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不規範

  會有什麼後果嗎?有什麼型別?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不規範使用的後果

  一是構成一般違法行為;

  二是構成冒充註冊商標行為;

  三是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在法律責任方面,輕者上述使用行為會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甚至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而言,上述行為一旦構成侵權,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註冊的型別有哪些?

  ***一***使用商標的主體

  主要表現:

  1、企業進行分立、合併、轉制或更名等形態變化時,其商標權主體已經相應發生變化,卻沒有辦理商標轉讓或更名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當變不變”;

  2、企業形態沒有發生變化,卻自行改變了商標註冊人的名義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不當變而變”;

  3、自行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 並以他人名義進行使用的行為;

  4、商標許可使用不當的行為。

  ***二***商標不合法表現

  主要表現: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商標註冊有效期滿,原註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井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3、廣告宣傳中商標使用不當。如在廣告語中,使用他人的商標抬高自己商標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標貶抑他人商標的行為;

  4、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貓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聽覺的意義註冊商標***如熊貓文字商標***的行為,或者純聽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描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並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

  5、組合的行為。組合商標使用是商標註冊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註冊商標的行為。

  ***三***商品不合法

  主要表現: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其註冊商標並仍然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服務商標使用不當的行為;

  3、擅自改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專案名稱,或者實際使用的商品名稱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標使用不當行為;

  5、反向假冒行為。

  關於規範企業名稱和商標、廣告用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來,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統一部署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真開展清理不良文化的工作,依法清理了一批有不良政治、文化影響的企業名稱、商標和廣告,取得了明顯成效,社會反響很好。但在企業名稱、商標和廣告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較突出的是,用字不規範,濫用“洋”名稱,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或名稱等,造成了不良影響。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前一段清理不良文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正面引導和管理,規範企業名稱和商標、廣告用字。

  現作如下通知:

  一、加強宣傳教育。引導企業和公民在堅持對外開放、面向世界的同時,堅持中國特色,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自覺弘揚民族文化,使企業名稱和商標、廣告用字符合規範要求,適合國情,方便群眾識認;堅決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蝕,反映盲目崇外,濫用“洋”名稱和外國文字。

  二、強化企業名稱登記管理。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不得含有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企業名稱在譯成外文時,應當符合翻譯的基本原則和慣例。外商投資企業名稱可以使用出資的外國企業的字號,但應當譯成漢字。內資企業不得使用含義不清、沒有積極意義的企業名稱。企業名稱牌匾不得單獨標註外文。企業在廣告宣傳、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上不得只使用外文名稱,確因業務需要使用外文名稱的,應當與中文名稱同時使用,且不得突出外文名稱。

  三、嚴格執行《商標法》,堅決抵制不良文化傾向。對違反《商標法》第 八 條第***9***項規定,使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作商標的,要依法駁回其註冊申請,並禁止其在商品上或服務中使用。中國企業在國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上註冊文字商標的,提倡使用中文。外國企業產品在中國市場銷售,必須在產品包裝和使用說明書上同時標註中文。

  四、依法加強廣告監督管理。廣告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核准的名稱相一致,使用的商標必須符合商標管理法規的規定,並做到用語規範。凡未經核准的企業名稱和不符合商標管理法規規定的商標,均不得在廣告中出現。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認真貫徹本通知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規範企業名稱和商標、廣告用字的有關工作,努力為加強社會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對違反本通知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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