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時單位不批怎麼辦
如果勞動者在辭職時公司不批怎麼辦呢?或者雖然單位批准了勞動者的辭職請求,但是在勞動者辭職時單位不辦離職手續怎麼辦?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辭職時公司不批怎麼辦,希望能幫到你。
辭職時公司不批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但須程式合法。
現實中,勞動者辭職單位以各種藉口不受理、不批准,勞動者憤而離職,最後單位卻以勞動者未依法離職造成單位損失為由不支付最後的工資等,導致勞動者有苦難言。
首先明確一點,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無限辭職權。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其次,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不等於說辭職沒有任何限制,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
辭職時公司不批怎麼辦
由於法律的強性規定,勞動者要求辭職的權利得到保護,對於勞動者這種提前30天的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
因此,提前告知期結束後,勞動者解除勞動生效,可以離開單位。
單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內辦理交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勞動者不予承擔。
告知期結束後,用人單位不及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動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辭職的型別有哪些
辭職的形式包括三種,
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勞動部《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上海市、寧波市等部分城市規定,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3、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此外,沒有交納社會保險也可以作為無條件辭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