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夥協議範本***2***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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