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怎麼公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想拿到集體土地使用權,就必須辦理好土地使用證。如果想增加其法律效力,於是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怎麼樣公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內容,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公證處公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
1、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參考公證實踐經驗,目前可以公證的房屋權利包括:城市商品房的買賣、租賃、繼承、贈與、遺囑公證以及委託、宣告等公證事項;
2、公有住房因承租人死亡而辦理的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協議書及宣告書等公證事項;
3、經濟適用住房的繼承公證事項;購買限價商品房的親屬關係公證。
涉及農村房屋事項一般不予公證,主要原因有兩點:
1、農村房屋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經過行政審批程式,農民具有宅基地使用證,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
2、隨著我國小城鎮建設的不斷開展,農村房屋拆遷大量增加,違法買賣農村房屋、違規變更宅基地使用證等現象凸現出來並引發大量糾紛,以致部分地區相關管理部門凍結了農村土地和房屋的變更登記。
辦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
1、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影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3、稽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稽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稽核,稽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審批
經稽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公證處公證費用的收取
公證收費標準如下:***價格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智慧財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