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孕檢知識
如果做到對孕檢心中有數,你就不會再感到厭煩,拿到化驗單,你也會知道關注哪些資料,以下是由小編整理,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
孕期要做多少次檢查?
一般來說,在整個孕期的40周內,從懷孕12周開始一直到28周以前,孕婦應該每個月接受一次檢查;從28周開始到36周則每兩週檢查一次;而36周以後一直到分娩應該每週檢查一次。但是對於35歲以上或者存在健康問題的高風險***如糖尿病或高血壓***的準媽媽,醫生會要求您接受更頻繁的檢查。
孕期準媽媽必做的檢查
在整個孕期,孕婦的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通過孕期連貫而且定期的檢查,不但可以瞭解孕期母嬰健康狀況,還能及時發現和消除影響胎兒發育的有害因素,便於及時發現、及時干預——通過食療、服用藥物或住院治療調整孕婦身體狀況,排除這些不利因素,保證分娩順利進行。因此,孕期檢查對於準媽媽和寶寶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那麼,準媽媽在孕期需要做哪些重要的檢查呢?
血常規和尿常規,孕檢的必備專案
做血常規和尿常規的檢查可以瞭解準媽媽有無貧血、貧血程度,有無泌尿系統感染、腎炎、血液病等,並通過尿常規檢查初步瞭解有無妊娠糖尿病,並有助於腎臟疾患的早期診斷,這兩項是孕期最基本的檢查。
血常規***包括血型***:可及早發現貧血等血液系統疾病,早發現早干預。妊娠期由於受一些生理因素的影響,孕婦十分容易出現貧血,所以我們更要關注的是貧血的程度。如果只是輕微貧血,可以通過飲食加以改善。但如果貧血值低到一定程度,不僅會出現產後出血、產褥感染等併發症,還會造成寶寶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生長髮育落後,這就需要及時治療;其次,如能明確母親的血型,還可防止新生兒溶血病,尤其是ABO溶血及Rh溶血的發生。
尿常規:可以測出尿蛋白值,主要作用是為了預測及監測妊娠高血壓,防止妊娠高血壓的發生,也有助於對腎臟疾患的早期診斷。10個月的孕期對於母親的腎臟系統來說是個巨大的考驗。由於身體的代謝增加,會使其腎臟負擔加重,所以,急性腎炎患者最好在臨床症狀消失3年後再妊娠。
血糖監控,避免高血糖的危險
由於懷孕時激素的變化,產婦可能發生或發現糖尿病的機會增加。懷孕時的高血糖會導致胎兒過大,而足月巨大兒會增加難產的風險和剖腹產的機率,對母嬰都會造成一定危害。此外,糖尿病還可能導致死胎或畸形。如果發現得早,多數妊娠期糖尿病可以通過飲食控制,只有極少數需要注射胰島素控制。
專家建議:
在孕24~28周,需要做一個糖尿病篩查試驗。這時醫生會讓你喝下含75克葡萄糖的糖水,喝完後1小時和2小時各做一次抽血檢測血液裡的血糖值。
檢查結果判定:1小時測血糖,正常值為10.0毫摩爾/升;2小時測血糖,正常值為8.5毫摩爾/升,可明確有無妊娠糖尿病。
唐氏篩查為準媽媽摒除先天缺陷
唐氏篩查是用一種簡便、經濟、對胎兒無損傷的方法,可以查找出孕婦中懷有先天愚型胎兒的高危個體。先天愚型是嚴重先天智力障礙的主要原因之一,每一個懷孕的婦女都有可能生出“唐氏兒”,且生唐氏兒的機率會隨著孕婦年齡的遞增而升高。
專家建議:
應在懷孕第15~22周之間進行唐氏篩查。這一篩查是孕婦血清化驗結果結合預產期、年齡和採血時的孕周,計算出產生“唐氏兒”的危險係數,孕婦在35歲或以上時,年齡指標會使這一危險係數大大增加,使篩查的準確率降低。以前我們會建議這些高齡孕婦做羊水穿刺檢查,這種檢查需要醫生用很細的針穿刺腹部進入子宮內,從羊膜囊內抽取少量羊水以供檢查之用。來自羊水中的細胞將被檢查有沒有染色體問題,這種檢查的準確率比較高,但是這個檢查會導致0.5%~1%的孕婦流產,很多孕婦因此而拒絕做這個檢查。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目前引進了準確率更高、安全性更強的無創產前基因檢測,這一檢查僅需在孕13周以後抽取孕婦5毫升靜脈血做提取分析,沒有流產風險,準確率也很高,能發現約99.9%的唐氏綜合徵胎兒。
二、
孕期為什麼要測量骨盆?
為了弄清骨盆的大小和形態,瞭解胎兒和骨盆之間的比例,產前檢查時要測量骨盆。胎兒從母體娩出時,必須通過骨盆。除了由子宮、子宮頸、陰道和外陰構成的軟產道外,骨盆是產道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分娩的快慢和順利與否,都和骨盆的大小與形態是否異常有密切的關係。
醫生會在你妊娠28~34周之間測量骨盆***其中包括外陰消毒後的骨盆內測量或是經肛門測量骨盆***,也有的醫院在妊娠37~38周時還要做一次鑑定,以判斷胎兒是否能經陰道分娩。
專家建議:
如果骨盆條件允許,孕婦應儘量選擇自然分娩,這樣對媽媽和寶寶的健康更有利。準媽媽們不用擔心分娩時的疼痛,目前有很多方式可以幫助產婦減輕產痛,例如:水中分娩、導樂陪產、心理鎮痛、藥物止痛等等。
B超,直觀監控寶寶的發育!
一般在整個孕期,孕媽媽要接受四次B超檢查:
第一次在孕12周,檢查NT值。大多數胎兒可能發生的問題都可以在此期間被認出。它可以看到胎兒的軀體、頭部、胎心跳動、胎盤和臍帶等,可以發現胎兒是否存活,是否多胎。
第二次和第三次是在孕20~24周,此時可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是否有體表畸形。
第四次是在孕37~38周,此時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羊水量和胎盤成熟度、有無臍帶繞頸等,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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