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常用法律實務論文

  高職法律事務專業課程體系改革應該以法律事務專業就業現狀為導向,以增強法律事務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1

  幫助客戶審查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是律師的一項常規業務。合同審查主要是從法律方面對合同進行把關,是正式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式。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通過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而予以修正,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從而達到為當事人防控風險的目的。

  審查合同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即形式審查與實體審查。

  一、形式審查的主要內容

  1.合同採取何種方式訂立。合同的訂立一般情況當事人可以採取口頭、書面或實際履行的形式,而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特別法的規定,有些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比如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等。如果法律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要求採取書面形式,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的話,筆者認為這並不影響成立或生效,除非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書面形式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比如擔保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否則無效。作為律師應當儘量鼓勵當事人採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合同,以免在爭議發生後不利於舉證,合法權益無法保障。

  2.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否需滿足其他形式要件的要求,比如是否需要獲得審批或登記。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或登記手續才生效的,如果當事人沒有辦理,則合同成立了而尚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比如房屋買賣合同雙方應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如果沒辦理,該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房屋的使用權仍然是原房主。未生效的合同可以通過當事人補辦相關的審批或登記手續促使合同生效。

  3.其他形式方面的審查。律師在審查書面形式合同時,還應注意以下形式的審查:合同名稱是否恰當;合同是否約定了特別生效條件如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或附有生效期限;合同用語是否規範準確以避免歧義;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需要作為合同附件的檔案是否齊全等等。

  二、實體審查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目的的審查

  在審查合同之前,律師應對合同簽訂的目的須先行了解,包括瞭解此次交易的背景、審閱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於重大合同儘可能參加雙方起草合同的談判過程,這一系列的準備工作都是為了能更好的審查合同。只有明確了合同目的,律師才能摘清合同各方真實意思、合同的性質及準確名稱,從而在審查時能更好地平衡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保障合同的有效性。例如,筆者曾審查過一份企業轉讓協議,協議按照國有企業轉讓的方式所擬。而經調查瞭解,該企業已經登出了,當事人的目的是轉讓原屬於該企業土地使用權,那麼原有協議應放棄,重新擬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還有一些企業之間明明是借貸,簽訂的卻是合作經營合同,這就是名為“名為借貸、實為聯營”的情形,這種合同是無效的,當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合同效力的審查

  在審查合同時,應認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係,判斷是否存在導致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並認真分析合同無效情況下產生的法律後果。應特別注意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以及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1.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一般情況下審查自然人個人和法人的資格,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其自然狀況的瞭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法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特殊情況下審查非法人單位的資格以及特殊行業合同的主體資格。前一種主要指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如果分支機構領取了營業執照,可以在營業執照核定的範圍內以分支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責任由其和母公司或開辦單位共同承擔;如果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則須要開設單位的明確授權。後一種主要是指需要合同一方或各方主體具備相應的資質或得到行政許可,比如建設施工合同的發包人應取得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審批手續,而承包人要有相應的承包資質,審查這類合同律師應當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另外要特別注意稽核負責簽訂合同的單位或個人是否已經取得相應的合法授權以防止無權代理或超越代理許可權訂立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及授權範圍。對於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應當在審查意見中明確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2.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委託人的風險規避審查

  1.完備性審查,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

  首先,應著重注意合同標的的描述條款要準確、清晰,不僅要有權利屬性的說明,也要有標準或規範的框定。尤其是財產轉讓型合同,標的的權利屬性關係重大,該類合同應當首先寫明財產來源和法律依據,如果在當事人沒能掌握以上資料的情況下,律師應盡職調查。

  其次,要確定合同的條款是否完備,檢查是否缺少影響合同履行及權利義務明確的條款。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尤其像建設工程合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諸如此類的履行週期長、影響因素多、風險大的合同,更需要對於可操作性做出更高的要求。比如,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承包範圍和內容及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款尤其是進度款支付的期限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間的人工、材料、機械價格波動或政策法規的變化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工程結算後報告提交後的答覆期限以及逾期答覆的法律後果等等都應明確約定。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則特別需要注意將合作專案及方式、出資比例、經營管理、權利義務具體分擔及利益分配的約定明確。

  2.嚴謹性審查,儘可能減少履約中的風險或爭議。在審查合同時,應注意合同有無約定不嚴謹而產生缺陷,避免委託人因此而增大交易風險。

  首先,注意訂立合同的基礎以預防合同欺詐,該項內容可作為簽約和履約資格保證和非欺騙保證納入合同,前一種如不良債權轉讓合同,受讓方應在合同中做出保證“具有簽署轉讓合同的主體資格,有權受讓貸款債權,並已獲得簽署和履行合同的相應授權或批准”,後一種如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進行合作的前提是取得國有土地建設使用權指標以及政府的正式檔案,此時提供土地一方應在合同中保證“其為簽署、履行合同提供的所有證明、檔案、資料和資訊,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和使用期內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其次,注意涉及第三人條款的約定,包括涉及第三人權利或義務。涉及權利的如股權轉讓合同,應當有其他股東表明放棄優先受讓權的約定條款,類似的還有承租人的優先承租及受讓權等,涉及義務的如借款合同中約定由第三方代為履行債務。再者,注意合同履行的擔保條款***定金、保證等***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實際或無法保證交易安全的情形。比如上文提到質保條款無效的情形;再如筆者在審查合同中曾遇到過的合同約定以一方承租的集體土地作為擔保抵押給對方,這樣的擔保條款形同虛設。

  3.平衡性的審查,保護委託人的正當權益。合同平衡性審查主要是審查權利義務是否對等,義務責任劃分是否合理。實踐中,合同的雙方地位往往不平衡,強勢方容易過分強調己方的權利、忽略合同相對方的利益。遇到此類合同,律師要注意有無“顯失公平”而導致被撤銷的可能,或者對對方權利的限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比如,說有的合同約定發生爭議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委託人是弱勢方,則應提醒其自身正當權益的保護,只能適當妥協。比如,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方起草合同時一般都對進度款的支付期限不約定或約定模糊,這對於承包方在履約過程中申請進度款極為不利,往往也最易發生爭議。

  4.救濟性審查,保障合同權利儘可能得到救濟。法律對合同權利的救濟分為幾個方面:

  一是免責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和對方違約在先導致的己方違約,不可抗力條款應具體並強調該類事件導致不能履約及履行通知、預防損失擴大等附隨義務。

  二是解除條款。該條款要注意明確出現何種違約行為可解除合同,設計合理的解除期間以及異議期。比如,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可約定“在履約期內,提供專案用地一方在×年×月×日不能將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宗地辦至合作公司名下,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達到對方×日自動解除”。

  三是善後條款,違約、違約金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首先,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到合同糾紛發生概率、糾紛種類、後果及解決辦法,在合同中儘可能將與權利義務條款對應的違約責任條款約定清楚,使***下轉312頁******上接299頁***各方違約責任與其義務相一致並落到實處。

  其次,違約金條款應約定不同違約情形下具體違約金額計算方法,比如,逾期違約金的約定,逾期越久,違約金比率越高。同時,違約金可以在沒有明顯損失的情況下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它較之損失賠償更便於操作。違約金不宜約定得過高或過低,且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應當對等,要公平合理。建議約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造成的損失***直接和間接損失的***,損失方有權追加補償”。

  再次,爭議解決條款應當明確選擇訴訟或仲裁的解決方式,主要是考慮委託人的便利而減少訴累。目前仲裁解決糾紛較之訴訟更加快速、公正,作為律師也應儘可能建議委託人選擇仲裁。選擇訴訟,則可約定管轄法院,但必須確定、單一,比如約定發生爭議可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訴;選擇仲裁,則仲裁機構應當單一且名稱準確唯一,比如約定發生爭議提交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通過合同的審查可以發現在簽訂階段的隱患,從而規避風險,但很多合同法律風險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或者演變為顯性法律風險。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合同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合同的約定及時、恰當地做出補充或修改,並且注意保留履約過程中的憑證,一旦發生糾紛,這些可能發揮證據效力,必要時應及時求助律師,以儘快解決爭議,避免損失擴大。

  身為律師,我們面對的一邊是委託人爭取的利益,一邊是法律維護的正義。在合同審查時也是如此,正確處理與委託人的關係是我們的必修課。我們的工作就是要將委託人的利益置於法律的規制之下,獲得法律的肯定和實現,並要適度的節制委託人的慾望。

  筆者認為,在審查合同中,要處理好與委託人的關係,就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及時溝通。基於委託人的利益出發,審查合同需要了解全面、真實的情況,律師應當要求委託人提供相應的檔案資料、合作背景等,如在審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委託人溝通,徵求意見,如遇到影響委託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在向委託人闡明利弊得失後由委託人自行決定。

  二是保持立場獨立,在審查合同中不能被委託人牽著鼻子走。有的合同形式沒有問題,內容卻違法。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應當明確指出,並儘量說服委託人對此進行糾正甚至放棄交易。我們想要說服委託人的最佳方式是法律,通過書面的審查意見書,全面深入分析違法違規的依據及後果,特別指出交易後的風險。委託人看到這樣的專業意見,應當會有所顧慮。如果委託人堅持己見,這份審查意見書至少能成為保護自己的盾牌。

  三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只有雙方互相尊重、相互信任,才能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律師在審查合同時應明確自己的授權範圍,千萬不能取代委託人,擅自做出決定,尤其在利弊得失和利益取捨方面,律師應當尊重委託人的意願。同時,要注意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祕密。儘管雙方可能沒有簽訂相關協議,但保守商業祕密既是委託人的需要,也是職業操守的要求。總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障委託人的利益最大化。

  篇2

  法律文書課主要教授學生製作法律文書,教學目的不僅是讓學生掌握文書的格式,更是要讓學生能針對具體的案件製作文書。這就涉及如何提取案件事實,如何分析案件材料,如何運用法律知識對案件進行分析說理等。法律文書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在現有課程目標設定背景下,如何將法律文書教學與實務教育結合起來,既找到法律文書教學的亮點,又能探尋法學實務教育的模式就顯得非常重要。

  1 現有實務教育模式評析

  1.1 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的優點是,案件典型,它有利於啟發學生的思維,培養學生理論聯絡實際的能力。但案例教學與部門法講授並沒有實質區別,只是引導授課的內容由法學理論變為案例。但實務中真正需要解決的還有,諸如怎樣提取案件事實、如何抽象案件主旨、如何論證案件結論等,這些都不是案例教學能解決的,而這又是實務中真正需要的能力。

  1.2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教學,是指教學模擬法庭開庭審理案件的方式,組織學生分別扮演控辯審角色,依照庭審程式,實現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教學模式。模擬法庭的優點是能夠讓學生學到出庭所需要具備的知識和技能,並鍛鍊學生的膽識。但這種教育模式也缺點,首先,參與模擬法庭的學生有限。其次,模擬法庭將佔據老師和學生很多的時間。再次,模擬法庭的庭審具有表演性,無法真正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

  1.3 診所式教學

  診所式教學的特點是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在診所教師的指導下參加法律實際應用的過程,培養學生的法律實際能力,促進學生對法律的深入理解,縮小學院教育與職業技能的距離,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觀念。診所式教學的優點是學生能接觸到真實的案例,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實務能力。但缺陷是,參與診所式教學的學生範圍有限,且也不能保障案件來源。

  2 法學實務教育模式的基本條件

  作為一種教育模式,法學實務教育應具有普適性,我們認為,法學實務教育模式應具有如下基本條件:***1***法學既然具有實踐性,實踐技能作為學生必須掌握的一種能力,所有的學生都應當接受實踐技能的訓練。***2***學生實務能力的訓練應從最基礎的案件事實梳理開始,直至法律文書的製作。“只有把學生置於現實的案件中,從一開始就讓學生去提取案件材料,歸納案件的性質,分析判斷各方當事人的觀點,並製作法律文書,只有讓學生參與處理案件的整個流程,瞭解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學生的實務能力才能得以提高。”***3***法學實務教育作為訓練學生實務能力的一種教學方式,其教學過程應是長期的,實務能力訓練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

  3 法律文書課的實務教學定位

  根據法學課程的設定以及法律文書課的具體情況,我們認為,法律文書課應屬於一門實踐技能課。

  3.1 從法學課程的設定看

  ***1***製作法律文書時,製作者面對的並不是現成的事實,而是雜亂無章的口供,或者其他證據,這需要製作者去尋找犯罪事實,然後再進行組裝。法律文書課堂的重要內容就是指導學生如何從紛繁複雜的事實中發現文書主旨與案件材料。從這個角度上說,法律文書課程具有實踐性,這是其他課程是不可能涉及的。***2***具體的案件不可能僅是實體法問題、抑或程式法問題,大多數案件都是兩者的結合,如何把程式法、實體法結合起來解決具體案件就是學生亟需培養的一種能力。製作法律文書是將實體法、程式法融通起來解決具體案件實踐訓練。

  3.2 從學生的知識結構需求看

  在教學過程中,部門法課程主要是教授學生運用理論知識分析案件,但是分析案件與把分析的過程及結果清楚明白地表述出來是兩種不同的能力。有的學生在討論案件時,滔滔不絕,但將上述內容清楚、完整並符合邏輯地表述出來可能存在困難。部門法課程不可能訓練學生的寫作能力,而這卻是就是法律文書課的內容。製作文書時,需要對一些問題作技術性的處理,如製作詢問筆錄時,對犯罪嫌疑人說的黑話、方言,對一些不應當出現在文書中的語言,或者不方便表述但又必須要表述的內容,這些處理的訓練就是在法律文書課中進行。這些技能訓練不具有理論性,是實踐經驗的總結,具有實踐性。法律文書課一般都在大三開,面對實習與就業的壓力,很多學生都急於想學習一些實務性技能,將法律文書課的教學目標定位於實踐性,有利於學生適應以後的工作。

  3.3 法律文書實務教學的方法探討

  將法律文書課作為培養學生實務能力的課程,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教授學生閱讀案件材料

  教授學生製作法律文書應首先給學生提供一手的案件材料,讓學生閱讀案件材料,從中提煉案件事實。學生閱讀案件事實時,應教授學生如何做摘錄。實踐中,有些案件非常複雜,涉及到很多事實,或者一個事實反覆核查了很多次。需要閱讀人對每次核查的情況或每次訊問筆錄中的重要內容摘錄下來,審查每次摘錄的內容是否有異同。如果有,再找出它們之間的差異。通過做摘錄,既可瞭解案件事實,也可以方便以後查證案件事實。

  ***2***教授學生分析案件事實

  分析案件事實既是製作法律文書的重要部分,也是實務技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以製作民事起訴狀為例,製作民事起訴狀的關鍵是提訴訟請求,如果訴訟請求提得不當,訴訟請求就不可能獲得法院的支援。而提訴訟請求的關鍵就是分析案件的法律關係,如果依據違約提出訴訟請求,訴訟請求就是主張違約的法律責任。

  ***3***教授學生認定證據

  以刑事案件為例,認定案件證據主要認定口供。認定口供時,首先要看口供是否形式合法。其次,看口供是否與其他證據***也包括其他口供***相吻合,如果當事人之間的口供吻合,則口供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如果當事人之間的口供不吻合,就需要確定在哪些地方不吻合,以作進一步的核查。一般而言,被告基於各種原因,口供不一定真實,有些被告在偵查階段的口供與審查起訴階段的口供有較大出入,這就需要綜合其他的案件事實判斷哪些口供可靠,哪些不可靠,並提出具體的理由,以便在制定文書時具體寫明。最後,刑事案件中,經常出現孤證,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指出孤證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4***指導法律文書寫作

  製作法律文書是法律文書課的基本教學內容,司法實踐中,真正需要製作的主要是擬製類法律文書,如起訴書、判決書等。

  以製作判決書為例,首先應給學生講授擬製類法律文書製作的基本格式。擬製類法律文書分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由於首部和尾部的寫作內容較為固定,主要應給學生分析正文部分的寫作,正文部分又包含事實、理由和結論三部分。

  在講解正文部分的寫作時,要給學生分析正文部分的寫作思路,亦即通過形式邏輯三段論推論案件結論的過程。其次,分析事實部分的寫作。製作擬製類法律文書時,案件事實要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寫,對雙方爭議的事實,應寫明當事各方主張的事實及訴訟請求,突出爭議焦點。寫作法院認定的事實時,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可以詳寫,對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可以略寫。最後,分析法院講理部分的寫作。分析講理應以法院審查查明的案件事實為基礎,分析講理應先亮出法院的定性結論,再以此結論作標準對各方的意見進行評析。在評論時,無論是肯定一方當事人的觀點還是否定另一方當事人的觀點,都應給出理由。

  4 結語

  將法律文書教學與實務教育結合起來,既可以為法律文書課程找到新的教學內容,防止法律文書課程教學內容單一,教學過程枯燥,又可以找到法學實務教育的新模式,使學生接觸到現實的案件,從一開始就學習如何處理案件,這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

  篇3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一***大學生普遍有正義感,但對法律權威不信任

  近年來,各種社會法律現象的頻發,不斷刺激著人們的神經。被問到對於大學生犯罪,考試作弊,現在社會的腐敗現象等看法時,大學生往往表現出的是非常單純、富有正義感的,但是也僅僅停留在正義感層面,對於涉及的法律問題及處理辦法往往不清楚。不僅如此,在調查中,很多人表現出對法律權威的不信任。

  ***二***大學生法律知識欠缺,法律觀念模糊

  目前高校的教育的重點內容主要放在專業課上,對於法律知識的涉獵十分少,最主要的就是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的學習。通過這門課程能學習到一些法律的基礎知識,對法律有一些大概的瞭解,但礙於學生不重視非專業科、課時的設定和教師水平等原因,往往一知半解,學習不到更深層次的法律內涵,從而無法很好的掌握法律的精髓,無法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缺失的形成原因

  ***一***傳統法律文化思想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

  中國在長期的封建社會統治之中,法律是國家統治的工具,深受儒家思想影響,一些陳舊的觀念根深蒂固在人們的思想中,影響深遠,例如人治大於法治,特權等級觀念等,人們從內心不信服法律,漸漸產生排斥心理。雖然今天強調“依法治國”,但長期不信任的思想潛移默化的影響著當代大學生的觀念,使得很多學生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的公正性持懷疑態度。這些都阻礙了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養成。

  ***二***諸多的不良社會現象致使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的不信任

  在校的大學生,基本都是17―24歲左右,正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時候,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無法很全面的辨認是非好壞,有時候會誇大社會的黑暗面。而我國的法治程序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立法上還不夠完善,很多很出現的問題還存在立法空白,立法的操作性不強等,執法方面也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存在地方保護等。還有生活中一些腐敗現象,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同案不同判等造成了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的不信任。此外社會上存在的很多貧富差距、失業率高、假冒偽劣產品等現象也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大學生的內心。

  三、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對策

  ***一***通過淨化校園環境,樹立法律的權威

  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培養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法律意識的形成、法律知識的積累、法

  律思維的養成、用法能力的提高不僅要依靠學校的法律教育,還要善於利用社會和校園法制環境的多種力量。

  從高校層面來說,要想提高大學生的整體法律意識,首先要做到“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章辦事。在學生的各項評優選先進的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只有學校創造一個公平法制的環境,學生在其中生活學習才能耳濡目染感受到法律意識的重要性。高校是學生走向社會的一個途徑和認識社會的視窗,學校法律意識的強弱直接影響學生的情況,使學生信任學校,給學生建立一個良好的環境,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和素養的培養十分有必要。

  ***二***改變傳統教學模式,重視培養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培養

  高校的人才培養模式決定了能否將大學生培養成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人才。要想提高大學生的整體素質,尤其是法律素質,就得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大學生能夠接觸到正規法律知識培養的重要途徑,但很多高校無論在課程設定還是資金投入上都明顯不足,針對高校犯罪事件頻發和學生屢次被騙等事件,學校應該對這門課加以高度的重視,另外還可以開設選修課,針對勞動合同,婚姻家庭,違約侵權等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詳細講解。

  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養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個長期而複雜的過程,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等社會各界的努力,我們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從方方面面去幫助學生提高法律意識,做社會的棟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