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註冊國際商標

  浙江杭州的公司想要註冊國際商標,那麼應該怎麼辦理註冊流程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國外商標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看你要註冊哪個國家的,每個國家註冊時間都不同的。

  涉外商標註冊一般1~2年內就可以完成,當然有部分快的國家、地區有時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註冊,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國家要4~5年才能夠完成註冊,如:巴西、印度等。

  國外商標怎麼註冊

  從現有保護商標的國際公約和慣例看,中國企業到國外註冊商標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二是通過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辦理商標國際註冊。

  1、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

  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時,一般應委託所在國的商標代理人進行。這一方面是由於申請人多不具備被申請國的商標法律知識,不瞭解申請的具體程式。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大多數國家都規定非本國國民申請商標註冊須委託本國的商標代理人代為辦理,至於委託哪一家代理人,則由申請人自己選擇決定。申請人可以委託自己在所申請國的貿易伙伴代為尋找,也可以自己尋找,目前為許多企業所樂於接受的是委託我國的商標涉外代理機構辦理。由於這些機構與國外的許多商標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因此委託他們辦理向國外的商標註冊申請,手續簡便,在時間上也較令人滿意。委託這些機構辦理時,只要出具相應的委託書,提供相應的商標圖樣***文字商標有時不必提供圖案***,指定必要的商品範圍就可以了。若申請人委託自己在國外的貿易伙伴代為辦理,雙方應簽訂協議,寫明以我方名義申請註冊,以防商標旁落。

  2、通過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辦理商標國際註冊

  我國分別於***10月和1995年12月成為《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的成員國,因此我國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國際註冊在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中的成員國取得商標的法律保護。

  申請人在申請商標國際註冊之前,其商標必須首先在原居住國進行該商標的註冊或在原居住國取得商標初步審定,並且初步審定的商標已刊登初步審定公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不得超出在原居住國註冊的商標和服務範圍。

  如果我國企業需到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成員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可以直接到國家商標局辦理註冊申請,也可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中文申請表,用中文填寫後,按規定交國家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申請檔案後,對有關申請手續進行相應的審查;手續齊備者,商標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申請檔案譯成法文送達智慧財產權國際局,由其辦理商標註冊。國際局對申請進行審查後,即將該商標註冊,頒發商標國際註冊證,同時通知指定保護的國家***在協定中的成員國為一年,在議定書中的成員國為18個月***進行審查。

  這裡需指出的是,國際註冊並不能產生專用權,換言之,註冊人的商標並不能直接在成員國受到保護。只有當註冊人申請要求在某個成員國得到保護,且被請求國的商標主管機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駁回其保護要求時,該國際註冊商標才能在該國享有同本國註冊商標相同的權利。

  哪些國家商標註冊是“註冊在先”原則

  以大多數歐洲國家和中國為代表的“註冊在先”原則。註冊在先,在程式上是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經登記編號,按照申請在先,編號在先的原則優先獲准註冊。這種做法,實際上也是一種通過註冊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原則,誰先註冊專用權就歸誰。“註冊在先”的原則有許多優越性,它的主要特點是,獲得註冊的商標專用權具有穩定性,註冊後的商標今後就不會再產生商標專用權的糾紛。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上約有一半國家採用“註冊在先”的原則。

  這些國家是:中國,日本,德國,法國,丹麥,阿富汗,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前捷克,多明尼加,埃及,玻利維亞,巴西,保加利亞,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義大利,科威特,黎巴嫩,賴比瑞亞,墨西哥,蒙古,利比亞,摩洛哥,尼泊爾,芬蘭,希臘,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匈牙利,冰島,伊朗,瑞典,敘利亞,多哥,土耳其,烏拉圭,委內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祕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薩爾瓦多,沙烏地阿拉伯,索馬利亞,西班牙,蘇丹。

  哪些國家商標註冊是“使用在先”原則

  除上述國家外,另一些國家是採用“使用在先”的原則。“使用在先”的含義是指二個或二個以上用於同一品種的相同或近似商標之間的產品生產或銷售日期的先後,其生產和銷售日期在先的,稱為“使用在先”。採用“使用在先”的做法實際上是通過使用,獲得商標專用權,先使用者可優先獲得專用權。“使用在先”原則的採用者以英美等國家為代表。其特徵是,商標的專用權只決定於商標的使用,註冊只不過是增強其效力而已。“使用在先”的原則保護了首先使用者的權益,但也有明顯的不足之處,這就是獲得註冊的商標沒有穩定性。任何使用在先的商標,儘管後來已停止使用,但仍可對使用在後,但已獲得註冊而且業務範圍廣泛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提出異議,從而干擾了市場的正常運轉。還有地區性的問題如果某一商標只在某一地區或某一城鎮使用,並不涉及到整個領土,那麼它的專用權地區的歸屬還須通過公眾評論來作出決定。如果這個商標僅僅是在某一地區使用,其專用權就限於該地區,商標主如果想把它擴大到其它地區,則必須開展宣傳,讓其它地區的消費者也知道,才能擴大專用權覆蓋面。

  採用“使用在先”原則的國家有:英國,美國,阿爾巴尼亞,安提瓜,澳大利亞,巴哈馬群島,塞普勒斯,多明尼加,厄瓜多,斐濟,甘比亞,巴林,孟加拉,巴貝多,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汶萊,蒲隆地,加拿大,約旦,肯亞,列支敦土登,馬拉維,馬來西來,馬耳他,模里西斯,摩納哥,迦納,蓋亞那,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愛爾蘭,牙買加,沙撈越,塞席爾群島,獅子山,新加坡,蘇利南,瑞士,坦尚尼亞,泰國,特立尼達棗多巴哥,突尼西亞,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紐西蘭,烏干達,扎伊爾,尚比亞,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巴拿馬,菲律賓,波多黎各,盧安達,沙巴,非洲智慧財產權聯盟***喀麥隆,中非共和國,剛果***布***,象牙海岸,達荷美,加彭,上沃爾特,茅利塔尼亞,尼日,塞內加爾,查德,多哥***。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