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的演講風采
梁啟超先生不但是我國近代的國學大師、改革家,還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演講家,他的演講旁徵博引、深入淺出,讓人聽著輕鬆,感受深刻,真如醍醐灌頂。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俗話說:“若要講清,舉例說明。”有的觀點由於其嚴肅性、學術性太強,如果直接講會使觀眾感到枯燥無味或難以理解,對於這一難題,梁啟超總是能用恰當的小例子來進行說明。在《學問之趣味》的演講中,他這樣講道:
凡屬趣味,我一概都承認他是好的,但怎麼樣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個註腳。我說:凡一件事做下去,不會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結果的,這件事便可以為趣味的主體。賭錢趣味嗎?輸了怎麼樣?吃酒趣味嗎?病了怎麼樣?做官趣味嗎?沒有官做的時候怎麼樣?諸如此類,雖然在短時間內像有趣味,結果會鬧到俗語說的“沒趣一齊來”,所以我們不能承認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質,總要以趣味始以趣味終。所以能為趣味之主體者,莫如下列的幾項:一、勞作;二、遊戲;三、藝術;四、學問。諸君聽我這段話,切勿誤會以為:我用道德觀念來選擇趣味。我不問德不德,只問趣不趣。我並不是因為學問是道德才提倡學問,因為學問的本質能以趣味始以趣味終,最合於我的趣味主義條件,所以提倡學問。
在這裡,為了講清什麼是真正的“趣味”,梁啟超首先說明“凡一件事做下去,不會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結果的,這件事便可以為趣味的主體”。但如果只這樣交代,演講則難免顯得晦澀難懂,接著,他舉了三個人們生活中經常接觸的例子——賭錢、吃酒、做官,說明雖然這三件事都會讓人覺得有趣,但是時間長了都會產生出相反的結果:賭錢會輸,吃酒會病,做官會有離職的時候,所以這樣的“趣”不是真正的趣味。最後得出結論,真正的趣味要以趣味開始,以趣味結束,並順勢匯入主題——學問的趣味。梁啟超用生動的舉例使本來很嚴肅、很枯燥的話題變得生動形象,引起了聽眾的興趣。
作為學貫中西的大學問家,梁啟超在演講中很善於舉例。在他的演講中,或詩詞名句,或名人名言,或典故成語,信手拈來,通過引用使演講具有了雄辯的說服力。在題為《為學與做人》的演講中,他講道——
諸君啊!你千萬別要以為得些斷片的知識,就算是有學問呀。我老實告訴你罷,你如果做成一個人,知識自然是越多越好;你如果做不成一個人,知識卻是越多越壞。不信嗎?試想想全國人所唾罵的賣國賊某人某人,是有知識的呀,還是沒知識的呢?試想想全國人所痛恨的官僚政客——專門助軍閥作惡魚肉良民的人,是有知識的呀,還是沒有知識的呢?諸君須知道啊,這些人當十幾年前在學校的時代,意氣橫歷,天真爛漫,何嘗不和諸君一樣?為什麼就會墮落到這樣的田地呀?天下最傷心的事,莫過於看著一群好好的青年,一步一步地往壞路上走。諸君猛醒!現在你所愛所恨的人,就是你前車之鑑了。
為了說明要做好學問,必須先做好人的道理,他先舉出賣國賊、政客雖然有知識但卻因為做人失敗而成為敗類的例子,然後引用屈原的名言,來說明不學做人,只講學問的可悲下場,借“詩人”之言增強了說理的力度,令人信服。所以,在演講中,適當的進行引用,不但可以增強演講的說服力,還可以使演講的知識厚度增強,語言文采魅力大增!
梁啟超的演講,生動形象的舉例讓演講覺得生動形象,趣味盎然;看似隨意,實則極為精當的引用,讓演講韻味深厚,文采飛揚。其高超的演講藝術,值得我們借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