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的制度
基本藥物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要,劑型適宜、保證供應、基層能夠配備,國民能夠公平獲得的藥品,那麼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中國政府從1979年開始參加WHO基本藥物行動計劃。1996年,中國首次釋出了國家基本藥物中成藥和化學藥品目錄。然而,問題在於,“基本藥物”在中國更多隻是一個概念,而不是一種有效的公共政策。眾所周知,絕大多數基本藥物都是普藥,每一種基本藥物在我國都有幾十家企業可以生產,並且會有不同的劑型。同樣是基本藥物,不同的商品,價格自然不一樣,但療效的差別也許不大。由於眾所周知的“以藥養醫”機制,醫療機構傾向於開貴藥、多開藥,這樣導致相當一部分患者不僅用藥過多,而且使用了過多價格昂貴、但療效不一定很高的藥物。由此導致了大家所說的“藥價虛高”。
2009年8月,我國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衛生部等9部門於2009年8月18日釋出《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工作。
實施意見指出,制定和釋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須、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的原則,結合中國用藥特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的要求,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中國基本藥物品種劑型和數量,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管理,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
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採購、並統一配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在保持生產企業合理盈利的基礎上壓縮不合理營銷費用。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原則上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公佈,不分具體生產地、企業。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利銷售。各地要按國家規定落實相關政府補助政策,確立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其它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達到一定的使用比例,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藥品保障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實施意見明確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的時間表。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群服務機構和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採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現零差利銷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範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18日正式公佈,包括化學藥品、中成藥共307個藥物品種。
衛生部就此公佈了第69號“衛生部令”,明確這些基本藥物目錄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藥,第三部分是中藥飲片***頒佈國家標準的中藥飲片為國家基本藥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最後一部分是有關說明。衛生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這些具體內容。
目錄中的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主要依據臨床藥理學分類,共205個品種;中成藥主要依據功能分類,共102個品種;中藥飲片不列具體品種,用文字表述。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是醫療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依據。主要包括兩部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部分。這次公佈的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錄基層部分的擴充套件,將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儘快制定出臺。
據介紹,我國專門成立了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相關政策問題,確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框架,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和調整的原則、範圍、程式和工作方案,稽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這一委員會由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監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成。
基本藥物的先驅國家
莫三比克
1977年,在世衛組織公佈第一份基本藥物清單前幾個月,莫三比克已經制定了自己的國家藥典;這是一份包括有430種基本藥物的清單。該國設法加強當地藥物可及性,1975年時有10%的人口能夠獲得藥物,到2007年時該比率上升至80%。
同一調查表明,出於監管目的對465種藥物樣品進行檢測後,只有34種***7.4%***不合格。
祕魯
1960年,祕魯制定了一張基本藥物清單企圖至少解決人口最緊迫的藥物需求。
1971年,該國促進實施基本藥物規劃,鼓勵制定和使用第一份國家基本藥物清單。該國36年前採取的這一行動為世衛組織提供了範例,並有助於制定世界衛生組織的第一份基本藥物標準清單。
斯里蘭卡
1959年,斯里蘭卡***當時的錫蘭***制定了一份藥物清單以供國家衛生保健系統採購之用。此外,發表了錫蘭醫院處方手冊為這些藥物的使用提供資訊。該國還建立了一個國際採購系統以減少費用並同時擴大提供這些藥物。
1972年,儘管遭到來自工業的反對,斯里蘭卡仍然實行由國家控制的壟斷,通過建立國家醫藥公司來為全國採購藥物,由此將行動擴充套件至私立部門。迄今,通過公立部門設施能夠向國民免費提供充足的基本藥物。
直到1977年,國家醫藥公司一直負責進口並向公立和私立部門分發藥物。1977年以後,由於來自私立部門的壓力,斯里蘭卡政府准許各個公司進口多種品牌藥物。但是,政府仍然負責選擇需要進口的藥物型別,以確保覆蓋重點衛生保健問題。
1987年,斯里蘭卡建立了國家制藥公司,目的是進口原材料生產非專利基本藥物。自那時以來,政府一直抵制私有化並壟斷藥物採購,由此掌控了藥物質量和價格,即使在私立部門中也不例外。
斯里蘭卡成功的一個關鍵因素是普及教育,從而提高了對健康重要性的認識並激發了對一般衛生服務的強烈需求。衛生專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適應國家藥物供應政策和系統,包括基本藥物概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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