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立法可行性
為保障條例的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執法檢查組建議建立環境衛生公共治理體系。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市十四屆人大會第十二次會議近日聽取北京市人大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執法檢查組認為,執法不堅決、不徹底、不到位,執法數量、頻次較低成為目前行政執法部門存在的普遍現象,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質量呈下滑態勢,髒亂差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違法行為數量呈高發態勢,市民滿意度普遍不高,群眾舉報市容違法行為總量年均增長50.7%。
為此,建議北京市政府強化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和執法監管體系的頂層設計,建立完善公共治理體系,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完善綜合執法監管體系,修訂完善法規制度。
從今年3月份開始,北京市人大會成立執法檢查組,重點圍繞“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落實、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日常監管機制的建立執行、行政執法情況以及法規自身完善”等五個內容,分“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及相關設施管理”、“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標語和宣傳品管理”、“建築垃圾和渣土的管理、收集、清運”以及“生活垃圾消納處理”四個專題,先後深入本市6個區縣、22個區域和點位實地檢查,重點了解行政轄區接合部、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等區域市容環境衛生狀況。通過檢查,發現以下問題: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落實不嚴。個別區縣相關行政部門未書面告知責任區範圍和責任內容,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集中表現在鐵路、河湖、交通樞紐和批發市場周邊、老舊居住區等區域,臨街店鋪責任主體不認真履責問題更是突出,相關部門督查不到位,因未履責而依法受到追究的情況鮮見。據朝陽區人大檢查發現,該區應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社會單位共25176個,其中責任落實基本到位的僅2566個,佔應落實總數的10%。另據市城管執法局統計,近3年來全市城管系統查處未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行為僅3175起,監管和處罰力度明顯不足。
——市容管理痼疾頑症未有效根治。執法檢查組實地檢查的金寶街、蘇州衚衕等區域,違法建設、佔道和超門店非法經營、違法張貼小廣告、露天燒烤、無照經營、隨意傾倒垃圾渣土、路邊佔道洗車、違法停車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突出問題未根本改善,違法行為數量也呈高發態勢。從近三年市城管執法部門接到的全市舉報數量來看,2011年至2013年分別為24.6萬件、38.5萬件和55.9萬件,年平均增長50.7%。
——審批監管未有效銜接執法處罰。主要體現在執法主體多元化,管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導致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整個行政管理鏈條中,片面依靠末端執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難以杜絕違法行為的產生,造成整體行政效益低下。同時,城管執法力量、能力和手段嚴重不匹配,特別是工作職責由5項擴充套件到12個方面371項行政處罰權後,市容環境執法事項達75項,客觀上難以適應執法的現實需求。
——履職不到位和守法不嚴格並存。一些區縣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從本位主義出發,日常監管和執法缺乏連續性和一致性;執法隊伍職業自豪感和工作成就感缺失,個別執法人員存在“嚴格按程式不積極作為”的消極懈怠執法、選擇式執法問題。一些單位和市民認真守法、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主動維護市容的意識不強,只注重個人利益而忽視、損害公共利益,甚至對抗管理和執法;市民主動投訴、舉報違法現象和行為不積極,給執法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執法檢查組分析認為,上述問題的原因是首都產業結構不合理,城市功能和人口過度聚集,公共服務不健全,生活服務設施建設滯後;城市公共治理體系、市容環境衛生依法履責體系未真正建立,各行政主管部門普遍存在重規劃輕落實、重審批輕監管、重行政職能作用發揮輕法治治理的現象和問題;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和執法監管體系不健全,管理標準和主責不明確,體制執行不順暢,相關職能部門許可、審批、監管、執法處罰嚴重脫節,造成執法難度顯著增大;現行法規存在一些滯後和不盡完善之處,已不能完全適應城市管理的實際。
為保障條例的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執法檢查組建議建立環境衛生公共治理體系。抓緊研究完善城市管理專項規劃體系,研究以政府為主導、其他主體依法共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治理方式,細化明確各主體在“預防、發現、制止、處理、糾正”等環節的具體責任;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相關社會組織力量的作用,形成首都城市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首都城市依法治理水平,穩步推進首都城市治理模式綜合改革。
執法檢查組建議,完善城市環境管理責任體制。構建城市管理評價體系和問責體系,充分發揮前端許可、審批職能部門的日常監管作用,前移預防關口,提升監管實效;逐級建立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監督、責任考評制度,加強日常的監管檢查,分級建立臺賬,實現對各類違法行為的全天候、無縫隙監管;確保每年都能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力度,持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執法檢查組建議,理順城管綜合執法監管體制。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專業執法聯動機制,科學界定市級、區縣和街鄉鎮三級城管機構的職權,把執法力量最大限度地下沉到基層,提高隊伍素質;建立以屬地管理為主體、行業和權屬單位為主責、城管部門綜合監管、綜合部門指導評價的執法執行體系;完善部門懲戒聯動機制,將處罰結果納入行政部門管理範疇,建立完備的行刑銜接制度體系,確保違法案件能快速處置和順利移交。
執法檢查組還建議,健全市容法規實施保障機制。針對當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出現的實際,修訂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完善相關配套的管理、執法工作標準和程式;開展條例修改完善的研究準備工作,包括增加社會公眾參與的內容強化公共治理、將LED電子顯示屏納入廣告設施進行管理、細化並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監管制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等,全面調研梳理提出具體修改增補的建議;與國家層面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同步,適時開展城管執法專項立法的可行性研究。
城市管理法內容簡介
《城市管理法》有以下幾個特點:
***1***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本教材定位於供非法律專業的公共管理、城市規劃與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同學學習之用,所以,本教材儘量把管理學、公共管理學、法學等的基礎知識融入城市管理法中。為此,本教材的每一章的內容都非常注意這一問題,尤其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更是強化了這方面知識與實踐的結合。
***2***注重每章知識點與案例分析的照應。"城市管理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因此,每章後面我們都附有案例和案例分析。這些案例來源於實際生活,是真實發生的事件。結合每章的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有助於學生對該章知識點的理解。
***3***注重選取與城市管理結合最緊密的法律內容。城市管理的法律內容包羅永珍,我們在構建本教材十章的內容時,特別注意了城市管理中最為重要、與實踐聯絡最為緊密的內容,同時參考了當今城市管理學的發展動向。應該說,本教材所選的十章內容基本包括了"城市管理法"這門課程所要求學習的內容。
***4***注重城市管理法的框架結構。城市管理法雖然目前還不能稱其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但是,隨著城市化程序的進一步加快、城市管理法制的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的知識必將為更多的同仁所認知。為此,我在構建教材內容時,充分考慮了其內在的邏輯體系。我們基本上本著從概論到分論,從理論到實踐,從主體到行為,從規劃、建設到執行、服務,從常態到非常態的邏輯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