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務員常識判斷習題講解

  海南公務員行測考試的常識判斷考察考生的常識積累,為幫助考生提高常識判斷的得分,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歡迎考生練習。

  海南公務員常識判斷習題:

  1.張某系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在2006年年度考核中被定為不稱職,張某對該考核結果不服,他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是*** ***。

  A.他可以自知道該考核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複核

  B.他可以自知道該考核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對原處理機關提起行政訴訟

  C.他可以自知道考核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監察機關提出控訴

  D.他可以自知道該考核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事部門申請複核

  2.*** 不定項選擇 ***

  為激勵公務員忠於職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調動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我國對公務員實行獎勵制度。以下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說法不正確的是_________.

  A.公務員獎勵的物件既包括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共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公務員,也包括公務員集體

  B.公務員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

  C.對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的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D.授予榮譽稱號,由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市***地***級以上機關批准

  3.根據公務員法,以下人員哪些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

  A.某街道派出所幹警

  B.市法院院長

  C.省總工會機關辦公室科員

  D.省教育學院院長

  4.下列不屬於公務員權利的是*** ***。

  A.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的申訴權

  B.以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的起訴權

  C.工資福利權

  D.辭職權

  5.下列屬於領導職務公務員的有*** ***。

  A.正副處長

  B.調研員

  C.正副主任科員

  D.正副

  E.正副部長

  海南公務員常識判斷習題答案講解:

  1.答案: A

  講解:

  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位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自接到考核結果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機關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自接到複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複核自接到考核結果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直接提出申訴。 故正確答案為A。

  2.答案: BD

  講解: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第三條規定:公務員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及時獎勵與定期獎勵相結合,按照規定的條件、種類、標準、許可權和程式進行。B錯誤,故選B。 《公務員法》第五十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C正確,故排除。

  《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 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A正確,故排除。

  國家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的榮譽稱號,主要用於表彰工作實績突出的國家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由本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及相關領導機關決定授予,它包含國家級榮譽稱號和地方榮譽稱號。D不對。因此本題的答案為BD。

  3.答案: D

  講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在本題中只有A、B、C三項的工作人員符合該條規定,故正確答案為D。

  本題相關知識點:中國國家公務員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和業務兩類。

  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並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國家公務員執行憲法、組織法和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職責。

  4.答案: B

  講解:

  《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A、C、D三項均在規定享有的權利範圍內,故正確答案為B。

  公務員對行政處分行為不服只能申訴,不能起訴,主要原因在於行政處分行為系內部行政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理物件。

  5.答案: ADE

  講解:

  根據《公務員法》第十六、十七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類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故正確答案為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