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請假期間的待遇是怎麼樣的

  公務員的工作待遇條件雖然比較好,但他們同樣也會有請假的時候。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下公務員請假期間的待遇,歡迎大家參考。

  公務員請假期間待遇

  ***一***公務員並事假、哺乳假等期間其生活性補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關於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性津貼停發。

  ***二***公務員病假、事假、哺乳假、探親假期間,交通補貼停發。

  ***三***公務員公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為了加強公務員管理,我市有關部門就公務員請假事宜作了明確規定。

  病假:病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出具合同醫院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有關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副職請假由部門正職批准,部門科級以下人員請假由分管領導批准。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准並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病假期間待遇按省人事廳《關於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蘇人通[1998]130號***規定執行。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事假: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來不及履行手續的事後必須補辦。凡未經批准佔用工作時間或事假期滿擅自延長的,按曠工處理。事假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5個工作日的須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准;3個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科級幹部請假,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個工作日以內的,由本人所在***處***室領導批准;1個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因私申請出國出境事假,從嚴掌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單位領導研究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同時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事假每次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本人工資照發;超過5個工作日的,按實際工作日發放月工資。當年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年終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超過六個月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婚喪假:婚喪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准。法定婚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婚假13天。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喪假3天。婚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產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准。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婚育女職工產假延長30天,丈夫可請護理假10天。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給予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學習假:個人申請學習,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的,可請學習假。個人申請脫產參加學歷教育並與單位簽訂協議畢業後仍回原單位工作的,單位可發給不超過公務員最低工資***國標***的生活補助費。個人申請不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按事假對待。因工作需要公派學習的,享受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學習假累計時間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公務員請病假工資怎麼算

  ***一***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三***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病假期間工資可在相應工作年限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四***有關具體事宜

  1、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工資待遇,應由所在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經主管部門稽核批准。

  2、病假工資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後的尾數四捨五入。

  3、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4、工作人員計發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現行工齡計算有關規定執行,即從參加工作之當年起計算。

  5、工作人員病癒後要求恢復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方可恢復工作;身體恢復後在兩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以後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後的病假時間累計計算。

  6、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活動的,即停發病假期間工資。

  7、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繼續享受除獎金和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8、新錄用人員在見習***試用,下同***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間工資照發,其休病假時間超過兩個月及以上的,見習期時間相應順延。

  9、工作人員因公負傷或因公受傷部位復發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10、因病確實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並經醫務鑑定委員會鑑定,確屬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11、女性工作人員休產假期滿,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經單位人事部門稽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2、在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公務員選拔條件

  基本要求

  公務員考試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溼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鐘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鐘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範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2***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併發症者,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