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承包合同樣本***2***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

  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甲方自義務: 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 方***簽字***:

  鑑證單位***簽章***:

  __年__月__日

  水產養殖承包合同範文篇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乙方*** 為管好水庫,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甲方組織對**水庫、漁田公開招標,乙方通過公平競爭中標,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標的:

  *******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漁田養殖面積16畝。

  二、內容:

  甲方將標的物承包給乙方經營,從事水產養殖。

  三、期限:

  十五年***自2003年12月31日開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承包費用:

  乙方在中標後每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交清下一年承包費 5000.00 元,大寫:伍千元整 ,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的水庫所有權不變,但應保證養殖經營權的按期交付。

  2、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但因乙方故意引發的除外。

  4、甲方應保證乙方養殖經營的最低水位留一 道砼為水位線。

  5、甲方不承擔乙方在屆期內的養殖稅費,但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

  6、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屆期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其合法利益受法律保護,不得侵犯。

  2、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權利選擇養殖方式,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影響農業生產,妨礙甲方用水。

  4、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自費提水,但最高水位不得超過水庫溢洪道口。

  5、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在屆期內部得轉讓。

  6、乙方應精心看管水庫,積極參與抗洪搶險,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甲方,並採取及時、有效、力所能及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

  七、風險責任

  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約,如有違約,則向對方賠償違約金10000元,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爭議處理

  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 ***章***

  乙方: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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