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中商法知識考查精要解讀

  商法是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大學生村官考試、招警考試、三支一扶考試、選調生考試、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考試等公職考試中的法律常識的考查知識點之一,在本文中歸納總結了刑法知識的考查要點供考生複習參考。等公職考試中的法律常識的考查知識點之一,在本文中華圖教育歸納總結了商法知識的考查要點供考生複習參考。
  一、公司的法律特徵

  1.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公司法人資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必須依法設立;

  (2)公司必須具備必要的財產;

  (3)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稱;

  (4)公司必須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公司是社團組織,具有社團性。

  3.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具有營利性。

  二、公司的分類

  (一)以公司股東的責任範圍為標準分類

  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陣列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二)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為標準分類

  亦即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轉讓和流通為標準,可將公司分為封閉式公司與開放式公司。

  封閉式公司又稱不公開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等,是指公司股本全部由設立公司的股東擁有,其股份不能在證券市場上自由轉讓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屬於封閉式公司。

  開放式公司又稱公開公司、上市公司、公公司等,是指可以按法定程式公開招股,股東人數通常無法定限制、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市場公開自由轉讓的公司。這種公司事實上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三)以公司的信用基礎為標準分類

  公司分為人合公司與資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資合公司。

  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經營活動以股東個人信用而非公司資本的多寡為基礎的公司。人合公司的對外信用主要取決於股東個人的信用狀況,故人合公司的股東之間通常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關係。無限責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資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經營活動以公司的資本規模而非股東個人信用為基礎的公司。由於資合公司的對外信用和債務清償保障主要取決於公司的資本總額及其現有財產狀況,因此,為防止公司由於資本不足而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各國法律都對資合公司的設立和執行做了較嚴的規定,如強調最低註冊資本額、法定公示制度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人合兼資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設立和經營同時依賴於股東個人信用和公司資本規模,從而兼有兩種公司的特點。兩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屬此類公司。

  (四)以公司之間的關係為標準分類

  可將公司分為總公司與分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

  總公司又稱本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管轄公司全部組織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總機構。總公司通常先於分公司而設立,在公司內部管轄系統中,處於領導、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獨立地位,但其設立程式簡單。

  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