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務員考試_基本形式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那麼你對公務員考試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什麼是公務員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公務員考試的基本形式

  中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式一樣。

  公務員招考公告

  制定和釋出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關於考試錄用的主要資訊,都是通過公告告知社會的。

  內容

  公務員錄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考範圍、招考物件和條件;

  ***2***錄用單位、職位與計劃***名額***;

  ***3***考試錄用的方法和程式;

  ***4***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時應審查的證件;

  ***5***筆試的科目、時間和地點;

  ***6***面試辦法;

  ***7***筆試、面試成績公佈辦法;

  ***8***錄用的程式和方法;

  ***9***其他須向考生說明的事宜。

  釋出

  公務員招考公告一般選擇知名度高、讀者面廣、權威性嚴肅性強的報紙釋出,同時要考慮到地域性。例如,國務院各部門如面向全國招考公務員,則應在《人民日報》上釋出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區招考,則可在《北京日報》或《北京晚報》上釋出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區***招考公務員,則應在省級報紙釋出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區駐地市內招考,則可在駐地市報紙上釋出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規性質,一經發布,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行事,如有特殊情況需改變或調整其內容時,須由釋出公告的部門於報名前在原公佈公告報紙上作更正宣告。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簡單、明瞭。有些問題如考試的一些具體要求,可制定《報名須知》在報名處張貼或印發,作為招考公告的輔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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