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具備的基本功能

  票據是金融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它具備很多功能,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票據的基本功能,歡迎閱讀。

  

  1.匯兌功能

  匯兌功能指票據是代替異地輸送現金的良好的匯兌工具。特別是匯票出現後,更體現了票據的匯兌功能。用匯票匯款,通常是匯款人將款項交付銀行,由銀行作為出票人將簽發的匯票寄往或交匯款人寄往異地,持票人在異地銀行憑票據兌取現金或辦理轉賬。這比現金匯兌既方便安全,又節約費用。

  2.支付功能

  匯票、本票作為匯兌工具的功能形成後,在交易中票據又形成了支付功能而代替現金使用。以票據作為支付工具,可以節省通貨,減少國家的貨幣發行量,還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攜帶和點檢現金的麻煩,達到資金運轉安全、迅速、準確的目的,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3.結算功能

  在經濟交往中,當雙方當事人護衛債權人和債務人時,可運用票據票據進行債務抵消,更顯得手續簡便、迅速和安全。

  4.流通功能

  流通功能是指票據得轉讓無須通知債務人,而只要票據符合要式就可以交付或以背書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背書轉讓時,背書人對票據的付款負有連帶保證責任,背書次數越多,則保證人越多,因而票據的可靠性越強。因此,票據作為流通證券,其流通性幾乎與貨幣不相上下。

  5.融資功能

  票據的融資功能是指票據未到期時,權利人可向銀行辦理貼現而融得資金。貼現還有轉貼現和再貼現。

  6.信用功能

  這是票據作為商業信用工具的體現。現代經濟條件下,生產經營的週期性和季節性,決定了商業信用產生的必然性。信用交易中,接受信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體現出來。這是票據產生的緣由。更由於票據法規定了對票據債務人抗辯的種種限制和票據債權人的嚴密保護,使票據成為一種可靠的信用工具。特別是遠期票據,還可以使付款人憑信用調劑資金的暫時短缺,使經營活動不受時間障礙而得以及時順利進行;對收款人來說,一則在規定時間內可憑票據兌取現金或轉賬,使其債權有了保障;二則如票據沒有到付款期,而需要履行債務,同樣可以將票據背書轉讓他人。因此,雙方的當事人都可以利用票據的信用功能來滿足各自的需要。此外,對於以往信用欠佳的人來說,也可利用信用較好的人所簽發.承兌或保證的票據用此支付,從而使經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央行票據的作用

  1、豐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工具,彌補公開市場操作的現券不足

  自1998年5月人民銀行恢復公開市場業務操作以來,主要以國債等信用級別高的債券為操作物件,但無論是正回購還是現券買斷,都受到央行實際持券量的影響,使公開市場操作的靈活性受到了較大的限制。央行票據的發行,改變了以往只有債券這一種操作工具的狀況,增加了央行對操作工具的選擇餘地。同時,現有國債和金融債期限均以中長期為主,缺少短期品種,央行公開市場以現有品種為操作物件容易對中長期利率產生較大影響,而對短期利率影響有限。引入中央銀行票據後,央行可以利用票據或回購及其組合,進行"餘額控制、雙向操作",對中央銀行票據進行滾動操作,增加了公開市場操作的靈活性和針對性,增強了執行貨幣政策的效果。

  2、為市場提供基準利率

  國際上一般採用短期的國債收益率作為該國基準利率。但從我國的情況來看,財政部發行的國債絕大多數是三年期以上的,短期國債市場存量極少。在財政部尚無法形成短期國債滾動發行制度的前提下,由央行發行票據,在解決公開市場操作工具不足的同時,利用設定票據期限可以完善市場利率結構,形成市場基準利率。

  3、推動貨幣市場的發展

  目前,我國貨幣市場的工具很少,由於缺少短期的貨幣市場工具,眾多機構投資者只能去追逐長期債券,帶來債券市場的長期利率風險。央行票據的發行將改變貨幣市場基本沒有短期工具的現狀,為機構投資者靈活調劑手中的頭寸、減輕短期資金壓力提供重要工具。

  央行票據

  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準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1年***。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

  中央銀行票據在我國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東西。1993年,人行就釋出了《中國人民銀行融資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當年發行了兩期融資券,總金額200億元。1995年,央行開始試辦債券市場公開市場業務。為彌補手持國債數額過少的不足,央行也曾將融資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補充性工具。因此,發行中央銀行融資券一直是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一種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