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公務員需要滿足哪些前提條件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要想成為公務員,需要滿足以下的前提條件、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公務員的相關知識。

  成為公務員滿足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國籍是自然人被確定屬於某一國家成員的法律上的資格或者身份,是區分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惟一標準。就國籍的對內意義而言,一個人一旦取得某一國家的國籍後,就可以享受該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承擔該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國籍的取得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因為出生而自然取得國籍,這種國籍稱為原始國籍;二是因加入一國而取得該國國籍,該種國籍又稱取得國籍。對於因出生而取得國籍,各國的規定不盡相同,主要有三項原則,一是血統主義原則,即確定一個人的國籍以其出生時父母的國籍為依據,而不問其出生地為何國;二是出生地主義原則,即以出生地作為子女取得國籍的依據,而不問其父母屬於何種國籍;三是混合主義原則,即將血統主義原則和出生地主義原則結合起來確定子女的國籍。

  根據我國國籍法的規定,我國國籍採取血統主義為主並輔之以出生地主義的混合方式取得,即:父母雙方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的,具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的,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父母無國籍或者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籍;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加入中國國籍。

  擔任公務員是公民的一種政治權利,只有是一國的公民才能夠享有此項權利。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是公務員應當具備的首要條件。

  2、年滿十八週歲。

  所謂十八週歲,是指公民從出生之日起到第十八個年份同月同日的實足年齡。將公民擔任公務員的年齡規定為十八週歲,主要是基於人類成長的自然規律與社會實際。到了十八週歲左右,人的生理和心理已經趨於成熟,具備了辨別自我行為的能力,所以通常以十八週歲作為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一個界限。正是基於人類成長的這一規律,許多國家將18週歲確定為享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的標準。另外,規定十八週歲還因為有一部分領導成員公務員,其需要通過選舉才能擔任公務員。我國行使選舉權的年齡是十八週歲。我國憲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根本制度的總綱領、法律體系的核心與公民權利的保障書。任何公民都應當遵守憲法。公務員作為公民也應當遵守憲法。在這裡,公務員擁護憲法具有更深的涵義,即忠於憲法,不得反對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品行屬於道德的範疇。道德是人們思想和行為上的有關善與惡、光榮與恥辱、正義與非正義等方面的觀念與原則的總稱,它依靠社會輿論、內心信念和傳統習慣來維持與實現。道德以觀念的形態存在於個人的意識或習慣性的行為之中,在人的潛意識深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個人只有具備良好的道德才會行為端正,遵紀守法。公務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只有具備良好的道德與品行,才能夠承擔重大的責任,才能夠實踐民主與法治,維護國家秩序、國家利益與公共利益。因此,良好的品行對於公務員來說極為重要。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公務員只有擁有健康的身體,才能夠精力充沛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而且,健康的身體也是正常智力的物質基礎。這裡要求的是能夠正常履行職責,不同的公務員的職位對於公務員的身體條件要求是不同的,例如對長期在野外、高原上工作的公務員的身體條件就會要求比較高。需要指出的是,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是相對職位的要求而言的,不能夠對公務員的身體條件提出超出職位身體條件要求的高標準甚至不合理的標準。例如,一個簡單的抄寫職位的身體條件要求就可以放寬,哪怕是一個殘疾人也可以勝任。要堅決制止與杜絕不合理的甚至是歧視的身體條件要求。為了保證身體條件要求的統一與合理,本法專門規定,公務員“體檢的專案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公務員要能夠履行公職就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程度與工作能力。現代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社會管理高度複雜,這對於公務員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要求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才能夠完成工作任務。在公務員法草案中,原先的用詞是“學歷”,但在審議公務員法的過程中,考慮到學歷的涵義比較狹窄,已經不能夠說明一個人的文化水平,故對此作了修改。文化程度的涵蓋面比較寬,一個人通過自學也許沒有相關的學歷,但是其文化水平可能已經達到了相應的同等學力水平。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公務員必須具有與職位相應的工作能力。一個人也許有較高的文化程度,但並不意味著工作能力一定高,因此對兩者同時提出了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公務員所應具備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應當與職位相匹配,即級別較高、處理複雜事務的公務員職位需要具備比較高的文化程度,而一些簡單的職位只需要一般的文化程度與工作能力即可。在現實的公務員招考中,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報考人員都應考慮好職位的要求,以免浪費人才,浪費社會資源。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項規定是指法律規定的公務員需具備的與職位要求相關的其他資格條件。此處的法律為全國人大及其會通過的法律。

  這裡規定的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一個公民擔任公務員的最低要求,反過來說,並不是具有這些條件必然成為公務員。錄用公務員時,還需要考慮每個職位任職的資格和條件。

  公務員的基本素質

  ***一***政治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絡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二***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瞭解有助於本職專業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於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於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於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於形象思維,有人長於觀察,有人敏於反應。

  ***四***心理和身體素質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服務物件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身體素質主要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力,公務員必須具備連續作戰的精力,能夠適應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

  公務員履行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