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的名人故事
如果能追隨理想而生活,本著真正自由的精神,勇敢直前的毅力,誠實不自欺的思想而行,則定能至於至善至美的境地。關於你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在美國加里佛尼亞的一個墓園裡埋葬著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南軍最高統帥***好象是叫羅伯特.李***.在他的墓不遠處還有一個小小的墳墓,裡面埋葬的是一個五歲的無名男孩.故事還要從100年前說起.
當時,這片土地的主人和他的兒子生活在這裡.有一天,他五歲的兒子不小心掉下山崖摔死了,悲痛欲絕的父親把他埋在了這裡.後來這位父親窮途潦倒,出賣了這片土地.但是他在買賣合同上註明:以後不管任何人擁有這片土地都要把孩子的墳墓保留.時光荏苒,100年過去了,土地幾易其主,最後被美國政府買下並把它作為將軍的墓地,但是在它的旁邊依然保留著那個小小的無名墓.
多麼感人的故事啊.哪一個善良正直的人不為之動容呢?從普通百姓到政府機構都能恪守誠信,一諾千金,為的卻是一個極為普通小孩子.這一切表明了在美國人格能夠受到真正的尊重,誠信的觀念牢牢地植深於人們心中,這也正是這個民族的精髓,是她今天之所以能夠強大的根本原因之一.當然,我並不是說美國一切都好,任何國家都有其不足的地方,但要看什麼是主流.想想我們今天的社會物慾橫流,為了金錢爾虞我詐,圖財害命,哪還講什麼信譽和誠信!這難道不值得我們好好的反思嗎?早日樹立起誠信的社會風尚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從我做起!
篇二
三國時期,劉備和孫權聯合起來攻打曹操。蜀國的軍師諸葛亮和東吳的都督周瑜經常在一塊兒商量軍情。
可是,東吳的都督周瑜心地狹窒窄,不能容忍諸葛亮比自己高明,認為諸葛亮日後一定是東吳的大禍害,就想設計害死他。
有一天,周瑜請諸葛亮前來議事。他請諸葛亮在十天之內造出十萬枝箭,諸葛亮說只需三日。果然,諸葛亮神機妙算,算出三日後必有大霧,不但用“草船借箭”的方法從曹操那裡得了箭,還估計出一共得箭多少枝。
諸葛亮輕搖羽扇瀟灑地對魯肅說:“你有所不知啊,我方才靜聽艙外箭雨之聲,心中默數,算來此次曹賊所贈之箭應有一十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一枝!”
魯肅聽得張口結舌,心中暗想:“這人莫非神仙下凡?”
不一會兒,小卒進來稟報,共得箭一十二萬五千一百枝。
魯肅頓時大驚失色,諸葛亮雖多算了十一枝箭,但預算能精確到百位,卻也非凡人可以企及的。魯肅正要恭維一番,卻見諸葛亮面色凝重,便不敢出聲,想來他是為誤差十一枝箭而懊惱。
諸葛亮嚴肅地對小卒說:“你們仔細清點了嗎?”
在小卒眼裡,諸葛亮就是神仙,見他臉色難看,嚇得撲通跪下:“回稟先生確定細細清點了,不敢有分毫差錯。”
魯肅嚴厲地對小卒喝道:“再去重新清點,檢查一下船舷等處有沒有查漏之箭。有錯漏者軍法從事!”
小卒應聲下去了。
魯肅誠懇地對諸葛亮說:“十二萬多枝箭,先生只漏數了十一枝,我已經很佩服。偶有一兩枝沒有戳穩的箭落入水中也是難免的。先生何必這麼嚴格地要求自己呢?”
小卒再次來稟報,經過核實,仍舊只有一十二萬五千一百枝箭。
諸葛亮看著小卒的背影,長嘆一聲,坐倒在艙板上,神色很難看,好久沒有說話。快到東吳水寨時,諸葛亮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對著魯肅深深地鞠了一個大躬。
魯肅連忙起身還禮,說:“先生為什麼對我行這麼大的禮啊?”
諸葛亮說:“我有一事相求,聽聲數箭一事,請代為保密,不要外傳,我感激不盡。”
魯肅說:“先生真是個誠實的人啊!僅數差十一枝箭,在一般人看來已經是神仙一樣高明瞭,您卻為這件事感到慚愧,魯肅佩服先生的為人,替先生保密就是。”
魯肅果然是誠信君子,聽聲數箭的事從未對任何人講過。因此,歷史上只有“草船借箭”而沒有“聽聲數箭”的記錄。
篇三
2014 年8月17日,新聞傳播類知名學術期刊《國際新聞界》刊登了一則《關於於豔茹論文抄襲的公告》。世界歷史專業博士於豔茹發表的論文《1775年法國大眾新聞業的“投石黨運動”》存在嚴重抄襲行為,而於豔茹也承認抄襲事實,一時間“抄襲門”事件將北大歷史系女博士於豔茹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2015年1月9 日,北大通報撤銷其博士學位,再度引發公眾關注。1月20日,於豔茹正式向北大提出申訴,認為“北大對我處理得過重”。2月28日,沉默半年多的於豔茹接受記者的專訪,首次迴應此事,稱絕對不能接受北大撤銷其博士學位的處理決定。而北大則迴應會按照程式處理申訴。
於豔茹說,北大進行的長達四五個月的調查處理過程中,只是在2014年9月9日,調查小組約談過一次,詢問關於文章的問題。其餘的時間,她一直處於“缺席審判”的狀態。那段時間裡,她彷彿在斷頭臺上上上下下了好幾回,那段“刀壓脖子”的日子,比媒體轟炸的時候還要難熬一萬倍。北大給的處理決定上寫這篇文章是 “在校期間發表的”,但於豔茹反駁說,事實上,這篇文章是在她畢業離校後的2013年7月23日發表的,而她的博士學位證書上的落款時間是2013年7月5日。
於豔茹認為北大通報說她“承認抄襲事實”是失實的。她在給北大寫的書面說明和約談記錄中,從沒有過“承認抄襲”的說法。於豔茹認為那篇文章在客觀上是否構成抄襲是有疑問的她自己也絕對沒有抄襲的主觀故意,錯誤主要在於她對雜誌和文章定位有誤以及寫作經驗不足導致的技術失誤,因為在文章的一開頭她就兩次引用了那篇英文文章,並註釋了作者名字、著作。於豔茹覺得自己如果是故意抄襲,就會徹底隱藏那篇文章。北大並沒有因這篇文章撤銷她博士學位的處理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