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怎麼準備打官司

  車禍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也就是通常說的打官司,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發生車禍怎麼打官司,要多長時間的疑問。

  發生車禍打官司準備方法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後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申請傷殘鑑定、三期鑑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併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6、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師,並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後,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然後,進入第一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發生車禍打官司時間

  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為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說,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在打車禍官司的時候,受害人一方最好事先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這樣日後勝訴,對方也才有財產可供執行。

  發生車禍打官司準備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影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