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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①科舉是中國的第五大發明,它塑造了中國文明的一個重要特徵——政教一體化,其中文化與政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政治,最終也是一種文化秩序。萬曆年間,利瑪竇到中國,一個意外的發現是,中國的科舉制度實現了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國的“知識階級即‘哲人’對帝國的統治者有著廣泛的影響”,“標誌著與西方一大差別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實是,他們全國都是由知識階層,即一般叫做哲學家的人來治理的”。

  ②科舉制度並沒有實現“理想國”,但卻實踐了前現代世界最合理的政教制度。科舉千年,以人文化天下,朝廷立國,文人立命,社會長治久安,個人功名利祿,盡繫於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科舉是帝制中國社會結構的中樞。就社會政治而言,自上而下,面向整個社會的科舉,為皇權統治下的官僚體系提供人才,保證了官僚體系的正常運轉,鞏固了封建皇權;自下而上,科舉又是一個制度化的流動晉升的渠道,社會基層的優秀分子,由此可以進入社會精英統治階層,參與管理國家的政治活動。社會晉升機制,是社會結構的核心。科舉構成帝制中國的內在結構性動力,它溝通了官民階層,數世白身者,一登龍虎榜,就可能出將入相,而官宦子弟,不解經書,無緣科場,則可能淪為平民。

  ③科舉不僅是中國社會政治的核心,也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社會文化的主體,它包含著思想與制度兩個層面的意義:思想層面上的儒家經學化,使得它從一種普通的學說變成了聖典;制度層面上,儒家知識作為科舉考試內容,最直接有力地保證了儒家意識形態的霸權地位。科舉制使儒家徹底制度化、制度保證真理的權力化、思想保證制度的真理化,它使帝制國家、士紳社會與儒家文化,圍繞科場中心流動,創造了一種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科舉文明。

  ④從某種意義上說,中華文明傳統最重要的特徵,就是科舉,而不是西方歷史範疇中的封建或東方專制主義。梁啟超曾經從四個方面對科舉的歷史作用作過公正評價。首先,科舉使帝制政權充滿活力,不斷從社會精英中吸取統治人才;其次,促進社會中官民階層的流動,使社會充滿活力;再次,使儒家思想與價值或意識形態制度化一體化;最後,使個人有出路,社會穩定。

  ⑤傳統的中華文明,是一種科舉文明。在前現代世界各國,中國社會結構最具開放性,官僚出身最具平民色彩,教育普及面最大,而所有這些,都是由科舉制度造成的。
 

  ***二***

  琴,其實並無古今之分,僅有中外之別。現在所謂“古琴”的說法,是為了和西方的各種琴類樂器相區分罷了,而古琴在中國綿延千萬年的古代歷史與傳統文化中有著極重要的地位,幾經浮沉,甚至一度成了鮮有人知的“奢侈藝術”。

  古琴初制,歷眾說紛紜,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彈撥樂器之一,古人將其歷史遠溯上古三皇時期,故今之制式曰伏羲、曰神農、曰虞舜,皆是沿以始創之功。至仲尼時,琴學也已完備,其藝也大昌。至於秦漢,琴在人們生活中更為普及,司馬相知一介寒儒尚有名琴“綠綺”一張,以此琴借語文君,是為千年名曲《鳳求凰》。各類曲藝中有《琴挑》一折,專述相如風流逸事。至東漢,蔡伯喈博學多藝,妙於琴音,作《遊春 》、《 淥水 》、《 幽思 》、《 坐愁 》、《秋思》諸曲,為著名的“蔡氏五弄”。另作琴學專論《琴操》一篇,廣傳後世,是為琴學理論之濫觴。隋唐以,琴學更興,不僅琴家輩出,斫琴聖手亦繁盛一時。較有名者,如雷、郭、張、沈四家,蜀中九雷更是獨步古今,現存唐琴“九霄環佩”即出自雷氏一門,盛唐遺音藉此琴傳響至今。明代士人間,無論是否善於操彈,皆懸琴一張於壁,如《長物志》所言“琴為古樂,雖不能操,亦須壁懸一床”。一般認為,此時的古琴儼然成為文人的象徵。因琴學影響廣泛,琴譜傳刻也是一時風尚。到了清代晚期琴學逐漸式徽,隨著西洋樂器及其音樂理論的進入,對於國故民樂影響甚大。

  古琴的傳承與教授,不同於西方樂器的記譜,而有自己一套獨特的記譜方式——減字譜。減字譜代表的是古琴的指法,可以算得上是一段時間內行為動作的文字,是一段時間內行為動作的擷取,用一種特殊的文字元號體系,是將時空運動符號化、凝固在一個文字體系之中。減字譜是中國古人偉大的創造發明之一,它並未準確地記錄音符,而將動作記錄,故而按弦時間的長短以及種種吟揉的動作使得古琴藝術呈現出不一樣的藝術風貌,即流派的形成。

  古琴在出現伊始是作為禮樂中樂器使用,但隨著之後的不停演進逐漸成為文人的象徵,成為文人必備的四藝之首,代表了一種自在風流。我們常常可以在古代的繪畫作品中看到攜琴訪友或者童僕抱琴的形象。正如前文所說,古琴之於文人,不在於是否真的會彈,而在於一種形象的標榜,一種身份的標誌。這和文房四寶、茶、鶴、梅、劍等等一同組成文人生活之必備元素。正如明代文彭一方“琴罷倚鬆玩鶴”的印文,最能反映古琴在古代文人生活中的作用與意義。

  但隨著時代的變化,琴作為一種樂器已經不僅僅表達了文人的意趣,還帶有了一點對於古代世界追慕的情愫。
 

  ***三***

  考察民俗節日中秋節的核心,團圓、平等、詩意都成為其重要內涵,而團圓又是最為核心的內涵。南宋吳自牧《夢粱錄》說到當時的中秋節,家家戶戶“安排家宴,團圓子女”。明代田汝城也說:中秋日,民間以月餅相送,取團圓之意。同時代劉侗則雲:“女歸寧,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團圓節也”。這些記載都揭示出中秋團圓的主題。中華民族一向有追求和諧圓滿的人生理想,而中秋節的形成正滿足了人民的這一願望。

  今天,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化已經成為普遍趨勢,人口流動頻繁,很多人長期離家在外,漂泊成為了一種常態。因此我們更應注重節慶的社會調節功能。由於現在的國定節期只有一天,純粹意義上的回家團圓很難做到,因而注重中秋團圓內涵中的“家園感”就顯得特別重要。李白詩云:“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人生漂泊本屬無奈,但“家園感”卻能讓人們融入此時此地的群體之中,獲得一種歸屬感。因此,如鄉鎮街道乃至文化館以及社群業委會等民間組織,都可以做一些民間文化和公共文化的建設工作,以消除鄰里之間的隔閡,建立溫馨的社群文化和宜居環境。

  貫穿中秋文化的另一核心內涵,則是平等的觀念。宋人金盈之《醉翁談錄》記載當時京師賞月:“傾城人家子女,不以貧富,自能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服飾之,登樓或於中庭焚香拜月,各有所期。”這就完全擺脫了古代祭月禮的貴族性和某些節目的小眾特點,成為全民平等歡樂的節日。歷史發展到今天,人與人平等、階層與階層平等成為社會的普世價值,但毋庸諱言,我們現在的社會各階層之間、集團之間依然有著諸多壁壘需要消除。對此,政府相關部門、學校社群都可以舉辦相關活動。但所有的行為舉措,都應有一個共同的特質即群體的參與。只有群體參與其中,才能產生平等的氛圍。所以文藝活動的方式可採取參與者自主互動,無需預設表演者和觀眾,人人都是表演者,形式則宜多樣化。

  還值得一提的是,詩情畫意也是中秋的內涵。中國的傳統節日,貫穿著中國人的時間意識,體現著自然和生命的節律,代表著中國人天人合一的生活理想,所以向來不乏詩情畫意,其中尤以中秋為最。“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詞句,既代表著古人對人生的達觀態度,又寄託著他們對人生的美好期待。而“但願團圓三十秋,不計東西與南北”等,則通過對人類共通情感的抒發,起到心靈撫慰的效果。誠如林語堂所言,“詩教給中國人一種曠達的人生觀,一種慈悲的意識,一種豐富的愛好自然的態度和藝術的忍受性”。因此,在中秋這樣一個美好的日子,當下的人們理應放下手中的工作,放鬆身心,試著體驗詩意棲居的美好。

  當今全社會都在討論中華文化的復興問題,文化重建就是其中一題。從中秋等具有生命力且又歷史悠久的節日入手進行文化建設,應該是一條見效較快的途徑。
 

  ***四***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國家,原始母系氏族社會就產生了姓氏。在關永禮先生所著的《中國姓氏文化》一書中講到,許多歐美國家名前姓後的姓氏構成方式,遲至中世紀才產生並傳承下來。亞洲越南、朝鮮等國的姓氏在14世紀左右才普及興盛,而且多由中國傳入。日本則更晚,1876年才頒佈《平民必稱姓氏、名字義務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變了此前只有貴族、武士、神職官員才享有姓氏的歷史。

  而細緻考究下來,“姓”的來歷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組成的,《說文解字》解釋:“姓,人所生也。”遠古的人類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個人母系血統,一個始祖母所生的後代即為同姓。中國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媯、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統的密切關係。

  遠古的人們把氏族繁衍的功勞歸於某種神祕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傳說中,他們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腳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為圖騰,並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腳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傳說中,他們的始祖母簡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鳥為圖騰,並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說,“姓”是來自母系,那麼“氏”就是來自男性。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產和戰爭中的優勢不斷凸顯,氏族群體中出現了強有力的男性首領,他們要對自己率領的群體用某種稱號作出區分,這就是“氏”的來歷。最初的氏,是這個氏族男性首領的稱呼。

  戰國以後,隨著經濟的發展,政局的動盪,許多貴族降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資格立氏,隨著士和平民地位、權力的上升,他們也開始稱氏。氏已不再是貴族特有的標誌,人們在交往中互相稱名稱氏,成為社會發展的需要。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徹底廢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縣制,氏只剩下了標記直系血統的作用,性質上沒有了貴賤之別。漢代以後,通稱為姓,自此姓氏徹底合一。

  現在人們所說的名字是指一個人的名,與古代所說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與字分指,均為一個人的稱號。名,是一個人在成年之前的稱呼,字則是他成年後步入社會時的稱呼。

  中國的這種名、字雙軌制早在周代就已經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於自稱;士人的字,主要用於他稱。古代嬰兒出生滿兩個月就要命名。《禮記》中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這是因為古代男子二十歲時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年,開始取字。女子十五歲結髮加笄***束髮的簪子***,作為成年的標誌,可以取字。一個人成年後,由長輩原先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場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徑直稱呼,應另外換一個平輩或晚輩可以稱呼的新名,否則被視為無禮。因此,以字相稱,表示尊敬。

  字獨立於名之外,又與名密切相關。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可以相互註釋,字義相近。也有名與字互為補充,可以連義推想的,如岳飛字鵬舉,“鵬舉”取大鵬振翅高飛之意,與“飛”互為補充。還有以反義相對取字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熹”與“晦”字義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還有號。雖然春秋時期已有稱號的現象,但宋代才是號的大普及時代。明清時期,士人取號之風特盛。清未民初以後、字與號逐漸被筆名、藝名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