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和大使館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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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使館和領事館有哪些區別:

  大使館,簡稱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係。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

  領事館,簡稱領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有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等,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領事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以及相關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等。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如果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使館的職責範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而領館只負責所轄地區。

  許多國家在他國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韓國法務部和領事館的區別,你知道嗎?

  韓國法務部

  韓國管理居住在韓國的外國人或者申請來韓國的外國人的各項事務的政府機構。

  領事館

  代表一國家政府派駐另一國家處理外交事務的機構,也有同時兼作領事的住所,通常設立在較多僑民居住或是該國國民經常前往的城市。通常負責簽證發放、文書認證、僑民保護和協助***如補發護照***等事務。

  就韓國留學而言,學生由在韓國的申請學校為學生申請返簽證,申請材料遞送到韓國法務部接受稽核,稽核通過的將獲得法務部簽發的簽證頒發許可證,這個簽證頒發許可證,就是我們通常簡稱的"返簽證"。

  有了這個簽證頒發許可證,再按照韓國駐華大使館要求準備一些普通材料,學生在5個工作日左右即可順利領取到簽證。大使館簽證處在這個過程中的主要職責是發放申請表格、核對身份、驗收申請材料以及發放簽證等等,如無特殊原因,大使館不會拒絕為持有簽證頒發許可證的學生完成最終的簽證程式。

  這樣的簽證程式有它絕對的優點,由於審批簽證的主要決定權不在領事館,所以就不必擔心簽證的問題,這對從沒有過簽證經驗的學生來說相當有利。 但同時這種程式也具有周期長的特點,學生在學校稽核材料通過,交了學費以後,韓國法務部稽核返簽證申請材料仍需要半個月到一個月的時間,因此如果簽證申請得比較晚,很有可能影響自己的開學日期。所以,準備來韓國留學的學生要考慮到這一點,儘量提早準備好自己的申請材料,不要耽誤。一旦我們有了返籤號簽證就不會拒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