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的特點有哪些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婚姻的成立是因為生活上的某些需求,不會存在夫妻之實,這也就是法律上的形式婚姻。那麼,在法律常識裡,形式婚姻有哪些特點呢?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形式婚姻的特點
***1***不同形式
由於對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形式婚姻也分好幾種。有的的是“夫妻”雙方保持朋友關係,平時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在逢年過節或家中有事等需要同時“出鏡”的情況下,雙方才一起出現。也有的是他們像正常夫妻一樣,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但是可以帶各自的伴侶回家,夫妻雙方會事先約定共同撫養他們生育的後代。
***2***相同住家
不管如何形式,在親朋面前,都需要有個共同的家——房子,以及房中的傢俱電器等,這就要涉及到婚前的經濟利益。雙方花出去的錢到底該如何分配,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很多時候這會成為雙方矛盾集中的地方。
形式婚姻的相關法律
***1***法律並不保護婚姻,而是保護公民因婚姻而產生的相關權利和義務
***2***對婚姻的承認,其目的就是確立和保護公民因婚姻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法律承認形式婚姻的反對者,除了認為婚姻法律制度就是一男一女的制度***實際上否定法律制度的發展***,往往擔心法律承認形式婚姻,會給既有的婚姻制度,造成損害。
申請婚姻無效的注意事項
***一***權利行使期限的問題。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五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生存的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有權以該婚姻關係屬於《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的婚姻的無效情形為由,申請宣告該婚姻關係無效。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依法申請宣告該婚姻無效的法定期限為一年,一年期限滿後,不得再行使此項權利,即該權利消滅。
***二***訴訟主體的確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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