一張張面具之下,心靈都是被紗布厚厚的紗布蓋上一層又一層的。當然,這麼說可能有所誇張,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我始終保持面戴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有機會的話打掃會衛生,沒幾天,我和他們就打成了一片。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知道我的師傅,江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從人際交往而言,我確實獲益非淺。

  轉到工作上,則比較簡單了。律師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條款確實是兩碼事。律師的工作重頭應該就是見委託人吧,這類事情可不是能給我經手的。我的實際工作是整理文書。江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師也把他們積存的檔案拿了出來,有的律師可真夠邋遢的,居然夾著自己的律師證的影印件,我差點把它當證據整理起來。

  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們一般都是到處奔波,“拉生意、談生意、做生意”一個律師這麼解釋的。所以純粹呆在事務所裡,能學到的東西還是相當有限的。幸好江律師經常帶著我出去走走,讓我眼界大開。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我就瞭解到了律師的談吐技巧,教當事人如何去應對,等等。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論,人為了尋找善惡的平衡點,永遠是往善惡兩端不斷徘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