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名牌政治論文
名牌是消費者能夠記住並真心認可的品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希望你能從中得到感悟!
篇一
雜談品牌與名牌
[摘要] 在中國市場上,很多企業將品牌與名牌混為一天,從而使企業的目標出現了偏差,影響了企業的發展。本文試圖從起源、含義、過程、目標幾個方面對兩個概念進行區分,給企業提供一個參考和借鑑。
[關鍵詞] 品牌 名牌 烙印
最近幾年,“名牌”這個詞廣為流傳,但人們對名牌的認識卻存在明顯的誤區,有人認為名牌等同於品牌牌;有人認為品牌高於名牌;也有人反戈一擊;因此有探討的必要。
一、從品牌的起源看品牌
品牌最早來源與歐洲古挪威文字――“烙印”,表達出了品牌的含義:“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烙印”。
烙印是什麼?在我們人的一生中,經歷了無數的酸甜苦辣,有些經歷轉瞬即逝;而有些經歷,卻歷久彌新,終生難忘!直到我們年老,都歷歷在目。為什麼呢?是因為這些經歷在我們心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名牌是什麼?顧名思義名牌是一個具有高知名度的品牌名。它強調的是知名度,而品牌突出的是烙印。正因為它給消費者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得到了消費者的一致認同,才會有品牌的持續發展。品牌與名牌就好比明星和藝術家,藝術家的知名度也許趕不上明星,但他就像一顆常青樹,在觀眾心目中永遠留有一席之地,即使若干年後,仍然被人們所稱頌;而明星,也許曾經紅極一時,但隨著時間的流逝,早已是過眼雲煙,不知所終了。
二、從概念上講,品牌是用來區分不同企業、不同產品的文字、符號和圖形的標誌
但品牌絕對不只是一個區分標誌或符號,它有更豐富的內涵。著名品牌大師奧格威認為:“品牌是一個錯綜複雜的象徵,它是品牌屬性、商標、包裝、名稱、價格、歷史、聲譽、廣告風格的無形總和。它不僅僅是一個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名稱。品牌與名牌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有本質的不同。前者就像明星,喜歡製造花邊新聞,以期引起社會和公眾的關注,利用炒作來擴大其知名度,在擴大知名度的同時自然就帶有一種浮躁的情緒;而後者就像藝術家,一舉手一抬足都滲透著理性的光輝,具有大家風範。藝術家的價值不在於他的知名度,更在於他對藝術的貢獻,對人類的貢獻。名牌只是一個高知名度的牌子,它的價值在於銷量;品牌有更多的內涵,如:美譽度,忠誠度,聯想度。它的價值在於它的個性化、差異化,是品位、身份的象徵。它們的境界明顯不同。
三、從建立過程看
名牌是一個很簡單的過程,提高一個產品的知名度,完全可以用高額的廣告費造就,名牌可以速成;而品牌是一個複雜浩大的工程,短期內根本無法建立。縱觀國際市場上的世界級品牌,它們都有悠久的歷史,如可口可樂、柯達、萬寶路、雀巢都經歷了上百年的歷史。它的成功,在於它堅實的基礎,而絕非一朝一夕。就像明星可以一夜走紅,而真正成為藝術家卻絕非一日之功,他需要紮實的功底,需要腳踏實地。
四、從追求的目標看
名牌追求的是銷售量,是短期目標;而品牌看重的是消費者的感受,是“烙印”,是長期目標。很顯然,成就一個品牌,只有銷售量是遠遠不夠的,高銷售量並不意味著在消費者心中打下了“烙印”,並不能讓消費者對其忠誠。品牌是其屬性、商標、包裝、名稱、價格、歷史、聲譽、廣告風格的無形總和。片面追求銷量會忽視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以及品牌聯想度,最終使品牌崩潰。就像明星,他追求的是名利,但只有名利成不了藝術家。也許他們賺了很多錢,但他們的藝術生涯卻很短;而藝術家,卻是不溫不火,若干年後,當人們談起,依然是讚不絕口。
五、我國企業的“名牌”觀
“名牌”這個詞,具有一定的中國特色,是我國在特定市場環境下產生的一特定名詞,是對品牌的一種俗稱,即把品牌與名牌等同化;實際上,我們所謂的名牌,只是品牌的一個初級階段,它依靠了大量的廣告投入和關係投入來支撐,當然,也有一定的銷量基礎。很多企業片面的認為有了知名度,成了“名牌”就成就了一個“品牌”,而提高知名度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廣告,所以不惜花費重金投入廣告運營,以期達到增加銷量的目的。從結果上看,銷量也許真的上去了,知名度也提高了,但並沒有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更沒有在消費者心中打下“烙印”。這時候,名牌只是品牌里程中一個階段性成果,它離品牌還相差很遠。在企業運營中,廣告作為一種宣傳工具,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一個法寶,企業對廣告過分依賴,必然忽視品牌的美譽度,忠誠度,聯想度。也許廣告能提高一個產品的知名度,擴大產品的銷量,但它成就不了一個品牌,更不可能成就一個世界級品牌。這麼說並不是對廣告宣傳的否定,而是在營銷活動中的排序。廣告要想有好的效果,必須基於好的產品。也許我們消費者在第一次購買該產品的時候,的確是受了廣告的影響或說誘導,但能否讓消費者由初次購買者成為重複購買者,卻不取決於廣告,而取決於產品。更何況,高額的廣告費對企業來說,到底能支撐多久?“哈藥“最近幾年的廣告投入都超過10個億,腦白金的廣告投入也是很多企業支付不起的費用,但我們要問的是企業能否連續每年支付這樣高額的廣告費?當有一天停止廣告宣傳或企業無力支付的時候,消費者還是否買賬?我們熟知的“秦池”、“愛多”、“三珠“都曾在國內市場上紅極一時,至今還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它們都還沒有等到成為品牌的那一天就從市場上消失的無影無蹤,可見,它們離消費者對它們的忠誠度還很遠很遠。脫離產品,過分誇大和依賴廣告,單純追求知名度,只能使企業走不必要的彎路,甚至走向衰亡。
六、結束語
品牌一定會是名牌,但名牌不一定就是品牌。名牌只是品牌的一個部分,是品牌的一個發展階段,而不是品牌的另一種稱謂,它離品牌尤其是世界級品牌還有很大的距離,企業不能把它作為自己追求和發展的目標。名牌是企業自身宣傳的結果,而品牌緣於消費者的認同甚至忠誠,它屬於消費者。有了這樣的認識,企業才能樹立正確的品牌觀,竭盡全力打造強勢品牌,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品牌與名牌之辯,石傑,《國際商報》
[2]從名牌到品牌,徐錦庚,《人民日報》
[3]品牌來源雜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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