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公證書收費標準

  為了加強繼承權的法律效力,很多人會去辦理繼承權公證書,小編整理了繼承權公證書收費的標準,希望大家喜歡。

  繼承權公證書收費規定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費200元。

  目前,遺產繼承公證費已經調整了,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不再按受益額的2%收取。

  根據國家發改委網站訊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收費標準。

  其中,各類公證收費將大幅下調,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 1.2% 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 元降為每輛次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準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財政部門結合通知精神,對按規定許可權由本地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進行全面梳理和稽核,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於9月底前將降低後的收費標準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

  繼承公證書受理的部門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經過公證以後的文書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辦理公證的機關就是公證處。

  繼承公證書的出證

  出證,是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制作,出具公證書的活動。

  ***一***出證條件如下:

  1、法律行為***如簽訂合同、設立遺囑、繼承遺產、收養子女、提存等***公證應符合下列條件:

  ***1***行為人員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社會公共利益。

  2、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或文書公證,應符合下列條件:

  ***1***該事實或文書對公證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2***該事實或文書真實無誤;

  ***3***事實或文書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

  3、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其簽名、印鑑應當準確屬實;文書的文字公證,其文字內容應當與原本完全一致。

  4、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文書經過公證證明;

  ***2***債權文書以給付一定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為內容;

  ***3***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應受強制執行的意思表示。

  ***二***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由承辦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後連同公證卷宗,報公證處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出證。

  ***三***公證書應按司法部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

  1、公證證詞中註明的檔案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2、公證書不得塗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

  3、公證書應使用中文,在少數民族聚屬或者多民族共同屬任的地區,除涉外 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4、根據需要或當事人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

  5、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審批人批准日期即為出證日期。

  6、公證書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應由承辦公證處送有關部門認證,並代收認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