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商標訴訟
大家都很清楚最近的關於非常勿擾的商標案吧!今天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非誠勿擾” 商標侵權案再生波折
備受關注的“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再起波瀾。日前,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通過前期聽證,已決定對該案啟動再審程式,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此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江蘇衛視“非誠勿擾”欄目構成侵害商標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儘管二審判決生效後江蘇衛視已將“非誠勿擾”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但江蘇衛視仍不服二審判決,向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在此前召開的聽證會上,江蘇衛視指出二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其不構成侵權,涉案商標不相同,服務也不相同,在侵權不成立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6項應進入再審程式。
非誠勿擾商標權糾紛案將再審
江蘇衛視的原王牌欄目《非誠勿擾》,在深圳中院終審判決商標侵權後,被迫改名《緣來非誠勿擾》。今年1月,江蘇省廣電總檯公開發表提請再審的宣告。昨日,記者獲悉,《非誠勿擾》商標權糾紛案再審經聽證後獲准,廣東省高院已下達再審民事裁定書,此案將啟動再審程式。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執行。
《非誠勿擾》是江蘇衛視收視率極高的王牌欄目,在海外也是聲名遠揚。2013年2月,溫州一位叫金阿歡的小夥子起訴《非誠勿擾》商標侵權。金阿歡訴稱,他早在2009年2月16日就申請了《非誠勿擾》商標,在2010年9月7日獲得了商標註冊證。而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於2010年1月開播。金阿歡認為江蘇衛視侵害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要求江蘇衛視停止侵權。
2015年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金阿歡勝訴,判令江蘇衛視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這一節目名稱。二審判決後,金阿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非誠勿擾》節目改名。在此情況下,《非誠勿擾》被迫改名《緣來非誠勿擾》。
二審判決後,江蘇省政府法律顧問、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汪旭東對此案發表觀點。汪旭東認為,就該案而言,在涉及江蘇衛視播出的《非誠勿擾》節目名稱是否是商標性使用這一關鍵的法律問題上,深圳中院的審判“非常的草率”。汪旭東認為,從法律上講,商標作為一種標識性權利,儘管和名稱一樣,也具有區別性特徵,但兩者的區別性內容和含義卻是不同的。從社會公眾的認識角度而言,也基本沒有把商品名稱當作商標的。
今年4月19日下午,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對《非誠勿擾》商標權案舉行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啟動再審程式。聽證會上,江蘇衛視指出,二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其不構成侵權,涉案商標不相同,服務也不相同,在侵權不成立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6項進入再審程式。
對此,原告金阿歡的代理人當庭反駁稱,江蘇衛視構成侵權,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57條第6項。
《非誠勿擾》給了版權費 為何還侵權?
《非誠勿擾》播了6年,舞臺上出現過不計其數的極品男女,甚至這個節目也影響著許多單身男女的婚戀觀。這兩天節目又火了一把,倒跟節目內容無關,而是“非誠勿擾”這四個字面臨下架。溫州小夥金阿歡起訴江蘇衛視[微博]“非誠勿擾”欄目商標侵權一案,經過3年終於有了結果,終審判決判令停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這也就意味著節目必須得改名字。
這兩年中國綜藝節目火都知道,沒想到2016剛開年,收視王牌就遭遇重創。要知道當初江蘇臺可是給了華誼兄弟[微博]版權費,拿到了“非誠勿擾”四個字的使用權,不過還是被告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律師界表示,拿了版權,卻還是侵權,這是一個新型案例,甚至律師界也有爭議。
[事件緣起]
馮小剛[微博]造的詞 溫州小夥也注了商標
馮小剛的電影《非誠勿擾》相信許多人都看過,的確這個詞也是因為電影火起來。之後溫州小夥金阿歡覺得這四個字很貼切自己的公司,就以“非誠勿擾婚戀交友”名字開了一家交友服務公司,並且還註冊了這個商標。
結果2010年1月15日,江蘇衛視製作的《非誠勿擾》就開播,並且一下紅遍大江南北。按道理來說,這是一件好事呀,節目火了,對交友公司來說就是免費招牌呀。不過金阿歡說完全不是這樣:“所有有意向的商家都會問我,是不是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很多人都混淆了。還有很多商家因為我們實際與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無關,就不加盟了。更有人說我們是騙子。”
不堪其擾下,金阿歡2012年將江蘇廣播電視總檯告上法庭,認為江蘇衛視“非誠勿擾”欄目商標侵權,要求“非誠勿擾”欄目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文字進行欄目宣傳。同時金阿歡說自己不要求索賠,只要求停止使用這四個字就行。
原本一審是判金阿歡敗訴,法院以“非誠勿擾雖然與婚戀交友有關,但終究是電視節目,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兩者不存在特定的關係”為由駁回了金阿歡的訴訟請求。不過二審判決結果逆轉,法院從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物件等判定,《非誠勿擾》均是提供徵婚、相親、交友的服務,與“非誠勿擾”商標註冊證上核定的服務專案“交友、婚姻介紹”相同。
[律師說法]
給了版權費 為何還被告倒?
剛才不是說了嗎,應該是電影《非誠勿擾》在先,那版權應該在華誼呀。話分兩頭,當初這個詞的確是馮小剛想的,而且出品方華誼兄弟公司也註冊了,不過是註冊的是電視文娛類別的“非誠勿擾”商標。《非誠勿擾》節目開播前,江蘇電視臺也向華誼支付過使用版權費。既然有了使用權,為何還是被敗訴?
吳姍律師表示,華誼兄弟註冊的是《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41類,也就是電視文娛類別。而金阿歡註冊的則是第45類。此次江蘇衛視敗訴案例罕見,非常典型:“根據法院的判決書來看,法院認為《非誠勿擾》雖然是電視節目,不過確實涉及到‘交友、婚姻介紹’的服務。通俗的說,也就是原本你的確是做電視節目,但是其中的內容已經涉及到第45類的範圍,所以法院才會判敗訴。”
吳律師表示律師界看到這個判決也有爭議,江蘇臺並非惡意侵權,而且是拿到授權的,但最終“跨界”侵犯了第45類商標擁有者的權益:“這也是目前電視節目發展的一個新案例,值得今後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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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組:將會繼續申訴
在案件判決後,對方表示:還會繼續申訴。吳律師表示,不管如何,本週“非誠勿擾”幾個字都不能再使用:“首先申訴有一個過程,法院還要稽核資料。其次就算開始申訴流程,在整個過程中,二審判決結果都是生效的。除非法院終止執行或者改判。”吳律師強調,如果繼續使用,那就是明知故犯。金阿歡可以“證據確鑿”的再度起訴,那就得涉及賠償。也有一個方法,就是與金阿歡達成協議獲得授權可以繼續保留節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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