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文言文閱讀答案
州官放火文言文選自陸游《老學庵筆記》,後喻在上者可為非作歹,在下者卻處處受限。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州官放火》文言文閱讀材料
田登作郡①,自諱②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③放燈,吏人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陸游《老學庵筆記》***
注:①作郡,治理郡縣。②諱,避諱,畏忌人家直稱的名字。③上元,陰曆正月十五。
《州官放火》文言文閱讀題目
18.解釋下面加點詞。***2分***
⑴觸者必怒*** *** ⑵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
19.翻譯:吏人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2分***
20.這則故事後來衍化為俗語,這個俗語是: ***2分***
《州官放火》文言文閱讀答案
18.***2分***⑴違背,冒犯。⑵全,全部。
19.***2分***當差的書寫告示說:"本州按照慣例放火三天。"並把告示牌掛在街頭。
20.***2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州官放火》文言文參考譯文
田登作郡守時,自己規定要避諱他的名字,誰誤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氣,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人們不得不把“燈”叫做“火”。正月十五擺設花燈,允許民眾進城觀看,街上張貼布告說:“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