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憲法日紀念活動總結
參與憲法日活動,更能讓我們切身的去學習和體會憲法知識,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並頒佈實施,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訂,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利屬於人民,權利服從憲法。公職人員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以上純屬借鑑***
作為大學生的我們,該怎樣看待憲法等其他法律,我們應該怎麼做麼?我認為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認識。
首先是知法。作為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作為祖國壯麗事業的接班人,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法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成為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麼違法,要麼守法。違法就意味著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為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麼惡劣的影響。你為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範,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麼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
第三是用法。當你的權利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第四是相信人間美好。社會風氣日下,但有無數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們國家領導人的偉大領導,公平正義一定會揮手金錢的誘惑。法律面前,不管財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終一定能夠人人平平等。
國家憲法日學習心得:讓法治成為信仰
今天是12月4日,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開通部落格後第一次發博文!選擇在這樣一個特別的日子裡寫本人的第一篇博文,我想,這不僅對於我有個紀念的價值,更重要的是,老百姓對於真正的法治已到了急迫期盼的地步了,而“12·4憲法日”的設立應該說是順應了民心。但是,要想真正步入法治的殿堂,我認為以下兩點至關重要。
第一,讓法治成為信仰,這是今年憲法日的宣傳主題。我認為,今年的宣傳主題有著深刻的意義。每個民族、每個人都應該有信仰,沒有信仰的民族和人民是沒有精神和靈魂而僅有軀殼的生物人。要建立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首先要有法治信仰。如若連法治信仰都不存在,有人會相信這個國家是一個法治國家嗎?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當一個國家信仰法治的人越來越多,並且為了法治而不斷奮鬥,這個國家終有一天會走向一個完完全全沒有人治、充滿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大國。
第二,建立違憲審查制,樹立憲法的權威。國外很多法治國家都建立了違憲審查制,由相關機構對效力層級低於憲法的法律、行政法規等作出是否違反憲法的審查決定,主要有三種:憲法法院,憲法委員會、聯邦最高法院。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與憲法相牴觸的地方,但沒有進行違憲審查而作出無效的決定,憲法的權威何以彰顯?因此,在一個法治國家,萬法之母的憲法必須發揮真正的根本法作用,而這一實現關鍵在於建立違憲審查制。
我們每個人都向往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度裡,雖然現在還不是,但只要我們能為了這一天的到來而努力,我相信,這一天到來的要比我們想象的早!為法治而奮鬥!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定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
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定是以公民權利為物件,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
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三***
2001年設立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在黨的四中全會上修訂以後每年的12月4日為我國的憲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一個憲法日。為積極貫徹實施我國首個“憲法日”宣傳活動,根據教育部《關於在國家憲法日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教政法〔2014〕***12號***、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開展國家憲法日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新傳教〔2014〕***328號***要求,現就學院在國家憲法日集中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
活動主題:自2014年12月4日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始,以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遵循,以弘揚憲法精神為宗旨,以宣講憲法基本原則和基本知識為重點,全面開展憲法學習教育活動。2014年全國教育系統憲法學習日的主題是:憲法是國家根本法。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學習宣傳和貫徹憲法,是關係黨與人民事業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12月4日是憲法日,在普法期間,我們堅持宣傳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努力提高憲法觀念和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為貫徹實施憲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奠定了較好的基礎。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法制保證,維護法律權威特別是憲法權威是我們的職責。
最近學院組織了學習憲法的集中教育活動,本次學習後我有如下幾點體會: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通過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併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併力求在理解和運用上下功夫 。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就,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鑽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並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儘快熟悉浩如煙海的法規體系知識,確有難度,而且作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麼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同樣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應有規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就要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 作為一名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讓我們與法同行,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