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不定時上班可不可以拿加班費

  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有我國勞動法的具體規定,那不定時上班有沒有加班費?加班費是怎麼計算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不定時上班是否有加班費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不定時上班是否有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我國現行工作時間種類分為標準工作時間和特殊工作時間。標準工作時間是由法律規定的,在正常情況下從事工作的時間。它是工時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計算其他種類工作時間的依據。我國標準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依據是1995年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特殊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相對應,適用於特殊情形,並且工時和休息辦法也不同於標準工作時間。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或不能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特殊工作時間包括縮短工作時間、不定時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計件工作時間等。

  《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並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執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應履行審判手續,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不存在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但是,不定時工作制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規定工作時間而不受任何限制。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

  不定時工作制到期後,如何確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義務,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應依據雙方合同約定及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認定。勞動行政部門關於不定時工時的批覆係一種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是一種授益性行政行為,行政許可引起的法律後果是行政機關准予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特定的行為。根據行政法的基本理論,許可到期失效後,未及時停止許可的,行政相對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但這並不意味著行政相對人和第三人依據該許可簽訂的有關工時制的合同條款就必然無效。對於企業,不定時工時批覆到期失效後,未及時停止實行該制度或未及時按規定辦理申請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承擔行政責任;對於勞動者,則應根據其從事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勞動合同來認定以何種工時制計付工資,如果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未發生變化,則不宜否定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的合同約定。

  不定時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六條:“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對不同工作時間制度加班費的計算進行了規定,其最後一款規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勞動法對加班費的規定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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