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的黑板報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受罰。在事實發生之後制定的法律不能將該事實中所涉及的行為確定為犯罪,既無法律,何來違法。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資料1:真正的母親
很早以前,柬埔寨民間曾流傳著一個叫農金敦的法官智辨一個嬰孩的親生母親的故事。一天,在金邊的一條大街上,有兩個婦女為了一個嬰孩而爭吵起來。她們倆都高聲地說自己是嬰孩的母親,爭得面紅耳赤,結果還是分不出個結果來。最後,這兩個婦女決定去找當地著名的法官農金敦來判決。
農金敦法官詳細地聽了這兩個婦女的陳述,一時間也被弄糊塗了,忽然,這個聰明的法官想出了一個絕妙的考驗辦法。法官命令這兩個婦女同嬰孩站在法官面前***他派人在後面扶住嬰孩***,然後對她倆說:“你們倆誰能把嬰孩拉到自己的身邊,嬰孩就是誰的。”這兩個婦女每人拉著那個嬰孩的一隻手極力地把嬰孩往自己的身邊拉。嬰孩疼痛難忍,掙扎著放聲大哭起來。聽到嬰孩痛苦的哭聲,其中一個婦女感到自己的心已無法忍受這種考驗,拉著孩子的那隻手漸漸地沒有了力氣,鬆開了。孩子理所當然地留在了另一個婦女的手裡。那婦人一見孩子已經在自己的手裡,臉上不禁現出得意之色,驕傲地望著身邊站著的法官。農金敦法官見狀,當即宣佈:“那個輸了的女人贏了,這孩子是她的!”他繼續解釋說:“顯然不忍心從另一個女人手裡用力拉走孩子的女人是真正的母親--對嬰孩的愛憐使她放開了孩子,以使孩子不受損傷。”最後,那個冒充的母親被罰款,法官將孩子和罰金全部交給了真正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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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2:裝聾鬥騙
某公安廳刑警隊員小余奉命跟蹤一走私集團的主犯。他換上便衣後與走私犯一起登上了開往重慶的客輪,與走私犯同住一個船艙。當船到三峽時,旅客們紛紛走出船艙,觀看兩岸的秀麗景色。走私犯也走了出去。為了監視住罪犯的旅行箱,小余裝成看書看入了迷的樣子獨自一人留在艙內。過了一會,一個妖豔的女郎走進船艙,見艙內只有小余一人,便笑哈哈地走到他床前。還沒等到他明白是怎麼回事,那女子突然臉色一沉,一把扯開自己的襯衣鈕釦,露出雪白的胸脯,壓低嗓門對小余說:“你快把錢包給我,否則我就要喊人了,說你耍流氓調戲我。”
小余一驚,他沒有想到半路上會殺出來這麼一個“程咬金”,錢給了她以後怎麼跟蹤走私犯?如果她喊又要壞事,他什麼也說不清。如果到了乘警那兒能說清,但暴露了身分將前功盡棄。現在暴露身分抓住這個騙子又會打草驚蛇,走私犯會逃走。小余頭腦飛速地運轉著。突然他靈機一動,隨即打著手勢,哇哇直叫,並用筆在一張紙上寫道:“我是聾啞人,不知道你在講些什麼。”
那女子一楞,不知是計,看看屋裡沒人,急忙用筆在紙上將剛才說的話寫上,遞給小余看。小余眼疾手快,見對方要撕紙條,一把搶了過來,往自己口袋裡一塞。突然站起來說:“你給我出去,否則我就將紙條交給乘警。”那女子見啞巴突然說了話,還抓住了自己的把柄,只好悻悻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