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支付方式規定是怎麼樣

  我國的法律在加班這方面是有統一規定的,特別是加班費的支付標準和計算方法,那加班費是怎麼支付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國家規定的加班費支付方式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支付方式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頒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300%的工資。

  不同情況下的加班費計算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例如在例2中你的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3200元/月,則你每日的標準工資為152.96元***3200/月÷20.92天***,每小時的平均工資是19.12元***152.96/天÷8小時***.相應的,你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資每小時為28.68元/小時***19.12元/小時×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時之外***加班工資每小時為38.24元/小時***19.12元/小時×2***,節假日***包括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元旦節1天,春節3天*** 加班工資每小時為57.36元/小時***19.12元/小時×3***.注意!因為節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節假日加班的話,你一天的總工資應當是日標準工資加上加班工資,例如在上例2中,你在勞動節每天加班8小時,則你在勞動節的每天總工資是611.84元***19.12/小時×8小時+57.36元/小時×3***.而不是458.88元***57.36元/小時×3***.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仍然以例2為準,你所在崗位經過勞動局的審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計算週期是一個月,在5月份,你的總工作時間是234小時,其中勞動節加班24小時,則你的加班時間是66.6小時***234小時-167.4小時***.你在勞動節的加班工資則為1376.64元***24×57.36***,其他42.6小時的加班工資為1629.02元[***66.6-24*** ×38.24].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仍然以例2舉例的標準工資計算,如果你在5月的加班時間為24小時,則單位應當支付你加班工資1376.64元***24×57.36***.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例如你所在單位制作一件成衣的單價是3元,單位制定的定額是每天12件***注意! 確定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那麼在你做完12件之後,你在工作日的加班時間每做一件成衣的加班工資應當是4.5元,休息日應當為6元,法定節假日9元.

  同時請注意,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不論其採用何種工資制度。實行計件工資或者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進行折算,其相應的折算額不得低於小時最低工資。例如,一個員工2006年7月15日到2007年6月30日在龍崗的一個工廠裡面做成衣,每件單價1.2元,工廠的勞動定額是每個小時做3件,那麼,這個工廠就沒有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這個員工的工資,因為他的時薪只有3.6元***1.2×3***,低於龍崗地區這個時段的最低工資4.02元/小時的標準。

  自願加班的加班費規定

  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按照以上標準工時制度計發工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其加班工資的支付有著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以上規定表明,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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