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和科研成果不受侵犯,加強科研檔案有效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院科研課題的管理,提高學術自律意識,倡導誠實勞動,鼓勵科技創新,嚴明學術紀律,防止學術虛假,並保護智慧財產權和科研成果不受侵犯,促進我院科研事業健康、可持續地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科研課題信譽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我院所有從事科研活動發表作品的人員。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以建立檔案的形式規範科研課題的管理,檔案一旦建立,將與個人科研信譽掛鉤,並間接與下一次申請課題的資格掛鉤。
第四條個人申請到的所有科研課題專案均登記在個人科研課題信譽檔案中,信譽檔案級別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每年審查一次,年終審查檔案級別為差者直接取消下一年申請科研課題的資格,並以公告形式張貼於全院。第五條本制度由院學術委員會監督執行並負責實施,對信譽等級評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六條科研人員不得為得出某種符合自己主觀願望的結論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結果、統計資料或引用的文獻資料。
第七條科研人員不得抄襲他人已發表或未發表的作品,或者剽竊他人的學術觀點、學術思想,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在同行評議或其他評審中獲得的學術資訊。
第八條科研人員不得未參加實際研究或者論文寫作,未經原作者同意,在其發表的作品中署名,或未經他人同意盜用其署名。未經他人同意或明知不可能參加專案研究而作為專案參加人申報專案。
第九條科研人員不得在填寫有關個人學術情況報表時,不如實報告學術經歷、學術成果,偽造專家鑑定、證書及其他學術能力證明材料。
第十條科研人員不得故意誇大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經濟與社會效益。
第十一條科研人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或醫院有關保密規定,將應保密的學術事項對外洩露。
第十二條科研人員不得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簡單重複發表自己的科研成果、重複申報已立項的科研專案、不正當的獲取學術榮譽、誣陷或故意歪曲他人學術觀點、在申報科研專案或申請職稱晉升時謊報成果、包庇縱容學術違規現象。
第十三條對於獲准立項的各級課題,科研人員不得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延遲或放棄結題。
篇二
***一***基本原則
1、凡是在科學研究管理和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文字、圖表及聲像載體的材料,均屬科研檔案。
2、科研檔案必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便於開發利用。
***二***管理內容
1、專案檔案
***1***歷年承擔的國家、省、市、校級課題
***2***正在進行的各級課題
***3***國家級課題專項檔案
***4***已完成專案的專案總結及實物
2、科研學術活動檔案
***1***教研人員參加調查研究情況
***2***教研人員參加各級學術會情況
***3***報刊報道我園學術活動情況
***4***我園及與其它單位聯合召開的學術會議情況
3、成果檔案
***1***歷年科研成果
***2***當年科研成果
***3***科研成果分類
4、獎勵檔案
***1***歷年科研成果獲獎情況
***2***國家級獲獎情況
***3***省級獲獎情況
***4***各級學會獲獎情況
***5***其他情況
5、檔案檔案
***1***上級黨政機關下達的有關科研工作檔案
***2***我園制定的有關科研工作檔案
***3***有關領導的講話、文章
***三***歸檔流程
1、科研處和各課題組按各自的職責範圍,分別形成積累和整理科研工作各階段的有關材料。
2、課題組長在制定和討論工作計劃安排時,向課題組成員佈置平時積累科研材料的任務和方法,並指定專人作兼職檔案員。
3、課題組在專案鑑定或結題前,按要求將完整系統的材料整理交科研處。
4、科研鑑定、報獎、推廣等後續材料由科研處負責收集,定期移交檔案室,由檔案室人員補充到相應檔案卷。
篇三
為促進教育科研檔案工作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檔案更好地為教師服務,為提高教育質量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檔案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立卷歸檔學校、區、市、省、全國級教育科研立項課題均要立卷歸檔。各級的立項課題結題二個月後由學校教科室負責人將所有材料***立項檔案、課題申報表、實施方案、實驗報告或結題論文,以及調查材料等***立為一卷。
二、裝訂成冊檔案按檔案內容進行分類並裝訂成冊,標題簡明確切,書寫整齊,編好明碼。
三、分類存放按明碼順序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存放處有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黴、防鼠等設施。
四、保管期限省、國家級立項課題保管期限為永久,區、市級立項課題保管期限為長期,學校立項課題保管期限為短期。
五、借閱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閱教育科研檔案,應履行借閱登記手續,用後及時歸還。查閱時不得汙損、卷折,不得在卷內劃線、打圈、批註和塗改。若需要影印,請示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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