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發生虛假訴訟有哪些情形
虛假訴訟在民事官司中很常見,侵害了很多人的利益,虛假訴訟是惡意串通,偽造事實,來得到非法利益的一種訴訟關係,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的虛假訴訟有哪些情況,歡迎大家閱讀!
易發生虛假訴訟的情形
1.民間借貸案件;
2.被告為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其財產已經進入法院執行拍賣程式;
3.改制中的國有、集體企業為被告的財產糾紛案件;
4.政府規劃拆遷區範圍內的公民作為訴訟主體的分家、析產繼承、買賣等案件;
5.提起離婚訴訟前的某一時期,夫或妻一方經法院裁決債務案件異乎尋常多的離婚案件;
6.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識別虛假訴訟的辦法
一“查”:調查原、被告是否存在親屬關係或者其他親密關係、訴訟事實及理由是否明顯不合理,證據是否明顯偽造等;
二“聽”:參與或者旁聽庭審確認庭審情況。原、被告會擔心庭審時疏漏出錯,一般不親自出庭訴訟,由其代理人出庭應訴,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辯,是一個非常“和諧”的庭審過程;
三“看”:虛假訴訟案件的最終目的是逃避債務、轉移資產,所以此類案件普遍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經常表現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很快便達成和解,執行財產。
打擊虛假訴訟的辦法
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起,虛假訴訟行為可以虛假訴訟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規定,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才有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捏造”是指憑空捏造,如果糾紛事實客觀存在,只是對非關鍵部分的事實進行誇大、虛構或者濫用訴訟權利惡意訴訟的,都不構成本罪。其次,必須是民事訴訟領域的事實,如果在刑事訴訟領域捏造事實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誣告陷害罪論處。
2.實施虛假訴訟的行為,還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結果,才構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機關多次審理、調查取證等耗費了大量的司法資源,或者因此法院作出錯誤的裁判、執行。“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是指造成對方當事人或者利益相關人員為了應訴而花費不必要的費用,比如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差旅費等,或者導致上述人員生產、經營困難等情況。
3.實施虛假訴訟的行為,並且“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罪從重處罰。”所謂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貪汙罪等侵犯財產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