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戰勝了挫折敘事作文初中
熱愛生活的人,會在山窮水盡的時候勇往直前,因為只有那樣,他才能找到生活中的閃光點!戰勝挫折,你才能享受到快樂的滋味!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篇1
去年暑假,媽媽給我買了一本書,書名叫《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是由英國人笛福寫成的,書中主要寫了:有一個名叫魯賓遜的蘇格蘭人,不聽父親的勸解,出海經商,在海上遇險、流落荒島,與自然作鬥爭,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變船隻的船長,最終回到英國的故事。
小說中更為驚險的是:魯賓遜在荒島上生活,必須面對被野人屠宰的恐懼。在恐懼中,魯賓遜依然能夠理性的指揮,採取種種防範措施,不斷的壯大自己的隊伍,直至後來面對人數眾多的野人奮勇出擊,充分表現出他的勇敢和理智。
讀了這本書,我不禁想起了我現在最大的缺點,那就是上課不敢積極舉手發言。因為我生怕我說錯答案讓其他同學笑話。記得有一次,我對老師的提出的問題有了自己的見解,但是我並不敢舉手。之後,等老師講題目的答案時,我驚奇的發現我的想法和題目的答案基本相同。就因為我自己的膽怯,讓我喪失了一次表現自我的機會。看到魯賓遜獨自在荒島上為生存所做的種種努力,面對食物、住所、安全和孤獨,這四個問題,他毫不畏懼,自己想辦法,利用周圍可以利用的一切,積極改善生活環境,最終戰勝這些挫折,迴歸英國。這種戰勝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我要學習他的這種精神,釋放我的自信,展現自我。
我十分感謝我的媽媽,感謝這本書,因為它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戰勝挫折,勇往直前。
篇2
不要學躲避大海的企鵝,因為大海永遠不會平靜;不要學在屋簷下苟且偷生的家雀,因為長空永遠不會晴空萬里。
——題記
挫折,這一個代名詞,對許多人來說,也許帶來的更多是恐懼。但,它賦予我的,是喜悅。因為,我曾戰勝過它!
五年級第一學期的期末測試,很遺憾,年級前3名與我無緣,我落到了第4名。回到家,我用淚水來宣洩,用文筆來傾訴。我盡力了,窗前的燈光仍在閃亮,它似乎在昂空長笑。它不是在譏笑我嗎?是想激勵我嗎?哎,也許吧!我不信我與前三名無緣,於是,我便沒日沒夜,廢寢忘食的學習。抬頭看,牆角上的蜘蛛在得意地吃著它網到的獵物。我什麼時候才能達到自己的目標,捕捉到自己的“獵物”呢?
在六年級第一學期裡,我發奮學習,同齡人盡情玩耍的時間我放棄了;同齡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放棄了;同齡人歡樂的笑容我放棄了。只乞求在書中尋找快樂,在學***找快樂。終於,我成功了,六年級第一學習,我登上了年級第二的“寶座”。心中微微開起了一朵向日葵,永遠向太陽綻開笑臉。
不要因為摔過交而放棄奔跑,不要因為受過風雨的襲擊而憎恨大自然;不要因為曾經失敗過而永遠放棄……
熱愛生活的人,會在山窮水盡的時候勇往直前,因為只有那樣,他才能找到生活中的閃光點!
戰勝挫折,你才能享受到快樂的滋味!我體會到了,因為,我曾經戰勝過它!
篇3
大海因為有了暴風的襲擊,才顯示出它的頑強。海燕,在暴風中克服挫折,在挫折面前不低頭,才迎來了光明。我,面對挫折,也不放棄,勇於拼搏。
晚上,面對窗戶,我的眼前彷彿又出現了75分的試卷。看,小鳥在窗前“嘰嘰喳喳”是在為我的遭遇鳴不平嗎?聽,雨“嘩嘩啦啦”地下著,是在用你獨特的歌聲安慰我嗎?聞,花叢裡的花正在散發著迷人的香味,是邀我從挫折中走出,和你一起跳舞嗎?大自然啊!我的命運是多麼悲慘,你是在可憐我嗎?面對試卷上的75分,我是不是被嚇到了呢?我是不是知難而退了?唉!挫折,我還沒有戰勝你。
早晨,拖著沒有靈魂的身子去上學,如行屍走肉般。在小區門口,我看到了一個正在牙牙學語的小孩子正在媽媽的帶領下學習走路。我聽下了“屍”想看看一個小孩子能創造出多大的奇蹟。先前,媽媽攙扶著他走,他也左一步,右一步的走著,對於他來說,這算是最興奮的了。經過媽媽的幾次教導後,他走開稍微快了些。接下來,媽媽越來越攙扶的少,只是略微扶一下,小孩子不經意間就摔倒了,媽媽並沒有像慈母般的教導他,只是讓他自己站起來,重新走。孩子眼裡閃著淚花,他並沒有哭,也許他知道不面對這些挫折是永遠也學不會走路的。她的媽媽,看似不管,但我感覺到她的心裡被一種巨大的力量佔據著——那是媽媽特有的愛。我頓時呆住了,一個小孩子學走路,面對挫折不放棄;她的媽媽,一種看不見的愛。連一個小孩子都能和媽媽一起克服人生中重要的挫折,我這小小的挫折又算什麼呢?我腦子裡不禁湧出一句名言:被克服的困難就是勝利的契機。是啊!挫折,你不配打敗我,我可以戰勝你的!我有克服挫折的勇氣;我有不放棄、不服輸的崇高精神;我有一個小孩子學走路克服了重重挫折做後盾,我何曾怕你——挫折。我昂首挺胸,微微一笑,我成了有靈魂的人,一切挫折只能是我的“手下敗將”一切從頭開始!
我走出了小區,忽然覺得天空格外的明媚;天氣格外的燦爛;我是格外的精神大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