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心理危機干預的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援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物件

  心理危機干預的物件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物件。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資訊、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