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人逃逸怎麼處理
申請了取保候審,也要遵守相關規定,保證隨傳隨到。那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出現怎麼辦,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逸怎麼辦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取保候審人逃逸處理辦法
對於取保候審期間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在發現其逃跑之時及時改變強制措施,因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刑訴法第56條第1、2項的規定。刑訴法第56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 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據此,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跑的,如果無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應當由司法機關及時改變強制措施,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後判緩刑條件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
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