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不及時複診或擅自停藥有什麼危害

  ?接下來小編為大家解答吧。

  患者在應用中藥治療後沒有及時複診,調整方藥,一張方子一用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其二,患者在中藥尚未起效或療程未到時,自我感覺良好,就擅自停藥。這些都是不可取的。

  年過花甲的老李肝癌術後有5年了,一直看中醫服中藥,自覺康復良好,沒有什麼大的不適。聽說惡性腫瘤5年是個坎,過了這個坎,就會好很多。可是又有人說肝癌是“癌症之王”,不可輕易停藥。老李沒了主意,像他這樣惡性腫瘤術後病情穩定者,還要不要繼續服用中藥?為此,記者採訪了李惠利醫院中醫腫瘤專家王克勤副主任醫師。

  王醫生解釋,門診病人中有兩種誤區:其一,患者在應用中藥治療後沒有及時複診,調整方藥,一張方子一用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其二,患者在中藥尚未起效或療程未到時,自我感覺良好,就擅自停藥。這些都是不可取的。

  而腫瘤病人服用中藥究竟以多長時間為宜,要結合病人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早期患者:從診斷到手術或放、化療的初始治療階段,中醫治療主要目標是緩解症狀,減輕毒副反應,一般與西醫治療同步,治療週期也與之一致,以1~2周為一個治療週期。換句話說,至少以1~2周後調整處方為宜,治療持續時間3~6個月。在初始治療階段之後,進入定期複查的觀察階段,中醫治療主要發揮提高抗病能力、控制疾病復發或轉移、穩定病情的作用,在這個階段,中醫藥治療多以2~4周為一個治療週期,即2~4周後調整處方為宜。如病情穩定,無復發、轉移情況的話,可以治療2~3年後適當減少中藥劑量或間斷服藥鞏固。至於是否在發病後5年時停藥,則需要結合該病的統計學資料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

  晚期患者:這類患者多體質較差,已無法承受消瘤治療,“帶瘤生存”不失為上策。“帶瘤生存”有兩個概念,一是未經手術切除的“帶瘤生存”;二是經手術切除後又復發不能再次手術的“帶瘤生存”。

  一般一張處方以1~2周為一個治療週期為宜,其後要及時根據病情調整處方內容,治療往往需要貫穿疾病的全程。這種治療可以避免手術的創傷和痛苦,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命。一位肺癌晚期患者,未經手術,採取中醫治療,在中醫專家的精心治療和患者的密切配合下,時間已過去3年,該患者病情穩定,身體狀況比較好。王醫生介紹,目前國內肺癌病人的術後5年生存率約為25%~50%。按此情況,建議“帶瘤生存”的患者應到正規醫院接受中醫腫瘤醫生的治療,在治療過程中,醫生會根據患者的不同體質隨時調整處方,以調節免疫功能,定期複查相關專案。其間,醫生還會對患者的生活、飲食等方面的注意事項作出交代和指導。必須指出的是,患者一定要配合醫生治療,不可以一時的穩定而擅自停止服藥,等到腫瘤復發時,治療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王克勤醫生特別提醒,癌症不是絕症。得了癌症後,患者及家屬應該正視現實,樹立信心,不能道聽途說,胡亂嘗試“祖傳祕方”。要在醫生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進行中醫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