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手抄報初中

  為了提高青少年人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保護自己、遠離危險、抵禦誘惑、防範侵害,通過各種途徑,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法制安全手抄報初中,希望大家喜歡。

  初中法制安全案例分析

  案列:

  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

  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

  分析:

  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圖一

  圖二

  圖三

  初中法制安全教育資料

  1、企事業單位能否招用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國家對提供給未成年人閱讀或觀看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內容上有什麼禁止性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凶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

  3、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的,應如何處罰?

  拐騙童工的,按拐賣兒童罪追究拐騙者的刑事責任。 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 嚴重傷殘的,依照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人有哪些?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5、未成年人的哪些權益受國家保護?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