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安全倡議書3篇
中小學生應該瞭解不良的交通行為的危害,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遵守交通安全的倡議書,僅供參考。
遵守交通安全倡議書一:
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車輛的猛增,我們的交通條件也日趨完善。大家在享受這種便利的同時,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為也時有發生。我們面臨的交通安全形勢是相當嚴峻和複雜的,不安全的因素時時在威脅著同學們的安全。
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位同學的責任。我們要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掌握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珍愛彼此的生命吧!在此,學校團委向全體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樹立安全行路的意識,增強交通法制觀念。
2 、行人應在人行道上行走,如無人行道,靠路邊右側行走,橫過道路走斑馬線;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3 、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不追車、不拋物擊車。
4 、出行時,不乘坐非法營運的交通工具,不搭載輕便摩托車或改裝電動車;坐車時不向窗外亂扔東西。
5 、騎車靠右,不逆行、不雙手離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並行;不突然猛拐;騎車時不載人、不戴耳塞聽音樂。
6、上學時,必須在校門前下車,推車進校,服從學校管理人員的指揮,按學校規定有序停放,停放整齊;校內不得騎單車,嚴禁堵車行為,確保校園道路暢通。
7、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到校上課。
8 、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
9、愛護交通標誌、標線,不在綠地護欄、交通標誌等物體上栓、鎖自行車,不隨意移動、遮擋甚至破壞交通標誌、標線。
10、積極協助學校做好交通監督管理工作,發現不文明交通行為,應主動勸阻,對不聽勸告者應儘快向保衛處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
同學們,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珍視安全,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共同營造一個道路暢通、交通和諧、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園。
遵守交通安全倡議書
同學們: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守交通規則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交通路網四通八達、交通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尤為重要。為了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意識、交通文明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鄭重地向全體同學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一、認真學習、宣傳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公德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樹立文明交通新風。自覺遵守交通訊號、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路口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
二、文明走路。必須在人行道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右邊行走。不闖紅燈,不三五成群並肩走,不貪圖方便翻越、鑽跨交通隔離護欄,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不在馬路上使用劃板,旱冰鞋,不要穿越、倚坐在馬路邊的護欄、花臺上;在路口不要急拐猛跑;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文明騎車。未滿12週歲、未經家長及學校同意不準騎自行車;做到不闖紅燈,不走快車道,不扶身並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牽引、攀扶車輛,不雙手離把;騎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不騎車帶人,不違章載物;不打傘騎車;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要確保自行車閘、鈴、鎖、牌齊全有效,要在劃有停車區域停放車輛,不亂停、亂放。
四、文明乘車。坐家長的摩托車請戴好頭盔。坐公交車請在站臺指定地點等候,做到車輛停穩後有序上下車,遵守“前門上車,後門下車”的規則,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五、教育學生不得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和黑車;不得乘坐超員超載車輛和病車;嚴禁乘坐二輪、三輪摩托和未取得運營資格的車輛;嚴禁中小學生駕駛機動車;嚴禁學生家長用摩托車接送學生;提高學生交通意識,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六、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和實踐者,勸告你的家人、親戚也要遵守交通規則,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同學們,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交通安全進萬家,幸福全靠你我他。學習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是我們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養成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為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遵守交通安全倡議書三:
全區中小學生、家長們:
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人只有一次,請珍視和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多少慘痛的教訓和血的代價已讓我們深深地體悟到維護交通安全的重要 性。遵守交通法規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會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會與您無緣。在此,為了你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我們鄭重向全區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們提出幾點倡議:
一、認真學習交通法規知識,自覺遵守新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照以及非客運車輛,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告別交通陋習,爭做遵章守法“小公民”。
二、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訊號,不搶車道,不闖紅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
三、行路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或人行天橋, 不貪圖方便翻越、 鑽跨交通隔離護欄;不在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並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車、早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滿 12週歲的不騎自行車,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 ,橫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騎自行車不載人、不戴耳塞聽音樂、不雙手離把、不打手機、不吃零食、不搭肩並行、曲線競駛。
五、請在站臺或人行道上等候公交車,車輛停穩後依次先下後上;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六、未戴頭盔不坐摩托車,不坐超載機動車;無駕駛證不要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上學,不參與“飈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